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山集團頻頻遭環保部門處罰 因配套環保設施未驗收即生產

萬山集團頻頻遭環保部門處罰 因配套環保設施未驗收即生產

魯網5月31日訊 近日,山東省昌樂縣環境保護局通報了今年一季度的環境處罰情況,其中山東萬山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萬山集團)在2017年11月29日和2018年3月20日有兩起違規行為被處罰。

處罰通知顯示,2017年11月29日,昌樂環保局因萬山集團需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未驗收即投入生產,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八條規定,責令萬山集團停止生產,處罰款人民幣叄萬元整。

另一起處罰發生在2018年3月20日,昌樂環保局對萬山集團年產15萬噸陶瓷熔塊及10t/h餘熱回收項目未報批環評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責令萬山集團停止建設,處罰款人民幣叄萬零玖拾伍元零肆分。

2017年7月21日,昌樂縣人民法院下發行政裁定書,對申請執行人昌樂縣環保局向法院申請執行樂環罰字[2016]79號行政處罰一案作出強制執行裁定,要求萬山集團在收到裁定書之日起5日內停止生產。逾期不履行,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經法院審查查明,申請執行人昌樂縣環境保護局於2016年10月17日以被執行人山東萬山集團有限公司年產15萬噸陶瓷熔塊及3t∕h餘熱回收項目需配套建設的汙染防治設施未經驗收即投入正式生產的行為,其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之規定,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作出樂環罰字[2016]7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被執行人山東萬山集團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10000元”的行政處罰。

資料顯示,萬山集團總部坐落於“世界風箏之都”--濰坊,集團建築面積133.2萬平方米,總資產 36 億元,現有職工2300人,年銷售收入超過70億元,現已發展為涉足建築材料、煤化工、物流運輸、制釉產業、國際貿易等領域的大型現代化集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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