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被殺,曲靖丈夫揹負嫌疑16年!雲南多年懸案告破

16年前,一名李姓女子在玉溪市峨山縣雙江鎮上玉塘村一探礦工地內被害。

峨山警方窮盡各種偵查手段,卻因在現場及外圍走訪中獲取的線索始終十分有限,案件一直未能偵破。

16年間,峨山警方一直未放棄對案件的偵破,隨著偵查手段日新月異,警方利用有限的線索不斷排查、比對,不畏艱難輾轉多地,終將犯罪嫌疑人成功抓捕歸案。

16年前的深山血案

2002年8月26日下午,峨山縣公安局接到報警:我妻子在雙江鎮上玉塘村一探礦工地內被害了。接到報警後,局領導立即組織民警趕赴現場進行偵查處置,經現場勘查,工棚內打鬥痕跡明顯,被害人頸部、腹部、腿部、手臂多處嚴重受傷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民警在現場提取到的有價值的線索僅為:犯罪嫌疑人遺留的一張照片及一枚指紋。

據報警人張某某(男,現年46歲,曲靖宣威市人)陳述,被害人李某某是其妻子。當天中午,張某某外出辦事,其離開時工地上只有一名叫“訊花”的男子和被害人李某某兩人,由於均是山路,三個小時後回到工地的張某某發現工棚內雜亂不堪,大聲呼喊妻子李某某的名字也沒人回應,張某某走出工棚後看到地面上有血跡,順著血跡尋找發現了躺在路邊溝裡的妻子已沒了呼吸和心跳。

撲朔迷離 成16年懸案

案發後“訊花”不知所蹤

峨山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案件偵破工作,初步鎖定“訊花”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追逃工作全面展開,警方一面走訪與“訊花”有過接觸的人員,一面向周邊縣區發佈協查通報。

但“訊花”只是一個外號,而作為小包工頭的張某某和其工友均說不上來“訊花”為何許人也,只知道“訊花”是一個月前張某某到峨山縣城菜市場買菜時遇到的,當時“訊花”挑著行李詢問張某某是否招工,張某某便把“訊花”帶到工地上工作,由於當時“訊花”未攜帶身份證,張某某也未詢問“訊花”的真實身份,更沒有帶其到派出所登記流動人口,使得“訊花”的身份成了一個迷。

加之案發前的事情經過大多出自張某某之口,警方也曾將張某某作為嫌疑對象進行調查,雖經過多方查證基本排除了張某某的作案嫌疑,但被害人親屬內心深處還是覺得李某某很有可能是被丈夫張某某所害,

部分親戚認為“訊花”當時在不在場也只是張某某所說,大家都沒有看見,不知道真假,有的甚至認為“訊花”也被其所害。

未對自己招來的工人進行調查、未進行實名登記,淡薄的法律意識不僅使自己家庭破碎,遭受家人冷眼,也給公安機關打擊犯罪帶來了不小困難。

16年來,張某某一人把當時年僅4歲的兒子辛辛苦苦拉扯大,妻子一方的家人不跟他來往,外人看自己也帶著有色眼鏡,心中苦澀只有張某某自己清楚。

16年間,張某某多次向公安機關詢問案件偵破進展,寄託公安機關能早日破案,還真相於天下,給自己於清白。

多年來公安機關數次到景洪、墨江、瀾滄、昆明、勐臘等地進行線索摸排,深入各類大大小小的工地查找“訊花”的下落,期間偵查民警通過案發現場“訊花”所遺留的照片背景,發現照片是在墨江一家像館內拍攝的,但這對整個案件並未起到推進作用,整個案件偵破工作依舊停滯不前。

16年來,公安機關相關負責同志和專案組民警幾經調換,早已物是人非,但峨山警方卻一刻也沒有放鬆,在保存好物證和痕跡信息的同時,峨山公安幾代刑偵人始終沒有放棄對嫌疑人的追蹤。

妻子被殺,曲靖丈夫揹負嫌疑16年!雲南多年懸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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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尋找當年案發現場

命案告破 殺人只為了…

一轉眼便到了2018年,隨著刑事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加上刑偵技術民警的不懈努力,案情出現了重大轉機,民警利用先進的刑事科學技術對保存的物證信息進行仔細檢索、比對,發現“訊花”極有可能是一名叫波某某(男,59歲,普洱市孟連人)的中年男子。

為抓住這一來之不易的線索,刑偵大隊民警立即前往孟連縣開展調查取證工作,民警將當年案發現場“訊花”遺留的照片給當地村民、村幹部進行辨認後,確定照片上的人就是波某某,隨後抓捕組立即趕往波某某住處展開抓捕行動。

妻子被殺,曲靖丈夫揹負嫌疑16年!雲南多年懸案告破

2018年3月14日晚,潛逃16年的波某某被民警成功抓捕歸案。經辦案民警審查,波某某對16年前殺害李某某一案供認不諱

妻子被殺,曲靖丈夫揹負嫌疑16年!雲南多年懸案告破

原來,波某某多年來一直獨自一人在瀾滄縣、景洪市、昆明、曲靖、貴州等地打工,2002年波某某來到峨山找工作,在縣城一菜市場內一名蓋房子的老闆答應帶他一起幹,隨後波某某便回住處拿行李,返回到菜市場後,把來買菜的張某某錯認為剛才答應帶他蓋房子的老闆,恰巧張某某也在找工人,便帶著波某某一起到礦山挖礦。

同時張某某也把在宣威老家開雜貨鋪的妻子李某某叫到工地上幫忙煮飯。

張某某帶領的施工隊挖了一個來月啥也沒挖到,加之雨季到來便停工了,期間一直跟著張某某探礦的另外6名工人也暫時離開了工地,工地上只剩下了張某某夫妻倆和波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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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波某某交代,案發當日下午,張某某外出辦事後,波某某欲離開該工地到其他地方打工,李某某不允許他離開,隨後兩人又因工錢問題發生口角爭執,最終升級為肢體衝突。

期間波某某持鋸子多次砍向李某某,致使李某某當場死亡。

案發後波某某潛逃至貴州、越南等地打工,多年來輾轉多地後於2011年回到老家生活,直至被警方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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