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月1日起,製造業增值稅稅率17%調整為16%
很多客戶已開始發函要求降價1%,
而電纜廠呢,則認為降價要求不合理!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那麼到底降價1%是否公平?
電纜網為大家做了個通俗易通的分析,
是否應該降價,大家看著辦。
何為增值稅?
增值稅徵收是針對商品增值部分徵收的稅率即“毛利”,同樣的減稅1%也只適用於毛利部分,而客戶可能誤認為是對商品總價降價。雙方認為的降價主體的不同,所以導致歧義產生。
舉例說明
紡織廠A銷售了100萬元布料給服裝廠B,服裝廠B把這批布料加工成服裝,200萬元賣給了大商場C,大商場C把這批服裝300萬元賣給了某大企業D。
下面稅款計算環節。為了計算方便,不計算紡織廠A的進項。
紡織廠A繳納增值稅銷項稅金為100*17%=17萬。開具專用發票,銷項稅金17萬元。
服裝廠B銷項稅金為200*17%=34萬,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銷項稅金34萬元。
紡織廠A開給服裝廠B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金17萬,服裝廠B抵扣17萬,服裝廠B實際繳納增值稅17萬。
大商場C銷項稅金為300*17%=51萬,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銷項稅金51萬元。抵扣服裝廠B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金34萬,大商場C實際繳納增值稅17萬元。
簡單說,增值稅是流通環節中每一個企業對本環節增值的部分繳納增值稅~ 可以說增值稅的抵扣鏈條設計是非常嚴密的,非常優美的。因為下游抵扣進項稅的需求,會倒逼行業上游開票繳稅。
回到製造業增值稅稅率調整的話題
假設一電纜廠
當增值稅稅率17%,稅額佔該廠家電纜總價的1.7%,減稅至16%後,稅額佔商品總價的1.6%,總體僅降成本佔電纜總價1.7%-1.6%=0.1%。
如果廠家按客戶要求對電纜總價降價1%,則廠家將虧損 1%-0.1%=0.9%。
可見,要求廠家對商品總價降價1%確實是不合理的!
當然也存在合理的情況,就是整體供應鏈都降價1%!
假設A=原成本,B=原利潤
在增值稅降為16%,成本降低1%(即供應商也降低1%),銷售價降低1%的情況下:
現含稅價 = (A+B)*1.17*0.99
現進項稅=A*0.99*0.16
現銷項稅=(A+B)*1.17*0.99*0.16
現利潤=現含稅價+現進項稅 –成本-現銷項稅
=(A+B)*1.17*0.99+A*0.99*0.16-A*0.99-(A+B)*1.17*0.99*0.16 =0.14A +0.97B
現利潤與原利潤相等!
雖然整體供應鏈都降價1%,利潤不變,可是每家公司對應多家供應商,保證所有供應商都降價1%,幾乎不可能,而若只對客戶單方面降價,則企業利潤降得太多,公司自然不能承受也不願意承受,所以大家還是保持價格不變吧,一是沒有節外生枝,再則每家公司都能享受到國家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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