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昌中考优惠加分政策

26日,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中考优惠加分对象资格审验工作的通知》 。

南昌市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有关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

一、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5

二、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公通字〔2005〕7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具体规定执行。

三、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南昌市教育局、南昌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印发〈南昌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3号)和《南昌市拥军优属条例》具体规定执行。

四、根据《南昌市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的实施办法》,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10

各初中学校要主动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南昌市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的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填写《南昌市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申请审批表》,通过计生部门逐级审核公示后报南昌市卫生计生委(南昌市计生协会)最终审核汇总,南昌市卫生计生委(南昌市计生协会)须于6月8日以前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审批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公章)报南昌市教育考试院。

五、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10

六、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精神,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符合南昌市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其子女报考我市重点高中,按《关于印发〈南昌市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一卡通”实施办法〉的通知》(洪才字〔2012〕2号)具体规定执行。

八、符合南昌市留学人才资格条件的,其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按《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才来南昌市创业服务的若干规定》的具体规定执行。

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优惠加分政策。

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

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市、县(区)中招部门交验原始证件及复印件进入档案。凡弄虚作假,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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