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租客拒不騰房,法院強制搬離!

解決執行難

5月26日,渝中區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長毛學江帶領30餘名執行幹警和司法警察,將一套司法拍賣房屋強制騰空交付,保障買受人合法權益,彰顯“基本解決執行難”堅毅決心。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租客拒不腾房,法院强制搬离!

執行幹警整裝出發

渝中區法院受理光大銀行重慶分行申請執行付某、阮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後,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該院依法對被執行人名下位於江北區海爾路一處房屋進行司法拍賣。

在評估拍賣通知發出後,有案外人羅某向本院提出,其與被告付某簽訂了為期20年的租賃合同,並聲稱已現金繳納10年租金共計30萬元,要求保障其租賃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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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執行決定

經渝中法院審查,本案申請人抵押權先於租賃合同設立,且承租人一次性繳納10年租金有違常理,故該院對羅某提出的帶租拍賣的申請不予採納,但告知其可參與該房屋競拍。經過58輪競價,最終該房屋以131.55萬元被最高出價人左某競得,溢價率為56%。經系統查詢,案外人羅某的女友也參與了此次競拍,最終未能競得。

拍賣成交後,羅某拒絕搬遷,堅稱租賃未到期,要求重新拍賣,或者退付其剩餘租金。執行幹警先後三次上門釋法析理,要求其配合執法,騰空搬離,但羅某及其家人態度強硬、拒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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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房屋進行強制搬遷

為保障房屋買受人合法權益,彰顯法律權威,在搬遷期限屆滿後,渝中法院最終對拍賣房屋強制搬遷,並在江北區寸灘派出所、小區物業管理人員的見證和協助下,將房屋強制騰空交付。

供稿:渝中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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