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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教育局出臺了《關於做好2018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就進城務工子女報名入學有了明確規定。 (一)凡戶籍不在主城區的適齡兒童(戶籍在新三區的除外),隨務工(或經商)父母在主城區居住並在主城區公辦小學入學的,需登錄市教育局網站(http://sjzjyj.sjz.gov.cn/),通過“石家莊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報名或掃描二維碼下載“陽光招生”手機客戶端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6月4日—6月15日每天7:00—21:00;需升入主城區公辦初中的,按照統一招生時間安排到各區教育局指定地點報名。
隨遷子女在我市公辦學校入學,其父母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居住證:父母雙方及隨遷子女於入學當年5月31日前在居住地公安部門辦理的《居住證》。 2.戶口證明:父母雙方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以及與隨遷子女家庭原籍戶口簿。 3.住房證明:與《居住證》登記住址一致的住房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購房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 4.務工或經商證明:父母雙方與我市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由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務工或經商證明應在隨遷子女入學當年的5月31日前取得。 5.兒童預防接種證(僅小學入學時提供)。
(二)若隨遷子女父母一方為外縣(市)、區戶籍,另一方為本地戶籍,該隨遷子女入學時,同樣須提供上述“五證”。其中,本地戶籍一方無需提供《居住證》和務工或經商證明。 如果適齡兒童的父母雙方均為本地戶籍,但該兒童為外地戶籍,其入學時除提供家庭戶口、住房等證件外,還需提供該適齡兒童在我市辦理的《居住證》。
(三)考慮到長期在主城區居住的鹿泉區、欒城區、藁城區等“新三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由於“人戶分離”原因,並不完全適用於劃片招生政策這一現實問題,為充分保障這部分適齡兒童、少年的入學權利,今年的招生文件繼續規定:戶籍在鹿泉區、欒城區、藁城區等“新三區”,並在主城區穩定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須提供父母在主城區購房並實際居住的相關證明(《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後,由實際住址所在區教育局調劑安排入學。 石家莊市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入學的規定,保障了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希望家長把相關的材料準備齊全,你的孩子就能和本市區孩子一樣高高興興的上學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