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我租店鋪給了上一家轉讓費兩萬,但是現在房東不讓租了,還有兩個月房租也到期了,轉讓費我能要的回來嗎?

陳煥銳

想要回店鋪的轉讓費用,找誰要?

事件:當初我租店鋪給了上一家轉讓費兩萬,但是現在房東不讓租了,還有兩個月房租也到期了,想管房主要回當初的轉讓費用。

買賣的轉讓屬於租鋪人的個人意願,於房主無關。你雖說當初付了轉讓費,但也掙到了錢,租賃店鋪是你個人的行為。這就好比你租房主商鋪賺了好多錢一樣,房主看你賺錢多眼紅,想管你要點生意紅火費用,你會同意嗎?生意的好壞是你個人經營的成果,與房主無關,除非租房合同有分紅條款,不然你除付資金外,其它的不必去理會。轉讓費用也是一樣,是你自己的事,沒有條件要求別人來承擔。

做生意就是這樣,租鋪、兌鋪現象很普遍,現在的租賃嚴格來說都不嚴謹,大多數人法律意識還不夠強,租賃的合同也都是不正規,這對房主與租戶來說都沒有任何的風險保護。所以往往會出現旺鋪租兌頻繁,房主漫天要價等多種現象的出現。

無論做什麼,能堅持住就一定會成功,現在的生意難作,但賺錢的行業還是很多。想要做生意的朋友一定要注重租賃合同,合同不只是籤幾年、還要注意續簽的環節,以免出現這位朋友的困擾。

開店難、兌店更難,多多諮詢身邊懂行的朋友,以免上當受騙。


歷史黑白灰

之前租店鋪時隔壁的商家遇到過。轉上一家的鋪子。花了10多萬轉讓費。房東合同上說可以轉讓。做了一段時間。房東看他生意好。要收回來自己做。房東當時的說法是沒不讓轉。現在是不想出租了。為了轉讓費跟他花了10幾萬的裝修費。兩邊炒起來了。房東說轉讓費不是他收的。裝修是朋友自己要裝那麼多錢的。一分都不補給他。最後鬧到法院。判下來。只判房東退回租鋪子時交的壓金。剩下的因為跟房東無關一分沒賠。當時附近的人都知道。房東看裝修好生意好。想收回來自己做。朋友虧慘了。一氣把所有裝修拆了。回覆租房前的樣子。連釘死的吧檯都拆懶了仍門口。那次把他虧的原氣大傷。到現在都不願租不好說話的房東的房子


轟炸雞2



你遇到的這個問題,我也曾遇到過。首先有一個關鍵問題是,你轉讓店面的時候有沒有通知房東,他如果同意你的上家轉讓給你,就有辦法解決這個事情。我曾經轉來一個店鋪賣鞋,我當面問房東同意轉讓給我嗎?房東點了頭,但只同意租房合同一年一簽,我當時沒有把房東想得太壞,因為我知道房東非常有錢。我店剛剛做了4個月,房東就給我說下一年要漲租金,我當然不願意了,我就想把店鋪轉讓出去,後來我找到一個接盤的,轉讓費都談好了。不巧讓房東看到了。房東後來給我說租期到了後要收回去他自己做生意,其實他和要接我盤的那個人說好了,從他手裡轉讓,房東想賺轉讓費。我就明確告訴他,他自己做沒得問題,我給上家的轉讓費要賠給我,店面不能租借給第三方,否則要再補償我3萬,不然他的店面就收不回去。後來到了租期的最後一天,房東來收店面,我的鞋子貨架還是原樣擺在那裡,房東沒有辦法,110報警,警察來了後我還是堅持我原來的意思,最後在警察的調解下,房東賠我轉讓費,並且按我的意思寫好協議。後來我知道房東把店鋪租借給第三方後,一紙訴狀送他上法院,結果就是房東偷雞不成蝕把米。他花了1萬多律師費,還要再陪我1萬。



注意看一下時間


楊哥說事

我做生意多年,租過好多房,門面房、住房、庫房。和各種各樣房東打過交道。你現在店鋪即將到期,房東不讓租,我不清楚是什麼狀況。

如果你生意不行走人,而糾結於給上家兩萬轉讓費,想和房東要,我告訴你,那門兒沒有,於理於法都說不過去。你看對的房,自己想租,好的地段,好的門面房,就是要轉讓費,如果你要上家帶技術帶客戶的話,更貴。經營不善和房東沒關係!

如果是你經營挺紅火,房東想讓你搬,那就是要長租金。好好協商一下,適當加點,有錢大家賺。你不租會有人租,但你重新找地點,又得重新打天下,好不容易積累起的人脈損失了,有點可惜,合算下,只要你能掙點過!
還有一種辦法,不是兩個月後到期嗎?在這段時間內,報紙、朋友圈大量發佈租房消息,也就是找下家。萬一有人看對,你的“轉讓費”就有著落了。我去年就是這樣乾的,房租到期不想幹了,又心疼那點裝修費,又多租一個月,才鬧回幾萬,少賠點!

最下策和房東談,如果能給你退部分錢,或者延長一點時間,你店裡裝修與舊設備都完好留下,否則恢復“原始社會,”房東考慮到以後,也可能讓步!


以上所言幾點,結合自身情況考慮,希望對你有幫助!

本人錢不多,但闖蕩社會多年,經驗豐富,各位如有社會、生活困惑,敬請關注,私信我,來信必復,一定會有比較可行意見!


傑藝傳媒CEO

實踐中,出租方將店鋪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再將店鋪轉租給次承租方,承租方向次承租方收取一定的轉讓費;或者直接由出租方在將店鋪出租給承租方時收取一定的轉讓費。

店鋪轉讓費是什麼?

關於店鋪轉讓費,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主要依靠商業慣例或約定俗成。一般認為,轉讓費是包含多種不同性質費用的複雜集合

1、 從法律性質上來說,店鋪轉讓實際上是承租人將自己的權利義務概括轉移給次承租人。在市場初期有機遇擁有店鋪的人,隨著市場的發展成熟,店鋪的不可再生性產生壟斷,後來者如果要承租就不得不支付轉讓費。因此,轉讓費實際上包括機遇加上壟斷產生的利潤


2、 店鋪轉讓費是在承租人有權轉租的情況下,次承租人為獲得剩餘的租賃期限所支付的一種對價。物以稀為貴,店鋪是有限的。次承租人承租店鋪後,會比其他潛在的承租人具有更大的續租機會。在店鋪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其他潛在承租人一般不知道該店鋪何時到期,也不會尋求租賃該店鋪的機會。這樣次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屆滿後,通常會有更大可能續租。


3、 承租人在轉租店鋪前,長期經營店鋪,對該店鋪進行裝修、設備投入,經營時又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使該店鋪產生了一種無形的商業價值,能給後續的經營者帶來可觀的利潤。因此,店鋪轉讓費實際也包含了一定的裝修投入和品牌價值在內


店鋪轉讓費因當事人雙方的意思產生

由於店鋪轉讓費目前沒有明確法律規定,根據私法領域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原則,轉讓費可以看作是這一行業的交易習慣

。只要承租人、次承租人在約定店鋪轉讓費時是出於雙方自願,並沒有欺詐、脅迫等使合同撤銷、無效的情形,那麼店鋪轉讓費的存在即是合理的。次承租人如果在支付轉讓費後認為不合理起訴到法院,請求承租人退還轉讓費,法院一般不會支持。

未經房東認可的轉讓行為無效

如果承租人在轉讓店鋪時,沒有經過房東的同意,那麼承租人就沒有轉租權。如問題中所述,因承租人未取得轉租權,現房東要提前收回店鋪,這樣的轉讓協議會被法院認定為無效。轉讓協議無效後,轉讓費應當返還,但是根據承租人、次承租人雙方的過錯,以及店鋪實際經營的時間,按比例返還。鑑於店鋪還有兩個月到期,估計能返還的轉讓費也不多了。


唐莉律師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大致分析如下:

第一、如果你由上家轉讓店鋪時未經過房東同意,那麼店鋪轉讓就屬於你和上家之間的行為,與房東無關。房東有權不繼續租房給你。

第二、在剩餘的兩個月租期內,房東應允許你繼續使用店鋪。

第三、轉讓費用一般包括出店鋪兌費用和剩餘租期的租金。如果房東不允許你在剩餘2個月租期內繼續使用店鋪,那麼你可以向上家索回剩餘2個月的租金,也可以起訴房東(法律上可行,但操作起來,可能得不償失)。

第四、如果與上家轉讓時並未簽署協議或約定上家有義務協助店鋪的續租,否則視為其違約的條款,或者2萬元主要是房租,那麼就很難要回。


小豬房論

根據個例,給大家轉讓前必須要做好三點工作:1:轉讓前和房東重新簽好租賃合同,(包含租賃時間,租金,物業,水電,拆遷補償,租賃稅費等)租賃時間最少一到三年,如果是剩下幾個月租賃合同,房東口頭同意合同到期再籤這些都是給自己挖坑不要上當。

2:瞭解清楚所在位置有沒有市政工程拆遷,所在地方有沒有大型社會活動,比如全國運 動會等,這些社會活動基本上很多市政工程需要整改,如果你店鋪位置剛好在整改路 段那你就是啞巴吃黃連,,

3:瞭解現在經營者社會背景,如果是社會背景複雜轉讓過來想經營好, 也是比較麻煩的事情


我愛大紹興

上個月我朋友也想找鋪面做點小生意,沒有做過生意,他自己去找的,找到了兩間來問我意見,兩家鋪地理位置都不錯,都處於人流量比較大的街道,面積也相差不大,一間要5萬的轉讓費,房租2000多一個月,另外一間沒有轉讓費,房租3500,是轉租的,我跟他算了一筆賬:還沒開始做生意就要先付一大筆轉讓費,而且這轉讓費在鋪面到期後房東收回不能續租那轉讓費就打水漂了,風險較大,所以不推薦要這個鋪;另外一間雖然說是二手房東轉租,但是看過跟他一手房東籤的租賃合同,證實租期還有近5年的租期,雖然每個月多付1000多租金,一年也是要多付1萬多,但是不用一下子就要多拿好幾萬出去,這樣對創業者來說手裡多了流動資金,這是王道!所以推薦沒有轉讓費的,朋友一算也跟我想法一樣,現在只花了1萬多就把店開起來了,祝他生意興隆!


南寧外鄉人

建議大家租房時,在房租相差不大的情況下最好租好說話的房東,對於總鬧矛盾的房東,再便宜也不要租。

為什麼呢?說三件我租房的事。

第一件事:14年租了一個門面做生意,中間做不下去了,想轉掉。我只想把押金收回來,和房東商量找人續租,我的押金直接轉為另一個人的押金,下家把押金補給我就行了。房東答應說可以,讓我先把店騰出來,到時候一起把事情處理完。等我把店裡的所有東西都收拾好,約了下家過來,房東直接來句:“沒同意轉,我自己的店我不會自己租出去,要你來找人租。”押金也不退,說是我違約。後來聽說房東自己租出去,收了別人轉讓費三萬。

第二件事:15年租房住。兩室說可以轉租出去一間,轉租出去後要加價200,忍了。最後走時說裝空調把窗戶弄壞了,要修好才退押金,修好了,又說馬桶壞了要修好,椅子壞了50,門鎖換了,要重新裝新的怕我留有鑰匙要80。最後我直接把床拆了,窗戶拆了,走人。

第三件事:還是租房住,16年遇到個好房東。馬桶壞了,直接說修吧,空調壞了修吧,全在房租里扣掉,從不會來查房,最後退房時,地板燒了一塊都說沒事,押金全退。挺和氣的一個老人家。

所以說選對房東挺好的,選不對房東,夠得你頭痛的。


三哥品茶

轉讓費你還想要回來?如果是在我這樣壓根就要不到。

我這邊屬於工業區..2005年至2015年期間門面鋪租俏的很,因為周邊全是大工廠,人流量多所以養活了很多做生意的人。

我一個遠方親戚搞了一家“烤活魚”生意嘛真心不錯,也讓他賺了不少小錢。

在2013年兩口子吵架,就不想做了。把店鋪轉出去,連桌子椅子空調一起15萬,別人二話沒說就接手了,到現在生意也還不錯。

那時候周邊做餐飲轉讓費最少都是十萬、八萬的並且這錢還沒得退,有些人說這錢房東拿了..其實很多時候都是轉讓的自己拿了。

每個地方的規定不一樣,我這邊好地段除了“轉讓費”你還的給“入場費”,有的房東沒收到“轉讓費”就直接收你“入場費”,反正變著法子收錢。

如果見你生意好,每年都收一次入場費!

我租了店鋪除了轉讓費、入場費還要交“三個月的押金”,這是押金是可以退的,只是最後會不會給我扣一點就不知道了。

而題主說的轉讓費在我這邊根本就沒的退..每個地方的規矩不一樣所以我也不好對你妄下定論,但是有一條鐵律就是白底黑字簽字畫押,合同是怎麼寫的,你就怎麼辦!如果合同沒有退轉讓費這一項,你就別想退錢了!

只從2015年起很多店都不收轉讓費和入場費了,因為大量的店鋪沒人租,以前很多生意不錯的店鋪都是被房東搞死了,年年加租金,別人一年幫到頭,都幫了房東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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