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於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實行購置稅優惠政策將於2017年底到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車輛購置稅將由目前的7.5%恢復到10%。
這就意味著
明年買車要多花錢了
汽車銷售年底增多
目前各大汽車銷售市場
很多汽車經銷商都打出
購置稅優惠倒計時的告示牌
提醒消費者,並以此來促銷
汽車經銷商銷售經理:
平時一個月賣100多臺車
11月我們賣了200多臺車
估計這個月車輛充足會賣300臺左右
購置稅率從7.5%恢復到10%,
什麼概念?
新車購置稅=新車價格(含稅價)
÷1.17(增值稅率17%)×購置稅率
購置稅率恢復10%,意味著:
9萬的車,你要多出1923元稅錢。
11萬的車,你要多出2350元稅錢。
13萬的車,你要多出2778元稅錢。
15萬的車,你要多出3205元稅錢。
20萬的車,你要多出4274元稅錢。
簡單舉個栗子↓
你購買一輛20萬元的車,1.6升以下。
2017年12月31日以前購車可以享受7.5%的購置稅優惠:200000÷1.17×7.5%=12820元。
2018年1月1日以後,購置稅率恢復到10%購置稅是:200000÷1.17×10%=17094元。
前後相差:4274元。
買車新政提醒你注意這些
以前我們買新車
一般只能去4S店或者汽貿店
現在,自從7月1日買車新政頒佈
允許多種汽車銷售形式存在
其中包括賣場、網上銷售、實體店等
這意味著,買車真正明碼標價的時代到來
01
汽車合格證必須隨車
新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規定
提車時需隨車附帶合格證
02
禁止一切形式的加價提車
新政規定以適當形式明示收費標準
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
如果以後在提車時
遇到各種加價提車等情況
就可以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了
03
打破區域銷售限制
新政規定:供應商、經銷商不得
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
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
保險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
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
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
04
嚴禁強制消費者購買配件等
新政規定:經銷商銷售汽車時
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
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註冊登記等服務
遇上捆綁銷售,就可以投訴
2017年還有幾天就過去了
有錢並且打算買車的趕緊去把車買了
沒錢買車的只能以後咬咬牙存錢咯
哈哈哈~
不過新政也不只是壞消息
以後買車會更加方便透明
少了一些坑
總的來說還是利大於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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