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策劃」世界知識產權日|企業商業祕密的保護

「特别策划」世界知识产权日|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4月26日是世界知識產權日,為做好知識產權保護的普法工作,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的法官於近日送法到企業,開展題為《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的講座。法官們精心挑選了珠海地區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進行分析講解,並有針對性地提出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的若干建議。

「特别策划」世界知识产权日|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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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日

「特别策划」世界知识产权日|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珠海地區相關典型案例分析

「特别策划」世界知识产权日|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珠海歐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侵害商業秘密案

【案由】刑事案件(侵害商業秘密罪)

【商業秘密內容】技術信息( IP核技術信息)

【民事案件】房某、珠海矽微公司在侵害商業秘密民事案件中賠償500多萬元

案情

2001年2月,被告人房xx入職歐比特公司,並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

2003年4月,歐比特公司著手研發1553B IP核技術,該技術研發成功後的產品為1553B控制器,由三個功能模塊組成:總線控制器(BC)、遠程終端(RT)、總線監視(BM)。被告人房xx作為該公司技術負責人,負責研發此技術。

2005年7月,被告單位矽微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為房xx 妻子付xx。2005年10月,房xx在歐比特公司BM模塊尚未完成的情況下(BC、BT等模塊已研發完成),提出辭職申請,離職獲批准後遂轉入其妻子付xx任法定代表人的矽微公司工作。由於1553B IP核技術一直由被告人房xx負責研發,離職時歐比特公司與房xx簽訂《技術委託開發合同》,約定由歐比特公司出資,房xx繼續負責BM模塊的研發,同時約定技術成果歸歐比特公司所有,房xx負有保密義務 。

2006年4月11日,房xx向歐比特公司交付了BM模塊及相關技術成果。到此,歐比特公司1553B IP核整套技術已研發完成。

2009年開始,房xx違反約定,披露、使用和允許他人使用其掌握的歐比特公司1553B IP核技術,以矽微公司的名義,先後生產、銷售1553B系列測試儀11個,給歐比特公司造成數百萬元的經濟損失。

判決內容

法院認為,被告人房xx違反約定,披露、使用、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被告單位矽微公司明知是他人非法披露的商業秘密,給歐比特公司造成特別嚴重後果,其行為均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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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

商業秘密的定義

•專有技術(know how)非專利技術

•未披露的信息(undisclosed information )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並經權利人採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9條第3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19條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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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地區商業秘密案件特點

2. 從案由來看:既涉及經營信息也涉及技術秘密

3. 從保護方式來看:一般都有向公安機關(經偵支隊)報案

4. 從糾紛起因來看:商業秘密訴訟多因職工跳槽而引發,一般是前單位起訴跳槽職工及其新設單位或者接收單位共同侵犯商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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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內部如何主動保護商業秘密

(一)建立健全商業秘密保護的專門組織和相關制度

一個正規高效的商業秘密保護的專門部門,是商業秘密得到有效保護的前提。企業領導應該高度重視商業秘密對於企業經營的重要作用及失密的嚴重後果,首先從組織上確立保障,成立一個專門部門,或原有部門如經理辦公室、知識產權部、法律事務部等下面的專門小組,專人負責商業秘密的認定、保護措施的開發與實施。

(二)對商業秘密及其載體的管理

1. 確定商業秘密的範圍。企業應該根據商業秘密的四個法律特徵對本企業內部構成商業秘密的種類、分佈羅列出來, 這樣才能提高警惕並確定應採取的各種措施。前面所將的商業秘密的四個法律特徵,聽起來很複雜,其實企業在具體界定時不需要做那麼詳細的論證,一般來說,只要是企業自主研發的技術、自主制定的經營策略,都可以作為商業秘密來保護。

2. 確定商業秘密的密級。法律法規對商業秘密密級的劃分沒有規定,法律對任何商業秘密的保護和救濟的原則都是一致的。是否劃分商業秘密的密級,完全取決於企業保密工作需要和權利人意願。從企業保密防範的原則來講,劃分和確定商業秘密密級,有利於商業秘密的分級管理,有利於突出重點、確保企業核心秘密的安全。對我國企業而言,熟悉而簡單的分類就是“絕密”、“機密”、“秘 密”三個等級。

3. 加強涉密文件的管理。涉密文件是指以文字、圖表、音像及其它記錄形式記載商業秘密內容的資料,包括公文、書刊、函件、圖紙、報表、磁盤、膠片、幻燈片、照片、錄音帶等等。對這些商業秘密的載體,必須進行嚴格的管理,限制其傳閱和複製。

(三)對涉密人員的管理:商業秘密的保護最重要的還要靠人,因此加強對涉密人員的管理至關重要。

1. 人力資源招聘時嚴把關 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在技術崗位招聘的時候,就要細緻考察員工的價值觀,對知識產權非常漠視的人今後也可能洩露商業秘密。

2. 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 這不僅是保護

商業秘密的最好方法之一,也往往是司法機關判斷保密措施是否合理的一項重要因素,沒有保密協議可能導致公司的商業秘密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企業可以在勞動合同加列保密條款,也可以根據不同的崗位需求,與員工單獨簽訂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的內容和範圍,要求員工遵守保密義務。

3. 加強員工保密教育除了簽訂保密協議外,企業應進一步加強對員工進行保密教育,使員工瞭解到企業文化、保密的範圍、工作規則、侵犯商業秘密的法律後果等,使員工認識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防止在外來參觀、諮詢或洽談業務中洩露。

4. 離職員工的管理

(1)對接觸過商業秘密、即將解職的員工進行離職檢查:除要求其履行有關的交接手續,徹底點收員工所領借的各種物品,以便該員工所承辦的各種業務能繼續順利開展外,要重申員工在離開本公司之後應繼續保護商業秘密的義務,最好根據員工掌握商業秘密的具體情況,再簽定一份詳細、具體的保密協議,因為一般最初的保密協議,尤其是保密條款大都比較籠統。必要時,還要與此員工未來的僱主進行溝通,分別或一併向離職員工及其新僱主闡明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法律責任。

(2)員工離職時,提供公平的補償,好合好散,儘量做的有人情味一點。在實務中,不少商業秘密洩露的行為都是離職員工的惡意報復。

5. 與高管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現階段商業秘密糾紛主要表現為僱員帶走僱主的商業秘密,與僱主從事競爭性生產經營的行為,為防止競爭者引誘員工跳槽, 競業禁止協議成為一個較好的選擇。競業禁止是指單位與知悉商業秘密的人員約定在解除勞動關係後一定時間內,該人員不得自己經營或在生產或經營與商業秘密信 息相關競爭行業的其他單位任職,單位給予一定補償的協議。其核心內容在於約定離職者不得利用在原單位掌握的商業秘密從事此行業的不正當競爭業務。

6. 供應商和客戶等第三人管理

企業商業秘密經常涉及被許可人、供應商、客戶、製造商、銷售代理商,以及向公司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建築師、工程師、顧問、 承包人、分保人等第三人。而這些人即是生意上的重要夥伴,也往往是商業秘密洩露的重要途徑,所以,要求有必要得知商業秘密的第三人簽訂適當的保密協議是極 為重要的。而且清楚地表明公司對於有關文件享有的所有權,以及有關文件及其包含信息的專有性和機密性。同時,在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中,寫明保密條款,要求對方保證不洩漏履行合同時掌握的企業的商業秘密,否則將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其他輔助措施

1. 企業保安。要劃定保密區域,在保密區域內加強保衛措施,確定諸如門衛、上鎖、限定員工進入區域、密碼鑰匙或密碼通行證,並經常變換密碼等措施和管理辦法,這將有助於防止商業秘密失竊。

2. 控制參觀、實習。禁止參觀或實習也許是不必要的,但予以一定的控制卻肯定是保護商業秘密的重要措施。一切參觀應避開敏感區域,勿做詳細解釋,勿對生產製造工藝進行演示。必要時要求來訪者參觀商業秘密設備時簽訂保密協議。

3. 重點部位的管理。產生、處理、存儲、使用商業秘密的部位,是保密管理的重點。

4. 防止發表公開或廣告、展覽公開。必須使員工牢記,出席專業領域的會議,發表學術著作、演講,經常是處於本領域內具有深厚專業背景的同行中。這些同行經常能夠捕捉到有關信息字裡行間的言外之意。因此,某些員工認為微不足道、無足輕重的信息,很有可能正是競爭對手一直尋求的關鍵信息。

商業秘密被侵犯後如何保護

(二)刑事保護:【侵犯商業秘密罪】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構成犯罪時,權利人應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偵查終結的案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院認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該追究刑事責任的,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公訴。

企業加強商業秘密保護的建議

企業商業秘密被侵犯,通常分為“有意”和“無意”兩種不同情況。前者主要依靠“硬件”上的措施去預防,使用各種加密技術措施;後者主要依靠“軟件”上的措施去預防,通過警示教育和文件流程管理,使員工有保密意識,在公司裡建立適度的保密文化。

與此同時,公司應為員工提供足夠的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使員工有強烈歸屬感和自豪感,減少商業秘密被侵犯行為“有意”發生。

(一)強化商業秘密的保護意識

(二)健全商業秘密的管理組織

(三)完善商業秘密的保護制度

(四)強化商業秘密的保密措施

(五)明確涉密人員的保密義務

(六)實現商業秘密的動態管理

(七)建立涉密動向的跟蹤機制

(八)構建知識產權綜合保護模式

(九)提升商業秘密的維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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