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發布《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外資將可控股人身險和壽險公司

昨天,銀保監會發布 《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明確,將提高了外資在合資保險公司中的持股比例。 金融業開放舉措落地

“徵求意見稿”規定,外國保險公司與中國的公司、企業合資在中國境內設立經營人身保險業務的合資保險公司,其中外資比例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的51%。外國保險公司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合資壽險公司股份,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比例限制。外資保險公司至少有1家經營正常的保險公司作為主要股東。如果進行股權變更,變更後至少有1家經營正常的保險公司作為主要股東。外資保險公司主要股東自取得股權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所持有的股權。外資保險公司的註冊資本或者營運資金應當為實繳貨幣。

另外,外資保險公司主要股東擬減持股權或退出中國市場的,應履行股東義務,必要時及時補充資本,保證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符合監管機構要求。

此次保險業擴大開放,是我國從去年年底開始的金融業開放舉措的推進。在今年的博鰲論壇上,央行行長易綱宣佈了多項金融業開放措施。其中,保險業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力度較大,此次保險業的開放,主要有4個方面:一是人身險公司外資持股比例的上限將放寬至51%,即外資可以實現控股,並且3年以後不再設限,可以設立全資公司;二是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和保險公估業務; 三是開放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範圍,與中資機構一致;四是全面取消外資保險公司設立前需開設兩年代表處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財產保險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及經營範圍等已完全放開。

外資已難打入中國市場

不過,即使股比放開,外資保險公司是否就能擁有龐大的中國市場,這依然充滿疑問。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我國共有87家財險公司,其中22家為外資險企,佔比25.29%。86家人身險公司中則有28家外資險企,佔比32.56%。

然而,與市場主體佔比相比,50家外資險企的市場業務佔比卻少得可憐。今年一季度,外資險企實現原保費收入695.82億元,在整個保險業原保費收入1.41萬億元中佔比4.94%,較2017年底的5.85%有所下降。與外資人身險千億元規模相比,外資財險更是隻有百億元,相當弱小。

除了保費收入,外資保險公司無論是業務規模還是機構設立方面,都明顯處於弱勢。具體看,外資險企在分支機構、代理人規模等對業務開拓起重要作用的佈局方面,均存在不足。以友邦保險為例,其從1992年發展至今,展業區域依然只限於上海、江蘇、北京、廣東的深圳東莞江門地區。中意人壽則僅在北上廣和湖北福建等地區開設14家省級分公司。代理人規模方面,成立於1996年的中宏保險目前有員工和營銷員約1.6萬名。

業內分析人士表示,外資保險公司大幅落後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進入時間本身就較晚,平均落後了20多年,在客戶積累上處於弱勢,另一方面,產品設置也沒有太大的特點,價格又偏貴,所以並沒有打開中國市場。在股比放寬後,外資保險公司能否成功,還要看其能否推出適合中國市場的產品,以及引進國際化的管理經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