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濱海新區與中心城區中間要建綠色生態屏障

為加快建設生態宜居的現代化天津,實現濱海新區與中心城區之間“兩城夾綠”,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28日審議通過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濱海新區與中心城區中間地帶規劃管控建設綠色生態屏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並公佈實施。《決定》明確了面積約730餘平方米的規劃管控範圍:

東至濱海新區西外環線高速公路,南至獨流減河,西至寧靜高速公路,北至永定新河。

同時,《決定》確定了三級規劃管控制度。其中,一級管控區佔全部規劃管控範圍面積的61%,包括生態廊道地區和田園生態地區等,嚴格控制項目開發建設活動,除生態保護工程、重大基礎設施工程、重大民生保障工程、營造人可接近的環境景觀和綠道等附屬設施外,禁止一切與生態環境保護無關的建設活動。

二級管控區主要包括示範小城鎮、示範工業園區等,應當統籌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嚴格控制建設規模與開發強度,建設高標準綠色建築,完善環境保護配套及綠化工程,提升城市發展品質。

三級管控區主要包括現狀開發建設比較成熟、未來重點以內涵式發展為主的地區,應當突出綠色提升,實施城市修補工程,拓展綠地空間。

此外,濱海新區與中心城區中間地帶規劃管控地區與本市生態保護紅線或者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重疊的,按照最嚴格的管控標準實施保護和管理。

“制定地方性法規,規定對雙城中間地帶實施三級規劃管控並明確綠色生態屏障建設要求,為優化我市城市空間格局、促進雙城集聚發展、避免建設連綿蔓延提供了法治保障,同時彰顯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方面持續發力,不斷健全和完善地方性法規,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於美好生態環境的嚮往和需求。”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王澤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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