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格格、郡主有何區別?

每次看歷史劇,我們都會對裡面的“公主”、“格格”、“郡主”們的身份傻傻分不清楚。那麼,公主、郡主、格格到底誰是正牌的皇家女?誰只是皇帝親戚的女兒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1、公主——一般是正牌皇家女

“公主”一詞起源於春秋戰國時期。其名稱含義為“公為之主婚”,簡稱“公主”。西周時期。各諸侯國的諸侯都稱“公”,周朝天子通常把女兒下嫁給諸侯,而周朝天子一般是不會為自己女兒主婚的,通常是叫同姓的諸侯來主婚,於是天子的女兒就被稱為公主了。所謂公主也者,乃“公”主持其婚禮之意也。

公主、格格、郡主有何區別?

不過,在當時不僅是周天子的女兒可以稱為“公主”,其他諸侯的女兒也叫“公主”。“公主”又可以叫“君主”。《史記·吳起列傳》說:“公叔為相,尚魏人公主”。“尚”的意思是“上娶”,意思是說,公叔當了國相,娶了魏國的公主。可見,當然公主也可是諸侯的女兒。

漢朝開始,諸侯王的女兒就降格稱翁主,只有皇帝的女兒可稱為公主了。顏師古在《漢書·高帝紀》中解釋說:“天子不親主婚,故謂之公主。諸王即自主婚,故其女曰翁主。翁者,父也,言父主其婚也。”可見,當時已經對皇帝和諸侯的女兒出現了等級稱呼,只有皇帝的女兒可稱“公主”了。

公主、格格、郡主有何區別?

此外,從漢代開始,皇帝的姊妹稱為長公主,先皇帝的姊妹(即今皇帝的姑母)稱為大長公主。如漢武帝時,稱景帝的姊姊為館陶大長公主,稱武帝的姊姊為平陽長公主等等。加上“長”字、“大”字,是表示尊祟的意思。

2、郡主——從皇家女降為皇戚女

兩漢至兩晉時期,郡主、縣主都是指皇帝的女兒,但到隋唐時代情況就不同了。隋唐時代,太子和諸親王的女兒也可以封郡封縣,稱為郡主和縣主。太子的女兒一般封郡,稱為郡主,親王的女兒封縣,稱為縣主;明清兩,,情況又有所不同,親王的女兒統稱為郡主,郡主的女兒才稱為縣主。

公主、格格、郡主有何區別?

3、格格——誰說皇帝的女兒才是格格?

格格,為滿語之譯音,意為“小姐”,為清代皇族女兒的稱呼。後金時,後金皇帝和貝勒滿清貴族的稱號的女兒都曾稱“格格”。但到清太宗皇太極即位以後,就在崇德元年公元年仿明設制,皇帝的女兒就開始稱“公主”了。

據《清會典事例二宗人府封爵》記載,“帝女,皇后所生,封號“固倫公主”;妃繽所生及皇后養女,封號“和碩公主”。”固倫,意為國或天下,只有皇后的女兒可封“固倫”。和碩,滿語,清初設八大貝勒,后皇子封親王者加“和碩”之號,妃繽所生之女亦號“和碩公主”。

公主、格格、郡主有何區別?

至於“格格”,則為其他皇族女兒的稱號。據《清史稿職官四公主表》載,清世祖福臨順治十七年,又將格格分為數等,親王之女封為郡主,稱“和碩格格”;郡王之女封縣主,貝勒之女封郡君,稱“多羅格格”;貝子爵位名,位在親王、郡王、貝勒之下之女封縣君,稱“固山格格”;鎮國公、輔國公之女封鄉君,稱“格格”。

公主、格格、郡主有何區別?

更令人驚訝的是,在清代公主的婚姻中,還有一種身份特殊的“格格”。公主嫁出皇宮之前,皇太后或皇后要挑選一名精明的宮女,隨同嫁妝一道送到駙馬家中,當夜與珊馬同床試婚,稱為“試婚格格”。翌日,這位試婚格格立即遣人將昨夜的體驗,即駙馬有無生理缺陷,有無陽疾等隱疾,將在床上的一切詳細情況回報宮中。

公主完婚後,這位試婚格格便成為駙馬的側室,或繼續留在公主身邊當傭人。不過,清朝的這種試婚之儀,只限於皇室公主,一般王府貴族是不能有試婚之舉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