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籤兩份合同是真的嗎?是否存在偷稅漏稅的問題?

飛奔186043047

我是老田,我來答。范冰冰是否籤“一小一大”兩份合同,尚需取證。但對此涉事人肯定打死也不會承認,因為一旦承認了演藝事業可能全盤落水,產生諸多演藝危機,甚至慘遭演藝滑鐵盧。


國內演藝圈相對混亂,鮮有有效的管理制約機制,在合同上做手腳亦是圈內流行的“潛規則”,或者乾脆可以稱之為“明規則”。這種“一小一大合同”背後的雙重合同,更多為了逃稅、避稅。在此中操作過程中,無論是甲方還是乙方均報著心照不宣的狀態。因為,此中甲乙雙方都是其中的受益者。

而之於崔永元、只是用一種近乎偏執的方式讓這一演藝“潛規則”和“暗箱交易”浮出水面。如果這事鬧大,有關部門強勢介入力查下去的話,肯定有一大批演藝人落水。但就目前的局勢來看,查與不查都是問題。

崔永元初朝指責《手機2》導演馮小剛和編劇劉震雲不乏公報私仇之嫌,指責范冰冰演藝而後將焦點落在“大小合同”上,屬於“打蛇打七寸”,直擊擊中整個演藝圈的軟脊,這點,很有建設意義,可圏可點。

試想一下,如果國家有關部門力查這一演藝現狀,清整“一小一大合同”淨化演藝巿場,並減明星天價片酬的話,於國於民都不失為一件利好的大事。你們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田金雙

演藝圈規則不懂,籤兩份合同幹嘛不知。但說范冰冰為了偷稅,感覺不現實。理由如下。一偷稅是違法行為,毛阿敏劉曉慶是前車之鑑,一個名人不得可能把違法行為讓別人掌握,萬一哪天撕破臉,捅出來,就不是錢的事了。二,透露出來的演藝圈酬金都是稅後,范冰冰拿多少錢,直接談稅後就行,沒必要這麼麻煩。三,差額的錢如何支付?轉到誰賬上?幾千萬的金額,逃離監管也不容易。

當然,小雞撒尿,各有各道。也不無可能。


小言不少言

如果簽訂陰陽合同,那就存在偷稅,偷稅達到標準,可能構成偷稅罪,金額大的就觸犯了刑法。另外,看似他們簽訂的合同對藝人來說都是稅後,對藝人來說,也存在刻意隱瞞收入,收入申報不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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