今年阜陽市小學、中學招生政策發佈!

今年阜阳市小学、中学招生政策发布!

今年阜阳市小学、中学招生政策发布!
今年阜阳市小学、中学招生政策发布!

家長看過來!

近日,阜陽市教育局印發《阜陽市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對招生入學、學區劃分等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今年阜阳市小学、中学招生政策发布!

全面加強中小學招生入學統籌管理

1.統籌制定招生入學辦法。各縣市區要統籌管理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城鎮和農村學校、公辦和民辦中小學、戶籍學齡人口和隨遷子女相關入學等方面的工作,根據國家和省、市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製定本地區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實施方案,實施方案須報經本級政府審核同意後向社會發布,並報市教育局備案。

義務教育階段要統籌做好縣域內城鄉學校、城市普通學校和熱點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在城鎮教育資源不足的情況下,通過教師補充和交流方式,基本穩定農村生源;城市要嚴格執行免試就近入學,均衡編班等規定,確保城鎮學校校額、班額控制在國家標準以內。

普通高中教育階段要完善招生計劃編制辦法,按照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統籌確定普通高中招生總體規模,根據各校辦學條件、核定的辦學規模以及滿足新課程改革對走班教學要求等因素,由下而上、再由上而下確定每所普通高中具體招生計劃並嚴格執行。

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要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嚴格規範招生計劃和招生方式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高等學校附屬中小學招生入學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入學工作統一管理。

2.統籌保障特殊群體入學。各地要統籌做好城市隨遷子女、農村留守兒童、家庭貧困兒童、殘疾兒童及回我市戶籍所在地學生等特殊群體的入學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應入盡入,不得隨意提高入學門檻。

全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優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方便隨遷子女入學。凡持有我市居住證人員的適齡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件、居住證明、就業證明以及兒童、少年的身份證明材料等(具體材料由各地確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學區域的學校提出就讀申請,學校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的,由所屬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實行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加強隨遷子女教育管理服務,保障

隨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隨遷子女在我市流入地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報考普通高中學校,與當地學生執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及貧困家庭兒童,特別是建檔立卡的適齡兒童少年,摸清底數和情況,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鄉鎮寄宿制學校要優先安排留守兒童住宿。

嚴格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落實好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並向兩頭延伸。擴大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規模,增加招生類別,提高招生能力;推進殘疾兒童少年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優先採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接受義務教育;紮實開展送教上門工作,為重度殘疾學生提供規範、有效的送教服務,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的權利。

3.統籌做好教育資源配置。各地要積極適應新型城鎮化、全面二孩政策和實現教育現代化、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發展需要,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落實“四統一”政策,促進鄉村學校均衡分佈;統籌實施高中階段普及攻堅計劃,積極推進普通高中優質特色發展。合理規劃佈局中小學校,加快學校建設,保障足夠學位供給。根據《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標準建立編制週轉池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皖編辦〔2018〕63號),開展新一輪中小學教師編制核算,盤活用好教師資源,統籌城鄉師資配置,全面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以優質教師資源的流動,提升學校管理水平,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

按照我省確保2018年實現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目標,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工作取得更大進展的要求,小學、初中、普通高中起始年級應嚴格按照不超過國家規定班額標準招生,嚴格控制存在大班額、大校額學校的招生計劃;重視和加強往屆班額控制,凡存在66人以上超大班額的學校,必須通過增加班級和教師等措施,合理分流學生。實行嚴格的轉學審批制度,嚴厲禁止擇校等違規轉學行為。

4.統籌加強學生學籍管理。各地要嚴格執行《安徽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明確中小學學籍信息化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117號)有關要求,規範學籍管理工作。要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的服務功能,及時掌握招生、流動和輟學情況,為減少學生無序流動、全面實行就近入學、加強控輟保學提供技術支撐。要嚴格學籍管理規定和嚴格執行“籍隨人走,人籍一致”的原則,學生入學後,原來已有學籍的,接收學校要通過學籍系統為學生轉接學籍,原來沒有學籍的,要為學生新建學籍;學生沒有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通過招生程序將其學籍註冊成正式在校生,不允許存在掛靠學籍問題,不得招收人籍分離的借讀生和無學籍學生。義務教育階段,城區、縣中心鎮區以及已經存在大班額的學校均須納入全省中小學招生管理系統開展網上招生工作。要規範入學手續,將學生原始入學依據材料複印存檔,作為學生紙質檔案材料。對於擅自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註冊學籍,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全部承擔。

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

6.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公辦、民辦學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試、考核、測試組織學生入學,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各種培訓班選拔學生入學,不得以各類競賽證書或者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各公辦學校要嚴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劃定的學區招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不得違規招收學區外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適齡兒童少年可以選擇民辦學校入學。各民辦學校要根據免試入學的原則和批准的招生計劃制定招生方案,合理設置招生範圍。各校招生廣告、招生簡章,須報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同意後執行。對於有空餘學位的公辦熱點學校和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在現有工作基礎上,引導學校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對於新入學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要按照隨機派位方式均衡編班,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7.強化權利和義務履行。各地要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皖政辦〔2018〕3號)精神,加強對控輟保學重點群體的監控,適齡兒童少年未按《義務教育法》相關規定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要立即落實失學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責任。對於因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緩學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向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要加大義務教育“權利和義務統一”的宣傳力度,引導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家長依法送其子女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原則上小學入學年齡為當年8月31日前年滿6週歲,在學校有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必須是截至當年12月31日之前年滿6週歲的兒童。對於放寬年齡入學,學校必須公開規範辦理,公告辦法、流程和入學年齡的截止時間。各地要做好引導工作,不鼓勵不足齡兒童入學,不得超班額放寬年齡招收不足齡學生。

全面確保普通高中招生更加規範有序

8.合理確定普通高中招生規模與計劃。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對象為2018屆初中畢業生和未被普通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往屆初中畢業生。異地就讀的回我市戶籍所在地參加普通高中階段學校招考錄取(含在外省考試回原籍錄取)的學生,享受與戶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各地不得拒絕招考和錄取。各地要按照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90%以上的目標要求和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充分考慮課程改革和高考改革對學校教育資源配置的要求,統籌確定普通高中招生總體規模。主要參考依據:符合批准的辦學規模和學校發展規劃,學校生均校舍建築面積不低於8平方米/生(不含師生生活用房),在校學生與教職工比例不高於12.5∶1,班額不超過56人;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按招生計劃班級與可供教室不低於1∶1.5的比例確定。根據各地申報,市教育局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合理確定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另文下達。

9.強化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政策落實。2018年教育部、教育廳均專門下文強調加強中小學招生入學統籌管理和規範管理。根據省教育廳規定,2018年繼續執行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政策,仍按照不低於當地省示範高中招生計劃80%的比例切塊分解到初中學校,按志願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得設置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線。到校指標原則上根據各初中實際在籍、就讀滿三年且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畢業年級學生數,按比例切塊分配,並適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指標到校生在各縣市區教育局的統籌指導下繼續執行義務教育法和義務教育入學政策規定。對於各地出現的諸如農業轉移人口等政策性特殊情況,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做出具體規定,報經當地政府同意後實施。市直屬省級示範普通高中到校指標,按照“面向全市、統籌決策”的原則,由市教育局分解到各初中學校。各縣市區屬省級示範普通高中到校指標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分配。嚴禁將指標分配與初中升學率掛鉤。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實行100%的指標分解。鼓勵和支持轄區內示範高中聯合招生,各校按生源成績平行分配,逐步形成示範高中公平競爭機制。對2017年因辦學行為、招生入學等違規被各級教育主管部門通報的初中學校,調減或取消分配指標。嚴格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落實校長負責制,確保招生工作公平、穩定。

10.進一步規範招生範圍。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實行市級統籌,各地要嚴格按照市教育局明確的公辦普通高中招生範圍和招生時間統一開展招生工作。潁上縣、阜南縣、臨泉縣、太和縣及界首市公辦普通高中在本縣域內招生;潁東區、潁泉區、潁州區公辦普通高中面向阜城三區招生。市直屬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全市所有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轄市招生,未經市教育局批准,公辦普通高中嚴禁跨縣域招生。

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應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民辦學校辦學規模合理劃定招生範圍,以學校所在地縣(市、區)生源為主,享有與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同等的招生權利,並與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同期招生,不得提前招生;嚴格控制民辦普通高中跨省轄市招生計劃。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均不得錄取未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達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未填報志願的學生。

民辦普通高中跨省轄市招生的,應向社會公告經批准的年度總招生計劃和跨省轄市招生計劃,並按計劃招生。各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須遵守《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應當為外地的民辦學校在本地招生提供平等待遇,不得實行地區封鎖,不得濫收費用”。各地要加強對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的指導和監管,沒有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民辦普通高中(含籌設期間)不得參與招生;年檢不合格的民辦普通高中,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規做出相應處理。

同城範圍內(含縣域內)的普通高中嚴禁借讀,堅決制止違規跨區域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行為。

11.科學劃定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潁上縣、阜南縣、臨泉縣、太和縣及界首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劃定,並報市教育局備案。潁東區、潁泉區、潁州區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由市教育局協調三區教育局統一劃定。

12.從嚴控制政策性加分。我市2018年中考政策加分項目和分值按照《阜陽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8年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阜教基〔2018〕11號)規定執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複加分。

13.嚴格招生錄取流程。所有普通高中學校都要依據學生填報的中考志願和中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錄取。省級示範高中在錄取時,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5個維度中不能出現D等級;市級示範高中在錄取時,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5個維度中不能超過1個D等級。當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規定之後,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按照中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考生的中考總分相同,則看考生語數外三科成績之和;若考生該三科成績仍然相同,則看考生語數兩科成績之和;若考生該兩科成績再相同,則看考生的語文單科成績。

我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堅持“分數優先、尊重志願、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原則。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校和教師等,應尊重考生填報志願的權利,不能強迫學生填報指定志願。考生應根據當地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關標準,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學習潛質、中考成績等因素,填報適合自己的升學志願,一經確定,不得變更。各學校要組織學生集中開展志願填報培訓和指導,反覆模擬演練,讓學生熟練掌握網上志願填報流程與方法。嚴禁任何高中招生學校或委託社會機構設置志願填報點。

繼續實行應歷屆考生分開錄取,省級示範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歷屆生。本市戶籍的學生在市外參加中考要求回原籍錄取的,可持考生准考證、中考所在地市教育局提供的考生分數證明及中考總分證明,到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分數折算,由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錄入志願信息,進行錄取。網上填報志願和錄取辦法的具體事宜另文下發。

每所招生學校須通過其門戶網站或其它方式向社會公佈招生錄取名單。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須於8月15日前完成招生錄取和錄取結果審核、公告工作。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在9月1日開學前適時進行補錄。任何學校都不得以入學保證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學生收取與錄取有關的費用。

參加中考並被錄取的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並辦理入學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說明原因的視為放棄普通高中就讀機會,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普通高中學生按規定報到後,學籍按照註冊程序於9月30日前註冊完成,不得為未報到的學生註冊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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