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審判決不服怎麼辦?

馬上封猴14

答案就兩個字:申訴。

1.不服一審民事、刑事、行政判決,你還可以上訴到上一級法院;上一級法院將採用二審程序審理你的案件,並作出二審裁判;

2.二審裁判出來,就終結了,你只能申訴了;二審終審制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司法原則,二審裁判即為生效的終審裁判,一經送達就生效了;當事人對二審裁判還不服,那沒別的辦法了,只能去申訴了;

3.如何申訴?簡而言之,想要申訴成功極難。可以向原審法院、上級法院、上級檢察院申訴。申訴很苦,是一場持久戰、消耗戰,想要真正成功希望渺茫,這就要求你具有堅韌的毅力、鐵一般的決心;

4.其他申訴反應渠道。當事人還可以向人大、政協、黨委、信訪等部門反饋情況,希寄通過這些部門或者領導的重視對案件的申訴產生一定的影響;

5.自我反省。再看看判決,查查資料,對比對比,可能判決本身並不存在一定的問題,也許幾個月後或者若干年後,當事人也想通了,不再申訴了;居中裁判,無論結果如何,總有不滿的,這在民事判決中顯而易見。


不服一、二審判決,依法只能申訴,但申訴很難,生活不易,判決雖已出,生活還得繼續,申訴申訴,申著申著也許就不再想訴了。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例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目標,執著追求的目標。



法門律匠

題目並未說明是針對何種類型判決不服,這裡就只針對民事生效判決做說明。根據法院規定,對於法院生效的民事判決,不服的可以採取以下救濟途徑:

1、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根據該規定,不服生效判決可以向上級法院申請再審。需要注意的是,根據規定,申請再審的期限為六個月。

2、向檢察院申請抗訴。

根據法律規定,檢察院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對確有錯誤的生效裁判文書可以提起抗訴。

你可以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如果同級人民檢察院不受理的話,你可以依法提出異議,並向上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申請檢察院抗訴具有程序前置程序,需要法院在裁定不予再審或不予立案之後。

3、向人大信訪部門進行反映。

人大作為最高權力機關,對法院,檢察院都具有監督權利,所以可以向人大信訪部門進行反映。


葉律師

一,二審判決不服所引起的司法程序截然不同的。我國實行的司法制度是兩審終審制,所以二審判決是終審判決。

那我們看一下分別不服一二審判決的救濟途徑。


關於不服一審判決,當事人可以上訴,但是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即上訴期限。判決上訴 期限為15天,裁定為10天,均是自收到判決書的第二日開始起算。若錯過了上訴期限,那麼你只能申請再審了。


關於不服二審判決,上文已經說過,我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二審判決不可再進行上訴 ,只能申請再審了。申請再審的期限一般是自二審判決生效後六個月,但是特殊情況不受6個月限制。例如新證據的出現,或原判決所依據的其他判決被撤銷或改判等情況。


申請再審流程較為複雜,而且對證據的要求較高,建議在一審判決下發後,若不服,請即時辦理上訴事宜!否則一旦超過上訴期限,導致申請再審,將有可能將訴訟拖入較長時間。

最重要的是申請再審並不停止原審判決的執行。若原審判決確有錯誤,被再審糾正,那麼執行的財產將進行執行迴轉程序。所以申請再審程序複雜,時間長,而且會牽出另外的訴訟。


綜上,不服一二審判決的救濟途徑完全不同,請及時諮詢律師,注意各個時限。否則一旦錯誤將會對你的權利不利。法律不保護懶惰的人。

祝君如願!


肖律師

不服一審,上訴二審,二審不服,申訴。

本文只針對刑事案件的一二審判決不服,談談具體操作操作流程.

案件經過刑事第一審程序後,如果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認為判決確有錯誤提出二審抗訴,案件將會由作出一審判決的上級法院進行二審。刑事二審是較一審更高審級的審理,不是簡單的對案件進行二次重複審判。二審對於糾正一審裁判錯誤,審查下級法院工作,統一國家法律適用,保障被告人合法權益都具有重大意義。


一、哪些人可以提起上訴?

1、一審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有權上訴。

2、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3、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可以對附帶民事訴訟部分上訴。

二、提起二審的方式?

1、口頭或者書面都可以。

2、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訴,以其在上訴期滿前最後一次的意思表示為準。上訴不需要特定理由。

3、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0 日,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為5 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2 日起算。不能超過時效。超過時效,就失去了上訴的權利。



三、上訴的程序?

1、上訴人可以通過第一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審查。上訴符合法律規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上訴期滿後三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級人民法院,並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2、上訴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二程序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上訴狀後三日內將上訴狀交第一審人民法院。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在接到上訴狀後三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並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四、二審法院如何審理案件?

二審法院下列案件,應當開庭審理: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第一審認審裡定的事實、證據提出異議,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上訴案件;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上訴案件。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後,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審理後做出如下裁定或判決。

1、一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2、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 3、一審人民法院的審理有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的情形的,應當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4、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審理後清事實後改判; 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的處理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5、原審人民法院對於依照上述第4項規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作出判決後,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不得再發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也就是發回重審,只能發回一次,不能發回重審兩次。

五、不服二審法院的判決,可以申訴。 哪些人可以申訴? 已經生效裁判,案件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利害關係) 案外人律師(代理)等向法院、檢察院申訴,但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六、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1、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2、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排除的

3、認定罪名錯誤的

4、主要事實依據被依法變更或者撤銷的法定

5、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6、量刑明顯不當的

7、違反法律關於溯及力規定的

8、可能影響公正裁判的,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 |

9、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七、申訴案件的處理

1、申訴由終審法院審查處理。但是,二審法院裁定準許撤上訴的案件,申訴人對第一審判決提出申訴的,可以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

2、上一級人民法院對未經終審法院審查處理的,可以告知申訴人向終審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或者直接交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並告知申訴人。 案件疑難、複雜、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審查處理。

3、對未經終審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級人民法院審查處理,直接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訴的,上級人民法院可上告知申訴人向下級人民法院提出。

4.對死刑案件的申訴,可以由原核準的人民法院直按審查處理,也可以交由原審人民法院審查。 對立案審查的申訴案件,應當在三個月內作出決定期限至遲不得超過六個月。


王兵華

一二審判決不服怎麼辦?對於這個問題當事人一定有冤屈的地方,關健還是找到證據,用證據說話,我國法律規定,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辦案原則。重證據,不輕信口供。

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訴,(民事判決,刑事判決,行政判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一審民事判決上訴期是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即上訴權,刑事判決上訴期是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提出即上訴權。行政案件判決期限同上,一審裁定書的上訴期為十日,)。

當事人對二審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原審法院提出申訴(再審)起動法律審判監督程序。

(二審審理,一審的上訴案件一律使用裁定書,二審審理即程序審理,)

二審經過審理後認定一審審理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程序合法,證據確鑿充分,二審在法定審理期間內。那麼就依據二審程序,依法作出載定,(一),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如果證據確鑿充分,運用法律有錯誤,二審可以改判。(三),認定事實不清,法定程序及運用法律有錯誤可發回重審。

二審判決書,裁定書,當事人自接到判決書,裁定書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勝訴方可向原審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當事人不服一審,二審裁判的可申訴,但不影響己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內容的執行。

當事人經過申訴改判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執行逆轉。(刑事案件)可向原審法院申請國家賠償。


人正不怕影斜

我是非著名律師,財經達人,用法律和商業的視角看世界,請關注我吧!

第一,我國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實行二審終審制,二審是終審判決,當事人必須服從,人民法院根據生效的一審或者二審判決,可以強制執行。

第二,對於不服人民法院二審生效判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也就是可以向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在申訴期間,不影響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的執行。

第三,對於不服從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和二審判決,申訴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1 原一審判決書,二審判決書五份

2 再審申請書五份,在遞交申請書之前,還有個答疑程序。

3 當事人可以通過原生效人民法院遞交在申請書也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遞交再審申請書,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的申請書,審查後決定是否再審。


法商道

未生效判決

一審判決作出後,當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內通過一審法院或直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後,根據案情,依法作出維持、改判或發回重審等裁判結果。需要注意的是,必須在收到一審判決的法定期間內提出。那麼提起上訴的法定期限為多久呢?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對一審民事和行政判決不服,可以在收到判決的次日起15日內提出上訴;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一審刑事判決不服的,被告人、檢察機關可以在收到判決的次日起10日內提出上訴或抗訴。實踐中,當事人雙方收到一審判決的時間通常是不同的,有的直接送達,有的公告送達,所以各方當事人的上訴期間是以自己收到判決書的時間起算的,超過提起上訴法定期限未上訴的,喪失上訴權。雙方均未上訴的,一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為生效判決。

生效判決

如上所述,對生效的一審判決和作為終審判決的二審判決,當事人是沒有上訴權的,只能通過申訴來解決。當事人對生效判決不服,可以向原人民法院或上級法院提出申訴申請再審。需要注意的事,對生效刑事判決申訴沒有期限限制,並且也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


對生效民事或行政判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6個月內提出申訴申請再審;或者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原判決主要證據是偽造的、原判決所依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變更、違法辦案等四種情況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訴申請再審。對生效民事行政判決不服,也可以向檢察機關提出意見申請檢察機關抗訴。
(民事訴訟法法)


(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


春風佛面SWC

問題意見

1.對第一審判決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內(民事、行政15日,刑事10日)可以上訴,判決已生效的,在法定期限內(民事、行政6個月。刑事:刑罰執行完畢後2年,且有例外規定)可以申請再審。

2.對第二審判決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內(同上面1)可以申請再審。離婚等身份關係的民事案件以及其他例外的情形除外。

問題簡析

一、上訴———第二審程序

我國法定的審判制度————兩審終審制。無論是刑事訴訟、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當事人對第一審判決不服,均有權提出上訴,而且幾乎是沒有任何條件限制的,通俗講,就是可以無條件的上訴。

當然因為是“幾乎沒有任何限制”的上訴制度,有些時候也會遇到尷尬,實踐中出現被純粹當成拖延時間的工具的情況,因為第二審程序期間(啟動和審理),第一審裁判不發生法律效力。

據筆者經驗,第二審改判、發回重審的比例並不高,一般在10%以內,甚至某些地方可能在5%以內。所以對第一審程序應當要認真對待,不要疏忽大意,覺得還有第二審,還有機會,司法是嚴肅的,不管是第一審還是第二審,都不可掉以輕心。

二、再審———審判監督程序

對於生效的第一審、第二審裁判文書,符合訴訟法律規定的條件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再審。再審階段,不停止對已生效裁判的執行。

再審程序不是必經程序了,有權受理再審申請的法院,根據是否符合再審規定來決定是否受理。

決定受理再審申請的,為了保障法院已生效的裁判文書的既判力,維護司法公信力,一般只有證據能夠證實存在枉法裁判、有新證據足以推翻裁判的、決定裁判的主要證據(事實)有錯誤、適用法律錯誤等情形之下才可能改判或者發回重審。“發改”比例相對於第二審程序,更低了。

為了維護司法公信力,再審程序不便過於頻繁也是法治精神的體現,“除非必要”是其理性定位,以發揮糾錯功能。

法律依據

1.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

2.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

3.行政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


吳竹兵律師

正所謂文章越短,信息量越大,問題越簡單,越難回答。

題主問的是“一審二審不服判決怎麼辦?”



我國目前的訴訟涵蓋了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那麼這個問題就包括了對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的一審判決不服,對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二審判決不服的這六種情況。

一、首先,在我國,就目前而言,無論是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還是刑事訴訟,雖然有各自的訴訟程序,但都是兩審終審制,即經過了二審,就會終結審理,二審判決是終審判決一旦作出判決並送達給當事人後就生效。那是不是一審判決就全部不是生效判決呢,答案是否定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一審判決送達後,雙方當事人都沒在法定期限內上訴就生效了;刑事訴訟一審判決後被告人或被害人在法定期限內不上訴或者檢察院不抗訴,也是生效判決。



二、對於一審判決不服的(我理解題主意思是被告人或被害人不服的),根據民事訴訟法,或者行政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但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具體法定期限是多少,大家可以查閱各個訴訟法的規定,限於篇幅就不展開,一般是五日或者七日或者十日的。

三,對於二審判決不服的,因為二審判決是終審判決,一旦送達就生效。那麼不服怎麼辦?訴訟法規定有個審判監督程序,這個審判監督程序是怎麼樣的呢?拿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來說吧。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近幾年來糾正的幾起冤假錯案有很多都是當事人不服法院的終審判決(有些還是在監獄裡執行了幾年甚至十幾年的),經過申訴都得到了糾正,特別是浙江的張氏叔侄殺人案,張氏叔侄已經在新疆監獄服刑幾年了,在服刑期間不斷申訴,特別提醒的是,當事人是向檢察院提出申訴(刑事訴訟法規定可以向檢察院提出申訴),最終法院啟動審判監督程序予以糾正。



四、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亦有類似的規定。除了向法院提出申訴外,當事人對已生效的(包括一審和二審)判決,也可以向檢察院提出申訴,檢察院經過審查認為判決確有錯誤的,會向法院提出抗訴。


佛系知了

民事和行政案件,在收到二審判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駁回申請再審的,可向二審平行的人民檢察院提交抗訴申請書,判決書和相關證據材料,經審查符合抗訴法定事由的,方可提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製作抗訴書,依法以國家職權的名義向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履行法律監督權(也可以申請檢察建議)行,民,刑三大訴程序中亦有明確的申請再審和申請抗訴的法律規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