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還可以競選總統嗎?

MDS博少

2017年1月10日,即將屆滿卸任的奧巴馬在他的第二故鄉芝加哥麥克考米克廣場的湖濱會議中心發表告別演講。期間有支持者大聲呼喊“再來4年”、“再來4年”,奧巴馬當即笑答:我不能這樣做。奧巴馬之所以這樣回答是因為他必須遵守“美國憲法第22條修正案”。


“美國憲法第22條修正案”限制了美國總統的任期。內容如下:

第一款:無論何人,當選擔任總統職務不得超過兩次;無論何人,在他人當選總統任期內擔任總統職務或代理總統超過兩年,不得當選擔任總統職務超過一次。但本條不適用於在國會提出本條時正在擔任總統職務的任何人;也不妨礙本條在一屆總統任期內生效時正在擔任總統職務或代理總統的任何人,在此屆任期結束前繼續擔任總統職務或代理總統。
第二款: 本條除非在國會將其提交各州之日起7年以內,由4分之3州議會批准為憲法修正案,不得發生效力。
正是該修正案否決了奧巴馬有生之年再度成為美國總統的可能。

“第22條修正案”於1947年共和黨主導的第八十屆國會上提出的。在獲得國會批准後,並於1951年2月27日得到修正案第二款規定數量州的批准得以生效。誕生該修正案的背景則是源於美國第32任總統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連續四次擔任美國總統。1940年,在“小羅斯福”尋求第三任時,美國選民已經對其總統候選人資格產生了嚴重的分歧,商界領袖德爾.威爾基舉起了“不許任三屆!”的口號。針對“小羅斯福”表示“如果你讓一個人不可或缺,那麼這會讓我們所有人都不自由。”但是這沒能阻止“小羅斯福”又連任了兩屆總統。1944年,“小羅斯福”尋求第四任時,作為共和黨候選人的托馬斯·杜威說,四個總統任期是對我們自由最危險的威脅。

1945年“小羅斯福”在就職第四任總統後,三個月不到的時間內因病去世。隨即共和黨人就著手起草“第22條修正案”,最終於1951年獲得通過。不過話說回來,“小羅斯福”之所以能夠連任四屆美國總統是有其特殊的“二戰”背景。這是題外話,我這裡就不多說了。

關於限制總統任期的問題,其實早在美國第三任總統托馬斯·傑斐遜就已經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是第一位提出任何人不得擔任行政首腦超過8年的總統。當時佛蒙特州立法機構寫信給他,請他參加第三次總統競選。1807年12月10日,傑斐遜在信中回覆道,“如果終止主要行政長官任期的規定不由憲法或慣例固定下來,那他的職務名義上是4年,而實際上會成為終身制。歷史表明,這進一步演變成世襲制會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傑斐遜“兩屆任期限制”的觀點之後在美國形成慣例。直至被“小羅斯福”打破。

修正案出臺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總統終身制甚至世襲製出現的可能。因此理論上美國公民是絕對不允許任何人及任何政黨為了一己之私再度修改“第22條修正案”。那是民主倒退的行為!

貝貝和豆豆的視野

最近幾天,惺惺相惜的特朗普與普京相繼對奧巴馬“實捶”,讓奧巴馬的日子相當難過:特朗普5月8日宣佈美國退出伊核協議,毫不手軟地推翻奧巴馬最重要的政治遺產;5月7日,奧巴馬的頭號對手、最看不順眼的人普京,宣誓就職,開啟了第四任總統任期。為什麼普京當了三屆14年總統,還能擔任第四任總統,而奧巴馬只連任兩屆8年的總統,就徹底跟總統大位無緣呢?這是因為美俄兩國憲法的不同規定所致。

眾所周知,美國總統最多隻能幹兩屆,每屆任期4年。卸任後,就沒有半點機會再當選總統。其實,美國曆任總統中也有人像普京一樣,幹了三四個任期,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富蘭克林·羅斯福,史稱“小羅斯福”。


富蘭克林·羅斯福是美國曆史上唯一連任超過兩屆(連任四屆,病逝於第四屆任期中)的總統,也是美國迄今為止在任時間最長的總統。他的這個記錄在美國是空前絕後的,無人可以超越,因為美國修改了憲法,壓縮了總統的任期。

1945年4月12日,富蘭克林·羅斯福,為了平衡民主黨與共和黨的利益,而且美國人認為和平時期總統任期過長對國家的發展不利,於是,國會提出第22條憲法修正案,要求將總統任期不超過兩屆的傳統明確寫入憲法。

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無論何人不得當選總統職務兩次以上;無論何人在他人任期內擔任總統或代理總統超過兩年者,不得當選擔作總統職務一次以上。


1951年,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條獲得批准。自此,任何一個美國人當選總統,任職不得超過兩屆。所有,奧巴馬當了二屆美國總統,就不允許再擔任總統,儘管他至今的人氣還很高。

普京就不一樣了。俄羅斯聯邦憲法只規定總統只能連任兩屆,而沒有規定只能當兩屆的總統。因此,2008年,普京兩屆總統任期結束後,和他的親信、時任總理梅德韋傑夫互換位置,梅德韋傑夫高升總統,普京去當總理。四年後,這哥倆又呼喚位子,梅德韋傑夫回去當總理,普京回去當總統。前幾天,普京開始了第四個總統任期,梅德韋傑夫也連任總理,皆大歡喜。這一幕,大西洋彼岸的奧巴馬看在眼裡,心情估計特別的複雜,或許是對老對手普京無比強烈的羨慕妒忌恨。

或許,因為憲法的限制,幹了兩任總統的奧巴馬徹底與白宮緣盡,徹底不能掌握公權力,他的繼任者特朗普對待他留下的政治遺產才敢那樣肆無忌憚,絲毫不用擔心他日後捲土重來,利用公權力打擊報復。為此,凡是奧巴馬留下的,特朗普全都毫不留情地毀掉!前幾天,特朗普大手一揮,把奧巴馬苦心經營多年才換來的最光輝的政治遺產——伊核協議廢除了,變成了一張廢紙。可以說,奧巴馬是美國曆任總統中最悲催的一個,離開了白宮,什麼也沒留下,全被特朗普剷除了,連雁過留聲,人過留名都做不到。忍無可忍的奧巴馬終於站出來發聲,直指特朗普的這個做法是“極其嚴重的錯誤”。

除了在媒體上發聲怒對特朗普,或者在推特上與特朗普幹仗,對於剷除了奧巴馬所有政治遺產的特朗普,奧巴馬一點轍也沒有!或許,這些天,他腦海裡全是安享在克里姆林宮裡的普京高大、偉岸的形象吧。


飛狼

奧巴馬不可以再競選總統了。對於當了兩屆總統後今年才56歲的奧巴馬而言,很不幸的是,他不可能再重溫總統夢,一方面是因為奧巴馬生不逢時,另一方面是奧巴馬生不逢地。

之所以說奧巴馬生不逢時,是因為在1951年之前美國憲法是沒有明確限制總統任職屆數的。也就是說,假如奧巴馬在1951年之前當了兩屆總統,憲法是不限制奧巴馬再次競選總統的。之所以在1951年前除了富蘭克林.羅斯福(在二戰特殊時期連任四屆總統)外的其他總統的任職屆數不超過兩屆,主要是因為這是歷屆總統們效仿開國總統華盛頓而依循的政治傳統和政治規矩。

西奧多.羅斯福就是卸任總統再次參選總統的一個代表性例子。西奧多.羅斯福在1901-1909年當了8年總統後,在1912年再次參選總統,但可惜的是最後敗給了威爾遜。1951年美國憲法修正案第22條修正案明確規定總統連任不得超過兩屆8年。所以生不逢時的奧巴馬是沒機會再競選總統了,只能好好過退休生活,多發揮餘熱。

之所以說奧巴馬生不逢地,是因為如果生在拉美、中東或俄羅斯,他是可以多次競選總統的。比如玩轉總統大選的普京如今已是俄羅斯第四屆總統了。奧巴馬沒有普京這樣的福氣。儘管他特別想挑戰不斷破壞他政治遺產的特朗普,但今生再無機會。


睿恪煦

如果題主指的是美國總統,那麼很遺憾,奧巴馬這輩子都不可能了。奧巴馬在2008年當選美國總統,並且在2012年取得連任,於2017年卸任,當了整整兩屆美國總統。根據美國憲法規定,總統不能連任兩屆以上,也不能在正常情況下擔任兩次以上。那麼有人奇怪了,什麼叫正常情況下擔任兩次?難道還有不正常的情況?

因為還存在特殊情況,我們假設有個叫小明的人,當了副總統,但是總統突然掛掉了,小明就得立即繼任總統,如果這個時候是前總統任期的兩年內,那麼小明任期結束後,就只能再選一任。假如小明是在前總統任期的第三年接任了總統,那麼等任期結束後,小明還可以再選兩任。這就是非常特殊的情況了,但如果是正兒八經的當了兩任總統,那自然沒的說,這輩子再也沒機會當總統。假如在正常情況下選上了總統,但是上臺後被人感覺很不靠譜,結果競選連任失敗。那麼此人以後依然可以繼續競選總統,如果又當選了,並且痛改前非,努力變得靠譜了,但依然不能再選下一任總統,因為此前已經當過一次總統了,這輩子不能當兩次。

綜上所述,奧巴馬無法繼續競選總統,因為奧巴馬當過兩次總統,而且都是在正常情況下當選的總統,自然也就失去了繼續當總統的條件。或許有人說,奧巴馬可以鑽美國法律的空子呀,比如說再整個副總統噹噹,然後讓總統辭職,這樣他不就可以再當總統了嗎?其實這就屬於想多了,因為美國憲法規定只能擔任兩次總統,就算你再次當了副總統,到時候國會也不會允許你繼任總統,否則就會被扣上破壞美國憲法精神的帽子,會遭到被國會彈劾,不會有好果子吃。假如某一天奧巴馬真的成為了副總統,也碰巧總統又出事了,他最理性的選擇就是立馬辭職,以防止出現所謂的憲法危機,因為這種事情不是鬧著玩的,不小心就會惹出大亂子,根本擔不起。同樣道理,如果奧巴馬成為了眾議院議長,在出現總統和副總統同時不能履行職責的情況時,他最理性的選擇依然是辭職。

如果不是非得當美國總統,那麼奧巴馬其實還是有機會的。奧巴馬可以選擇放棄美國國籍,移民俄羅斯,根據俄羅斯法律規定,假如奧巴馬成為了俄羅斯公民,在俄羅斯居住10年以上就可以參加競選了。奧巴馬也可以去法國和德國,競選法國和德國的總統,也可以回非洲,成為非洲某個國家的總統。當然了,相比於俄羅斯、法國和德國,奧巴馬去非洲競選總統的成功率,肯定是最大的。


圖維坦

當然不可以,美國法律規定總統任期不能超過兩屆,主要是為了防止希特勒式的野心家上臺長期執政,把國家帶入歧途,給國家和民眾帶來深重的災難。

這種制度雖好,但做得最好的可能也只有美國,自法律生效後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試圖修改法律,延長總統任期。但在其它國家,則經常有修改法律賦予總統更長任期,或者以其它方式來規避法律的情況,比如俄羅斯,由此你也可以知道,實際這些法律條款也不是完全不可更改的,而是政治博弈的結果。如果有一天美國真的發生了什麼事,讓人民覺得總統任期可以延長到三屆四屆,也不是沒有可能修改法律來順應這一要求,只是奧巴馬可能沒有希望享受了。


徐德文

奧巴馬這個人在美國總統任期內有所作為,他有自己的內心定力,尤其在對外關係上,做為一個國家的領導人內心有定力這是很關鍵的問題,有自己的內心定力,那就有強大的戰略定力,你看普京能力可以說很強,他看人的表像一般不是正面看人,而是瞄著你,奧巴馬可以說對普京也算看的明白,敬而遠之,不直接對招,遠遠使招,這叫聰明,奧巴馬處理國際關係基本沒有失誤,可以說的過去。

現在人們為什麼又提出奧巴馬還可以當選總統嗎?無非就是他當政期間人們覺得他還行,沒有昏招,從這一方面可以看出來奧巴馬的人氣很好,能力認可,至於可以競選總統與否那還不是人說了算嗎,沒有問題,從年齡、能力上都是上佳的時候。


楊柳青青春之聲

美國總統可以連任一屆,不可以再繼續連任。也就是說,可以當總統連續當八年,八年過後,不可以再當總統。也不可以在隔著幾年後再當總統。而且這八年必須是連續擔任的,不允許中間相隔。美國憲法就是這麼規定的。不過美國曆史有一個唯一的,極為特殊的情況,就是羅斯福連任超過了八年,那是因為戰爭和經濟的特殊因為,是國家的需要。

憲法這麼規定,其實有著歷史淵源。美國獨立戰爭時,華盛頓領導美國人民取得了這次戰爭的勝利,華盛頓由此受到了美國人民的熱烈擁戴,希望華盛頓在連任兩屆總統後還能繼續連任,但華盛頓以保證憲法的神聖為由,堅決辭去了總統職位,留下了美談。從此,美國憲法關於總統的任期問題就從來沒有更改過,一直保持著它的嚴肅性。


來自月亮的他

很可惜,盡菅奧巴馬還很年青,還有能力在美國白宮大施拳腳,但美國的大法律明明白白寫清楚一條,美國總統可以連任,但不可以第二次洗牌入主白宮,再次競爭美國總統的大門嚴嚴實實的關死了,代表民主黨參選總統的人選另媒其人吧。


周建華楊家將王者歸來

基本可以確定奧巴馬是不可以再競選美國總統的。根據美國憲法規定,美國總統連任一屆後不可以再繼續連任,也不可以隔幾年後再擔任總統。但是奧巴馬再度競選總統在理論上還是有可能的。那就是要修改憲法,通過修改憲法中有關總統選任條款來實現變不可以為可以,這在國際上已有先例。


行者207198676

不可以!

其它答案裡有人說奧巴馬加入俄羅斯國籍,就可以多當幾任總統了,這種抖機靈也算是博大家一樂!

都知道大部分國家的總統最多隻能連任兩屆,但考慮到1961年出生的奧巴馬還比較年輕,有吃瓜群眾就好奇奧巴馬是否可以學普京,兩屆任期結束後競選下下屆總統。

大家真是多慮了!實際上,美國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已經立法對總統進行了規定。

“No person shall be elected to th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more than twice. ”

無論是誰,都不能當選擔任美國總統超過兩次。

——《美國憲法第二十二修正案 》

所以,實際美國法律規定的是:任何人都只能最多兩次擔任美國總統,並不是所謂的“最多連任兩屆”。無論是連任還是隔幾屆再參選,每個人只有兩次機會,也就是最多有8年時間作為全世界最有權力的人。

所以,建議奧巴馬還是聽從網友的建議考慮入籍俄羅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