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廣東一KTV火災致18死,初查系人為縱火

愤怒!广东一KTV火灾致18死,初查系人为纵火

2018年4月24日零時30分,廣東省清遠市英德110接報稱,該市茶園路一KTV發生火災。

事發後,省市領導高度重視,連夜趕往現場指揮處置,要求全力搶救傷者,查明原因,做好善後工作。據初步調查,該火災系人為縱火,目前公安機關正在加緊開展調查。

火災現場視頻

案件最新進展:

今早10點半左右,清遠警方發佈懸賞通告。

懸賞通告

2018年4月24日,英德市茶園路某三層建築物發生一起放火案。經工作,確認犯罪嫌疑人劉純露(男,32歲,英德市英城城西居委會水樓下組14號人,身份證號:441881198612010439)有重大作案嫌疑。嫌疑人臀部有燒傷。為迅速抓獲犯罪嫌疑人,清遠市公安局決定對劉純露進行懸賞通緝。任何公民發現其行蹤請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凡向公安機關舉報或提供線索,配合公安機關抓獲在逃人員的,將給予舉報人20萬元人民幣獎勵,公安機關對舉報人嚴格保密。

愤怒!广东一KTV火灾致18死,初查系人为纵火
愤怒!广东一KTV火灾致18死,初查系人为纵火

普法

我國規定了八種嚴重的刑事犯罪,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犯這八種罪的也要負刑事責任,其中放火罪赫然在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失火罪VS消防責任事故罪

希望警方儘快將他繩之以法,

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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