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在读博士生签就业协议月享千元资助

对“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来铁岭县创新创业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本土创新型企业家、科技人才,根据实际产生效益情况,经评审认定,最高给予100万元的资金资助。

高校人才以个体、合伙经营方式到铁岭县创业,企业投产后,经评审认定,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最高给予20万元的3年期财政贴息贷款。高校人才到农村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经评审认定,在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根据企业缴纳税收形成的县级所得部分,作为扶持资金补助给企业。

对有意到铁岭县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两年内毕业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经考核合格,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提前达成“订单式”就业契约,毕业后正式录用。对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给予每月1000元的资助。

被企业全职引进、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铁岭县参加社会保险的具有全日制学历学位的博士、硕士,经评审认定,每年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高为3年。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

大力优化人才服务,铁岭县为引进的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高级人才、产业发展实用人才、高校人才、取得正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人才发放“铁岭县人才服务卡”,人才可享受快速落户、就医绿色通道、子女就近就学、专家休假疗养、人才专员服务、免费办理借书证、参加各类学术讲座以及相应等级的交通、就餐补贴等政府优惠服务。

对来铁岭县创新创业的人才(团队)可进驻现代农业创客中心、星创天地等创业基地,享受独立“创作工作室”、食宿免费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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