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輿縣平北雅居:是違規開發,還是監管缺失?

平舆县平北雅居:是违规开发,还是监管缺失?

本報於5月14日以《平輿:錦程置業如此開發為哪般?》為題對平輿縣平北雅居小區開發商在建設手續未完善的情況下私自開工建設,以及在未於當事人陳先生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強行將陳先生家的祖墳挖掉一事進行了公開報道。事後媒體並未接到平輿縣各職能部門的任何回覆。

媒體在小區內走訪時,小區東側的一位知情住戶告訴媒體:“平北雅居現在建設所佔的土地原是古槐辦事處鐘樓居委會村集體的木料行,後來木料行所屬居委會按自留地分給了各家各戶,陳先生家的祖墳在這已經好幾十年。2010年時平輿縣政府出臺了舊城改造的文件,平輿縣錦程置業以舊城改造的名義對這塊地進行開發。但是這塊空地(原木料行)上住戶並不多,不符合舊城改造的政策。2012年該項目(平北雅居)已經開工建設,2013年的時間補辦的土地手續。2014年平輿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兩違”整治項目給平北雅居補辦的建設手續。到此媒體似乎明白了點該項目的真相。

隨後,媒體再次來到平輿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甘志紅局長不在,電話仍是無人接聽。媒體隨後又分別電話聯繫了分管規劃和分管施工的孟慶印副局長和賈剛副局長。孟慶印以開會為由掛斷了媒體的電話,賈剛說:“我在開會你去找施工股張慶華股長吧!”媒體隨即又電話聯繫了張慶華股長,張慶華在電話中告訴媒體:“我們給平北雅居辦了兩個證,一個是用地規劃許可證一個是工程規劃許可證。工程規劃是一棟11層、一棟12層其餘三棟為18層。”媒體提到項目實地建設了一棟11層其餘均為18層後,張慶華股長說:“這不屬於我管理的範圍,你可以去城管局規劃監察大隊瞭解。”媒體想詢問平北雅居施工許可證辦理的情況時,張慶華股長卻匆匆掛斷了電話。從平北雅居的知情人和張慶華股長的話語中似乎印證了上次媒體報道時提到兩份文件:一份是平輿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平政【2013】175)文,該文件是平輿縣政府同意平輿縣國土資源局公開出讓PYLW-2013-11號等44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批覆。另一份文件是平輿縣住建局對平北雅居小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批,該文件的顯示平北雅居建設單位是平輿縣錦程置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叫代東紅。該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上顯示開工時間是2012年7月、規劃建設5棟樓,其中1號樓11層,2、3、5號樓18層,6號樓12層。

平舆县平北雅居:是违规开发,还是监管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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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平北雅居:是违规开发,还是监管缺失?

媒體離開住建局後又來到平輿縣人防辦,在人防辦媒體未見到相關的負責人。

至此,事情的來龍去脈恐怕已經非常清楚了,平北雅居剛開始是以舊城改造的名義開始的,後由於不符合舊城改造的條件,向政府補交了一部分土地出讓金就變為商品房開發。平輿縣住建局又以“兩違”整治項目的方式給其辦理了用地規劃和工程規劃許可證,想使該商品房開發項目合法化。

本為通過改造老舊提高轄區居民的生活水平的好事。現在通過某些部門的看似合法操作,變成開發商賺錢的工程,誰知平北雅居開發商平輿縣錦程置業又未按規劃進行施工建設。

一箇舊城改造項目“人為”的變化為商品房開發,迴避了商品房開發用地必須通過招拍掛程序取得的強制性規定,而且不斷還遊走於法律政策的邊緣。開發商建設過程開發繞過了各個職能部門的監管,事後職能部門還給其補辦手續,其裡面是不是存在什麼“貓膩”,是不是在徵地補充方面按照商業開發的徵地方式對群眾進行了新標準補償,裡面是不是侵害了舊城改造項目區群眾的利益。這樣的開發商不可謂不背景“強大”。“難怪開發商強行去挖人家的祖墳”,難怪媒體報道後平輿縣相關職能部門集體“失聲.”這恐怕於開發商的“強大背景”分不開吧!對此事,媒體將進一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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