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宜川:首例撤銷緩刑罪犯被收監執行

(通訊員 楊雨剛)近日,宜川縣司法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門同力協作,密切配合,成功收監執行一名撤銷緩刑在逃罪犯,這也是首例違反社區矯正管理規定被撤銷緩刑收監執行的案例。

延安宜川:首例撤销缓刑罪犯被收监执行

社區矯正人員李某於2015年9月17日因交通肇事罪被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在實行社區矯正期間,李某某先後二次在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情況下私自越界外出,在規定時間沒有電話彙報、思想彙報、集體學習、公益勞動、警示教育,藏匿定位終端逃避監管,多次組織查找未果,縣司法局以李某違反《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向原判法院提出撤銷緩刑建議書,並提交相應證據證實。2017年9月14日原判法院依法裁定對李某作出了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的刑罰。由於該犯下落不明,後公安機關通過網上追逃的形式於2018年5月18日將其抓獲並收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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