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資質取消了 不少招標文件還以此作為限定條件 可行嗎?

物業資質取消了,不少招標文件還以此作為限定條件,可行嗎?物業資質取消已經一年有餘,但是不少物業項目在其招標文件中依然要求投標者具備物業資質!這樣的招標文件是有效的嗎?

物業資質取消了 不少招標文件還以此作為限定條件 可行嗎?

物業資質取消了,不少招標文件還以此作為限定條件,可行嗎?物業資質取消已經一年有餘,但是不少物業項目在其招標文件中依然要求投標者具備物業資質,甚至標明瞭一二三級的入圍紅線!這樣的招標文件是有效的嗎?沒有物業資質的物業企業該怎麼辦?

答案是不可以的,已取消的物業資質不能再作為供應商的資格條件或者實質性條款,已取消的物業資質也不宜作為加分項。所以如果有招標文件依然以此為限定條件,投標人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異議!

物業資質取消了,如何合理設定評標辦法?

一、重視物業管理單位的服務能力

選擇物業服務供應商的基本原則是"基於團隊能力和項目經理的選擇"。服務工作完成得好還是不好,不僅依賴於執行物業業務是否遵循了規範化的管理程序和方法,還取決於參與物業管理工作具體人員的業務專長、經驗等。因此,對物業公司的選擇很大程度上是取決於整體服務方案策劃及實施方案、項目人員配置、項目經理能力等,這些因素應當作為評審重點。

二、只重報價會得不償失

選擇物業管理單位時,主要鼓勵的是能力競爭,而不是價格競爭。如果對物業單位的服務能力不給予足夠重視,只依據報價高低確定中標人,就忽視了高質量的服務。

三、要合理設定業績加分項

理論上講,政府採購不應過分追求供應商的業績,但對於服務採購,業績通常是一個加分因素。這主要是因為服務項目不直接產出新的物質成果或信息成果,是一種人的服務,取決於服務人員的經驗和經歷,將業績作為加分項,有助於採購到高質量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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