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炮轰冯小刚、范冰冰背后的另一个血泪真相,堪比无间道!

崔永元炮轰冯小刚、范冰冰背后的另一个血泪真相,堪比无间道!

崔永元炮轰冯小刚、范冰冰的事件持续发酵,但是关于这个事件的背后,已陷入了谜中谜,堪比现实版的《无间道3》;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关于这个事件背后的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据一名匿名网友爆料:崔永元炮轰冯小刚、范冰冰的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推动着整个事件的爆发,这股力量就是《手机2》剧组,也就是制片方,至于更多细节,这位网友表示不愿过多透漏!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们一起来分析分析。

崔永元炮轰冯小刚、范冰冰背后的另一个血泪真相,堪比无间道!

参考 一文所提供的信息,整个事件的爆发源于小崔晒出某演员一明一暗金额高达6000万的高片酬合同,因为与该合同在相近的时间内晒出的是炮轰冯小刚、范冰冰的图文,媒体就将一明一暗两个高片酬合同的主角锁定在了范冰冰的身上,因为事件的主角都具有很强大的影响力,所以炮轰事件很快传遍了媒体圈。如果此事件真如这位匿名网友所言,炮制整个事件的幕后主角就是《手机2》的制片方的话,那么整个事件就完全变了味了,这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啊,阴险,真是太阴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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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一分析,这位匿名网友说的也不无道理,因为有一个关键问题符合这位网友的描述,那就是崔永元所爆料的合同是从哪儿得来的,难不成小崔派了“间谍”到制片方那儿弄来的合同?如果不是这样,这合同怎么到了小崔的手里的?难道这合同还能自己飞,飞到了小崔的卧室里?如果不是合同自己飞到了小崔的手里,那么经我们仔细分析那就有六种可能让小崔能拿到这个合同。

第一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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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崔为了报复冯小刚,要查冯小刚,就雇佣了私家侦探或者买通了冯小刚、制片方一方的内部法务拿到了天价合同的克隆版,但因为涉及侵犯商业机密和合同双方的隐私,所以隐匿了合同的甲方乙方双方的签名信息,只将处理过的“天价合同”用影射的方式来爆料和打击冯小刚及让他伤透了心的剧组,顺便揭露一下高片酬和一明一暗双合同的丑恶!(大家觉得小崔会这么干吗?难道小崔会不知道这样的手段得来的所谓天价合同是不构成有效证据的?即使合同的内容是真的,难道小崔不会直接实名或匿名的去举报?还有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手段得来的所谓证据会被引火烧身的?)这种可能性,有点伤脑筋,我们再看看下一种可能。

第二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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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一明一暗总计6000万片酬的演员就是冰冰自己,那么在她领奖后被崔永元羞辱的情况下,她有没有可能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为了气一气讽刺她领奖的崔永元,故意向崔永元晒出了天价合同,以此反击崔永元,你瞧好了,我四天就能挣五六千万,我还没有资格领一个奖吗?趁机再羞辱一把崔永元,你个穷鬼,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有这种可能吗?大家觉得冰冰会是这种没有智商的女人吗?)

第三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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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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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个机会就是“范冰冰”?我们可以想象一下这样一个场景:对于代表着片方利益的冯小刚来说,十五年前出演手机的女主范冰冰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个“刺儿头”,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当时的主演葛优、范冰冰、范伟、徐帆、张国立现在都重新回归剧组准备拍摄《手机2》,除了范冰冰之外,其它演员都报以感恩的心以不太高的片酬出演,但“范冰冰”却开出了高达6000万的片酬,她一个人的片酬可能要比其它所有演员加起来还要多,这就让冯小刚有些很不高兴了,不但如此,整个剧组其它演员可能也不高兴,要知道,他们哪一个不是大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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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范冰冰”这个“刺儿头”是被剧组被动的确立成了不和谐分子,这也成为了冯小刚心里的痛,就在这会儿,又看到小崔在外面叫骂,冯小刚有些坐不住了,内外夹攻啊,这谁受得了,得想个办法才行,或许聪明人考虑问题总喜欢一箭双雕,甚至一箭多雕,心上一计,冯小刚就将这两份让他窝心的天价合同暗中让人送到崔永元的手中,这样可以一定程度的转移崔永元对自己的不理解和仇恨,希望崔永元能理解他的难处,希望崔永元能明白,他这个导演也不好当,一个他提拔过的演员竟然也会让他这么痛苦,不仅是天价片酬,还要他配合着帮她隐瞒阴阳合同的不法之举,既然事都凑到一起了,干脆来个一锅涮,将天价阴阳合同交给崔永元这个“老朋友”和新打假斗士,一方面可以一诉衷肠求谅解,一方面可以打击“范冰冰”不懂感恩般的坐地起价,还有一方面是撇清自己与阴阳合同的关联,同时表达自己另一个诉求,高片酬没问题,但你不能让我背上阴阳合同同谋的罪名,就这样,把“范冰冰”的命运放到了崔永元的手中,这样一来,冯导就成功了转移或分散了崔永元的仇恨,因为他深知嫉恶如仇的崔永元肯定会将阴阳合同公诸于世的,结果冯导成功了。

在外人看来,这一切似乎很完美,但是也有一个问题,精明的冯导似乎忽略的一个问题,崔永元并没有实名实姓的指出阴阳合同就是范冰冰!讲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很狗血,但是没完,还有更精彩的,我再说说下一种可能!

第五种可能

崔永元炮轰冯小刚、范冰冰背后的另一个血泪真相,堪比无间道!

崔永元手里的阴阳合同既不是崔永元自己弄来的,也不是范冰冰、和她的经纪人;也不是冯小刚,而是制片方炮制的。有点出人意料对吧,这个逻辑是这样的:我们整理下思路,仔细想一下,这个事件的关键点是什么,毫无疑问,整个事情的关键是“天价片酬”和一大一小的阴阳合同。

谁对这两个合同最上心和最痛恨呢?是爱打抱不平的崔永元呢,还是感觉丢了面子的冯小刚呢,其实都不是,应该是制片方,因为这钱都是制片方掏的,这笔高价片酬或许让制片方认为吃了大亏,不但要接受高片酬,还要安抚其他大牌,还要配合该演员签署阴阳合同,还要助其隐瞒这种高风险的秘密,对外;还不能公开做投入了高片酬成本的造势宣传,到时要是亏了,还只能吃哑巴亏,换了谁,这心里也不会痛快,加上这高片酬演员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太过耍大牌,再加上小刚导演敲边鼓似的一通牢骚,或许就深深的刺痛了制片方,让制片方恨毒了范冰冰。

虽说心里很恨,但为了大局,制片方一直选择了绝对的沉默,一直到现在还是一样的沉默,但是这种沉默让崔永元给打破了,对于崔永元的喋喋不休冯导实在受不了了,一个人再有名,也总得有个真正能说上话,也能听得懂的人那儿去寻求开解,冯导就到了制片老板哪儿去将这源于一部电影的陈年旧账和制片老板哪里说了个底儿朝天,制片方老板了解了冯导的这些剪不断理还乱的纠葛之后,便想到了一个无论是对公还是对私都对自己有利的办法,这个办法就是:让“崔大炮”来对付“范大牌”。

这一招很毒,多年前我在电影公司做娱乐营销,了解一点影视公司老板的经营思路;对于制片老板来说,也非常痛恨拿了高片酬还要签阴阳合同还要无休止的耍大牌的演员,因为对于制片老板来说,我出了高价让你当主角,你不但在我这个给你钱的人面前无休止的耍大牌,还要我协助和帮你隐瞒可能会涉嫌违法的事儿,你这不是要害我吗!想到这一层,制片老板就会真正恨上高片酬还要签阴阳合同的演员,但光只是恨或许还不足以让制片老板直接把这个演员给出卖了,除非遇到有利可图的机会,否则老板就不会就这么拆自己的台,这不,崔永元自己送来了一门大炮,制片老板是什么人,当年可是连马云都敢骂的人,骂马云突然大量套现该公司股份,马云回复买了东家买西家是正常操作。

可以肯定制片老板是个有谋略的人,他的计划绝非一般人都想得出来,和做的出来,因为对于他来说,电影作品的硬性条件是钱,而不是人,人是可以换的,任何大牌都可以换,如果有必要哪怕换掉导演也不无不可,何况是一个演员,这次看到崔永元“骂上门”,干脆就借个机会,把这个目中无人的高片酬演员彻底收拾了,这一计,是一箭五雕的连环计:

第一呢,借力打力,借小崔的手,打击和教训高片酬阴阳合同的乙方演员,争取压低市场价格,占有主动性的杜绝不透明的阴阳合同的危险合作。

第二呢,帮助小刚导演转移小崔对其的仇恨,同时也让小崔多多树敌不再老是纠缠小刚导演,同时当是送个大礼给小崔,让小崔的打假威名得以声名大噪,以后有个好前程。同时也留了个下手,小崔若是没有成功唤起群众对高片酬演员的“仇富”情绪,将事情推向高潮,如果他失败了,对制片方来说也没有很明显的什么损失。

第三呢,借这个事件乘机大部压低演员市场的片酬,从中渔利。到目前看来,这前三条都成功了,因为小崔央视主持人的独特的个人历史背景和影响力,抛出6000万一大一小阴阳合同后,很快便唤醒了全国民众的仇富烈火,这把火烧的轰轰烈烈,似乎一夜之间,疑似合同女主范冰冰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职业危机,甚至还有可能因涉嫌偷逃税而被查处罚款和有被上诉坐牢的危险。这一招确实很毒,难怪有人说,娱乐圈都是血和泪啊。

连环计的最后四计呢,可以称之为借花献佛之计,借一个大牌演员的陨落,杀一警百,彻底掌握从演员手夺过行业话语权,从此可以鱼肉演员,鱼肉百姓了!原来演员再大牌也是被鱼肉的,怪不得那么多演员成名后又要当导演又要当制片的,原来是不愿意被鱼肉!

连环计第五计,叫瞒天过海之计,因为如果不是一位匿名网友爆料,没有人告诉我们,崔永元手中的阴阳合同是制片方提供的,这瞒天过海之计隐藏着借刀杀人、隔岸观火、趁火打劫等三连环计,借小崔的仇怨和影响力敲打范冰冰就是借刀杀人,然后点燃隐藏在广大群众内心的“仇富之火”让群众的烈火狠狠得燃烧高片酬现象和耍大牌演员,在熊熊烈火中再趁火打劫,收获广大群众对这部不花一分钱就做了一个全国无死角式的影视前期营销宣传,要我说至少值一个亿的价值,更高明的是,没有人知道谁在幕后推动了这一切,所以这一计叫瞒天过海之计!(高,实在是高)

想到了这一层,我忽然觉得感觉就像是一帮两派大咖级的大老爷们耍尽一切阴谋手段,群体攻击一个女演员,且下手还特别狠,想除之而后快的感觉!我甚至觉得即使这份合同的乙方就是“范冰冰”,也不排除是甲方片方的“欲取之必先予之”的诡计,道理很简单,先以这样的丰厚条件诱使冰冰签约,然后再将后面的阴阳合同作为要挟冰冰的筹码,既以达到不履行大合同又可以低价让演员出演的目的,要知道,一旦成功,不就省了5000万片酬嘛,省的就是赚的,5000万啊,普通人一辈子也赚不到那么多钱,有钱人更爱钱。但没想到的是,冰冰不就范,不惧片方的胁迫和威胁,片方一怒之下就炮制了这个崔永元炮轰冯小刚、范冰冰的事件,才搞成今天这样的一个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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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到这里,我感觉我们似乎都被高片酬迷住了心智,导致我们对事件的真相缺乏理性分析,我们国家的高片酬现象其实早就不是一天两天了,但归根揭底片酬的高低都是市场决定的,演员的身价都是市由场价值来导向的,如果我们一味的仇视高片酬演员,假如广告价值都值几个亿的演员的待遇都和一个都是一个都市小白领一样片酬,那岂不是便宜了制片方,让制片方赚的鹏满钵满对我们有啥好处呢,再说,一个演员从出道到成名一般都得拼个一二十年吧,她的背后是一家人一个团队二十年的心血啊,好不容易成名了,有身价了可以多赚点钱,有什么不对呢,这就像一个企业家,比如说,马云也创业二十年,他可以一天1千万收入,为什么我们不对马云仇富呢,却对一个同样奋斗了二十多年女人这么仇富呢,其实明星不亚于干一个企业,甚至效率有时会超过一个中型企业,所以看明星的片酬我认为应该和看一个企业的成长是一样的,没有必要眼红人家收入高!更没有必要拿一些种土地的农民兄弟来和一个明星比,人家哪怕是几天事件赚的,你就真的相信了吗,我来告诉你真相吧,演绎可能就是那么几天,但从电影开拍到放映前,演员还包括大量的发片宣传工作要承担,可以这么说吧,如果一部电影从拍摄到上映周期是两年,那么这两年里演员都有宣传电影的义务,还不包括演员之前大量的学习和准备工作的投入,所以说,演员赚的钱也同样是辛苦钱,特别是女演员,从几岁起就开始培养,到了三十几岁就是最有价值的黄金期,这个阶段在一线电影公司拿个几千万片酬我认为正常,比起好莱坞不算啥,如果我们最红的演员都很便宜,那就不能怪人家老美老是瞧不上俺中国人了,所以说,片酬是市场决定,我们需要尊重市场,尊重市场就是尊重我们自己的利益,至于说阴阳合同,这个事情且不说是不是真的存在,如果是真的存在,我们确实应该表示关注和反对,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无论是谁都应该遵循,问题是这个事件会不会是有人故意下套害冰冰,谁又能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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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说的,到底是谁向崔永元提供了合同,还有最六种可能,第六种可能就是,合同也或许不是片方决策者暗中找人提供的,而是片方的一个对老板心怀不满且又想立功的核心骨干提供的,通常我们称这种人为“反对派”,这个背景的“反对派”类的核心骨干就是那种能力很强但总是不喜欢听老板话的人,且又好大喜功的人,这个人具备(第五可能)中讲的所有谋略,且比老板胆子还要大,因为只要炒作电影的大目标成功了,即使未经老板批准,他也敢去干,因为这样能真正的立大功!甚至我还怀疑,向我提供匿名爆料的人,和向崔永元提供电子版合同件的人是同一个人!他要这么做的目的,很简单,因为,只需发个电子邮件他就成功了!

真相到底是什么,你有答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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