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2018年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市户籍农村居民;本市户籍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中小学阶段的学生、未入学的少年儿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持有在昆明市居住《云南省居住证》的非昆户籍人员及其子女。

二、如何办理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答: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户籍成年人需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在昆明市居住的《云南省居住证》,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其父亲或母亲在昆明市居住的《云南省居住证》,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

三、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年一定,2018年个人缴纳180元。(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行完全社会统筹,参保人缴费全部进入统筹,社会保障卡只是参保的证明,卡上没有金额划入)

缴费方式:1、参保人可手机扫描封面二维码,下载“昆明人社通”APP自行缴费(登录后点击全部服务→医保缴费,只适用于续保缴费,新参保请到社区办理)。

2、经开区参保人可在工作日,自愿选择由社区代收代缴,事后再领取缴费发票;

3、经开区参保人可在工作日到社区服务站核定后,自行持医保卡或缴费通知单于缴费期限内到区内工商银行网点缴费。

缴费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缴费期内每月1—25号均可缴费。

待遇享受:预缴次年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不得跨年享受。

注意事项:使用手机APP缴费的经开区参保人,须持有工商银行借记卡并开通e支付功能,可为其他参保人代缴,无手续费,不受工作时间限制;缴费前不需到社区办理核定手续,可在线查询缴费结果,可到所属社区服务站打印缴费确认单。

四、哪些人员属于免费参保人员?

有昆明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低收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儿);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对城镇居民中,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夫妇(不能再生育子女或不具备合法收养子女条件的,女方满49周岁以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上人员由户籍所属县区的民政、残联、计生、扶贫办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后,将名单统一报至医保局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卖,由区财政全额补助,个人不需缴纳费用。

五、参保人如何办理停保手续?

已经参加了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因生活、工作、入学等原因变更参保地点,可持医保卡、身份证到所属社区或医保局办理停保手续,请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六、参保人如何办理退保手续?

按照现行规定,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参保人可自愿申请退保,以便参加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持医保卡、身份证到所属医保局办理退保手续,请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退保后,已缴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未进入待遇享受期的,由各区县退费;已进入待遇享受期的不予退费。

七、参保缴费后如何看病?

八、居民医保的门诊待退是什么?

九、参保人如何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2、因特殊情况需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的,由参保人或家属于医疗终结后60个工作日内,提供未刷卡情况说明、住院发票(原件)、出院证(原件)、费用清单(原件)、诊断证明(原件)、医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患者本人在建设银行的开户存折或卡(复印件)到经开区医保管理局手工报销。

十、昆明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支付限额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限额为9.8万元(个人自付满2万元至15万元之间,按比例进行支付),合计15.8万。

2018年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十一、参保缴费后如何报销生育费用?

2018年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多胎生育的,在以上基础上每胎增加500元。

十二、昆明户籍新生儿有哪些优惠政策?

昆明户籍新生儿在出生后一年内(含一年)参保并缴费的,医保待遇可追溯到出生之日;若昆明户籍新生儿的母亲(或父亲)参加昆明市居民医保,且在缴费待遇期内,新生儿出生当年可视同随母亲(或父亲)参保,享受其母亲(或父亲)医保待遇

十三、“门诊大病”的病种有哪些?可以享受什么待退?

十四、如何办理“门诊大病”?

参保人持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的《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审批表》及申报材料报送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申报材料:申办病种相关(门诊和住院)病历及检查等确诊材料、病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等原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半寸近照三张。

十五、居民医保不予支付的范围有哪些?

答: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医疗费用,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十六、参保居民在昆明地区以外住院有哪几种情况可以报销?

答: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报销:

1、在异地突发疾病、急诊抢救,病情紧急需立即住院无法返回昆明的;

2、病情较重或病情复杂在昆明医疗条件无法进一步诊治需转诊至省外就医的,需由昆明市至少一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昆明市城乡居民医保转外地就医住院审核备案表》并到所属医保管理局备案之后的。

3、昆明户籍参保人因外出打工等原因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须提前至参保社区办理外出打工备案)。

十七、参保居民如何办理转外就医备案?

答:参保居民确因病情需要转昆明以外地区诊治的,须由昆明市至少一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填写《昆明市城乡居民医保转外地就医住院审核备案表》(一式两份),由参保居民携相关资料到所属县(区)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到外地就医,否则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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