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第一大股東收到湖北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


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第一大股東收到湖北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783 證券簡稱:長江證券 公告編號:2018-038

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第一大股東收到湖北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長江證券)第一大股東新理益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理益集團)於2018年5月28日收到湖北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新理益集團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18]14號),主要內容如下:

新理益集團作為長江證券第一大股東,持有長江證券股份比例12.89%,於2018年2月14日買入長江證券股票33萬股,4月11日又賣出長江證券股票5萬股。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為規範股東行為,維護證券市場交易秩序,現決定對新理益集團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新理益集團應認真吸取教訓,嚴格規範買賣上市公司股票行為,杜絕此類行為再次發生。

公司董事會已向股東單位再次重申相關法律法規,並督促各方嚴格規範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避免此類情況再次發生。公司已於2018年4月19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了《關於公司第一大股東短線交易的公告》,敬請查閱。

特此公告

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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