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祕“套路貸”是怎麼操盤的(無憂,米房,借貸寶,今借到)

安徽省青陽縣一對90後表兄弟,帶領親戚朋友創建的所謂“互聯網借貸公司”,其實卻是一個以無抵押貸款為幌子的“套路貸”詐騙犯罪團伙。

短短一年時間裡,先後有近千名涉世未深的受害人落入該團伙設計好的貸款圈套,利息超高,有的利息竟高達1000倍。

“網絡借貸平臺借款1000元,一年多後,借款累計債務高達100餘萬元……”

近日,經過近兩個月的摸排調查,河南省鄭州市公安局新鄭警方多警種聯合,跨區域作戰,將該團伙一舉摧毀,在安徽省池州市青陽縣抓獲27名犯罪嫌疑人。

無抵押貸款1000元,一年後要還100多萬元2月9日上午,河南省新鄭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一個報警電話:一名市民說想找公安局法律專家談談。民警在與其交談中瞭解到,他在網上借了別人的錢,可越借越多還不起了,不知道公安局管不管這種事,如果不還“貸款”是不是自己也違法?

當天下午,新鄭市公安局刑偵大隊長高明傑接待了報警的20多歲的趙先生。原來,2016年7月,一個朋友要結婚,剛參加工作不久的趙先生經濟拮据,手頭緊張,想找人借1000元給朋友隨禮,又覺得找人借錢沒有面子。看到手機上發來的可以無抵押貸款的信息後,趙先生想反正貸款不多,發了工資就可以還,就回覆信息說想貸款,很快一條短信息發來,讓他加入一個“無抵押貸款QQ群”。

按照對方的要求,趙先生上傳了身份證等有關證件信息,放款人讓他打了1200元的欠條,扣除周利息200元,對方在網上只付給了他1000元。為了防止出現借錢不還的風險,他又給網上的中間擔保人打了1000元的欠條。如果按照約定還款1200元,兩張欠條同時作廢,如果逾期不還就變成了貸款2200元。(網上打的借條,通過今借到,無憂,米房,借貸寶等等這些平臺打出的借條)

一週時間過去了,趙先生單位的工資因故沒有發下來,會計說工資還要再等幾天。眼看貸款就要逾期,欠賬1200元要變成2200元,趙先生手機收到短信,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還錢。就在趙先生為難想求助時,“無抵押貸款QQ群”一位女士表示願意幫助趙先生,條件同樣是“以貸還貸”的周息貸款。貸款1420元,還舊賬1200元,外加利息220元。(金額首次借款一般都是一個星期1000到手700,或者1500到手1050,條子一般都是借一壓一,借1000打2000的條子,這樣子)

在“善解人意”的客服人員的誘導下,趙先生的貸款數額逐步變大,貸了又貸,還了又還,慢慢成了“以貸款養著貸款”,趙先生甚至算不清自己違約了多少次,貸款了多少次。(當你還不起錢時,就需要借東家還西家)

經過反反覆覆的催款貸款還款,有一天,網上的客服人員告訴他,其貸款已經累計至150多萬元。借款人在威脅恐嚇還錢的同時,告知趙先生他們已經委託律師到法院起訴他,要拍賣他父母幫他買的車子和房子。

趙先生這才忐忑不安地撥打了110,想找民警打聽打聽自己的行為是不是已經違法,是不是能少還點錢。

“套路貸”的操盤路徑“利用網上貸款屬於新型的犯罪,派人好好查,應該不會就只有這一件。”在新鄭市公安局每週的警情分析會上,該局負責人給刑偵大隊提出了指導意見。雖然臨近春節,新鄭市公安局還是成立了由刑偵副大隊長王建牽頭,網監、視頻合成作戰中心配合的調查小組,針對趙先生提供的線索進行初步摸排調查。在一週的調查中,就初步落實類似趙先生情況的警情20餘起。

偵查中,一個以馬某、丁某表兄弟為首的犯罪團伙逐漸浮出水面。3月9日,新鄭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王建帶領民警趙兵、張攀等人的先期偵查組抵達安徽省青陽縣,對該涉嫌犯罪團伙的窩點進行摸排調查,民警經過多次化裝偵查,確認該團伙設立在青陽縣伯益商貿城小區“同鑫微貸”公司內。

民警進一步調查得知,馬某、丁某二人為所謂“同鑫微貸”公司老闆,該團伙設立審核、財務、催收等工作部門,不同部門之間嚴密分工、各司其職,對“入網”的受害人反覆敲詐勒索。(更過分的是,有時他們工作人員在你還了貸款以後,不和你消條子,工作人員和工作人員套路你,說沒有還)

據警方介紹,該微貸公司審核部有王某、徐某平、姚某峰等10名團伙成員,財務部有餘某、左某雄等12名成員,催收部有高某、蘇某5名成員。

通過審核後,該微貸公司審核部將自己篩選的“優質客戶”推送至財務部,由財務部的工作人員根據不同客戶的資料進行最終審核並放貸。

該團伙利用借款人急於用錢借錢的心理,以繳納“保證金”“押金”的形式,引導借款人與出借人簽訂虛高於實際借款金額一倍、並口頭約定實際還款時間縮水為所打借條一半的虛假借條,從表面上讓受害人形成有足夠時間還款的矇蔽心理,實際上是故意設置高額度、高利息、短週期的苛刻條件,在客觀上極大地增加了借款人如期還款的難度,導致借款人在借條到期後往往不能如期還款,後單方面將“押金”“保證金”等變相轉化為續期費、延期費、逾期費等各種名目的費用,進一步壘高受害人的債務金額,加大還款壓力,致使受害人在“套路貸”中越陷越深。

該團伙以到期後不能如期還款,則簽訂的虛假借條生效,並將債務移交催收公司進行惡意催收相要挾,受害人迫於無奈只得繼續借款。

運行人員,聚財時代(關注獲得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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