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你找回浪費的那一半廣告費(下)

廢話:據美國廣告市場調查顯示:36%的廣告浪費是由於廣告主對市場的認識和想法是錯誤的;31%是因為廣告代理公司的創意失敗了;83%的原因在於廣告媒介的選擇可能是失誤的。在《上》部分,我們從內容層面分析了廣告費被打水漂的幾個方面,那今天我們就來聊聊讓你廣告費浪費最多的媒體投放版塊。

1、人流量是個偽命題

先回顧幾個場景,每天車水馬龍、人潮人海,每個十字路口核心位置的樓棟上都會有一塊戶外大牌,這塊大牌的收益也許比整棟樓的收益都高,出租車頂燈上滾動著廣告、公交車上移動著廣告、LED大屏不知疲倦地全天輪播著廣告...一切可視的載體都被廣告化了。它們佔據了城市的核心資源,他們號稱的日均人流量、車流量也著實嚇你一跳,但是我想說的是,人流量是個偽命題,還是舉個例子來看看吧:某LED屏佔據市中心核心位置,該十字路口日均人流量50萬人次(先不考究這個數字是否靠譜),廣告商一定不會給你往下算,一塊屏輻射面只能是對向的,所以單邊流量砍一半還剩25萬,假設一塊屏有20條廣告在輪播,理論上算被看到的概率是12500人次,也許還有的人雖然經過,但是沒看,有的人雖然看了,但只是過了眼,沒有過意識。最終受影響的能幾人,不可得知,但是50萬的日均人流量顯然沒有多少意義。

本文並不是討論哪些媒體有沒有效或效果有多大,每種媒體都有效或者說都有特定的屬性,我們要探討的是怎麼樣符合它的屬性、讓他的效能最大化,儘可能讓廣告費價值最大化。還是舉個例子,早上上班的時候,我就看到一個廣告,大大的“鳳凰入昆”,一開始我以為鳳凰網在昆明開站了,第二聯想是不是鳳凰傳奇要在昆開演唱會了,然後仔細看那行小字,原來是碧桂園殺進昆明瞭。我勒個去呀,這種是明顯的自我意淫呀,這可是昆明不是廣州,你覺得誰知道你的logo是隻小鳥,再者誰會像我這種廣告強迫症,一天到晚去找廣告看呢。你直接說“碧桂園來了”不就完了嗎?但這隻迴歸正常,如何讓它再放大?假設一個紅燈的時間約1分鐘,也就是如果播15秒的廣告可以播4條,如果我把15秒的廣告拆分成3條5秒的,插在連續的3條廣告之間,是不是意味著這1分鐘內我的廣告可以連續出現3次,雖然加起來還是15秒,但是看起來我的頻率就特別高,而且3次重複教育和1次的效應完全是不一樣的。也有人把15秒拆分成3條5秒了,但是他是3條連著的,每一條的內容都不一樣,做得像網絡條廣告一樣,分成三幀,還有切換動畫,我只想說,你怎麼不去拍連續劇呢?

(出租車頂燈廣告也是一樣,有效距離3-5米,汽車正常通過的時間就1秒鐘,你分成3幀讓我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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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場景很重要

就像說話做事要合時宜,媒體傳播也一樣,場景很重要。相同的廣告在近距離載體、遠距離載體,封閉性空間、開放式空間,靜態環境、動態環境等效果截然不同,表現形式也不一樣。就像前面說的,有的廣告雖然雖然被看了,但是沒有進入人的意識,那就是沒有進入當下的場景。戶外的環境很嘈雜,如果你的畫面還是動態的,只會增加嘈雜感,並不會引起關注,相反那些靜止不動的,甚至是純底廣告反而一眼就跳出來了。從被看到的概率來算,靜態廣告也是概率更大,假設一個LED廣告是15秒,動態廣告只在最後3秒才出現logo,而前面12秒經過的那80%人群都不知道你在講什麼,然而他們並不會停下來看看你到底在講什麼。這個道理看似很簡單,但在很多廣告主那裡並不能執行,比如說他們花高價錢拍了一條廣告片,他們一定不會讓這條廣告片閒著,哪怕很多時候這條片子拍得並不精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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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要做系列廣告

記得是史玉柱曾經說過:系列廣告是4A廣告用來騙獎和騙錢的一個由頭。貌似他們的創意很牛X,出來的廣告都是一套一套的,但是從傳播層面來說這絕對是個坑。系列廣告每多一幅意味著傳播成本高一倍,傳播效果反而減一半,範圍越廣、時間越長,所浪費的錢越多。(下圖自行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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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劃部不要太勤快

為什麼這麼說呢,企劃部的人一勤快,就喜歡刷存在感,搞什麼階段式廣告,廣告有階段性嗎?有,但我更願意叫它階梯式,階梯和階段的區別在於,前者是一層一層的遞進,每一層都有啟承關係;而後者往往是擯棄之前的積累,以一種“創新”的形式再次面市。這種情況在地產行業尤其氾濫,階段分得特別明顯,什麼導入期,熱銷期,強銷期,持銷期...每個階段都是不同的推廣語和主形象,甚至每個階段的案名都不一樣。地產公司的企劃部和廣告公司都很苦逼,每天加班加點,就是想著下個階段的推廣怎麼樣來創新。結果每次推出來的效果都差強人意,還怨廣告沒效果,其實就是被自己玩死了,不信你去售樓部測試一下,隨便逮10個進來的人用一句話概括這個項目,10個人恐怕別問出11種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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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傳播應該叫“播傳”

傳播的如果只是留停在單方面“傳達”的層面,顯然是不成功的,你有多少預算都是不夠的。傳播或許叫“播傳”更合適一些,公關/企劃部的職能應該是播一下有傳播力、話題性強的種子,然後施點肥、澆點水,讓它自我去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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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是所有熱點都要追

不知道從什麼開始,大家喜歡追熱點了,我清晰得記得汪峰上頭條、優衣庫的piapia事件、小李子的奧斯卡事件,但是真的記不得哪些品牌追過這些熱點,或者依稀記得有誰追過,也記不得他是怎麼牽強地搭上關係,如果只是事件期間刷一下存在感,不能有效地建立事件本身與品牌基因的關聯,對你的品牌認知和提升又有什麼毛線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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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牛皮吹大了不一定管用

想起一個段子:一條街上有三個打鐵鋪,A說是全市最好的打鐵鋪,B一看不爽了,我還是全國最好的打鐵鋪呢,C第二天不慌不忙地掛出一塊牌,本街最好的打鐵鋪。那些動不動就全球XX、國際XX的,就像“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一樣空洞而沒有感染力,既然匹夫都有責了,那跟我有多大關係呢?如果改成“國家興亡,我的責任”,一下神聖感就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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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追求點擊率是個陷阱

這個問題我想什麼時候專門展開來講一次。廣告主追求點擊率這個算盤打得是否划算?是什麼催生了效果類媒體原生廣告這一形態?為什麼有的廣告傾向按爆光cpm付費,而有的媒體又願意按點擊cpc付費?大家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追求點擊率是追求什麼,還不是追求曝光率嘛,為了吸引大家點進去看你的廣告。但是點擊進去的人,內心深處是不希望點進去看到的是一則廣告的,即然如此,那為什麼要千方百計做這麼費力不討好的事情,吸引別人點進去看,然後換得一句“fuck”呢?有的人說,我是要吸引精準客戶,用準客戶感興趣的話題吸引他點擊。我就開始納悶了,點擊的用戶難道不是從曝光的用戶轉化過來的嗎?點擊的又一定是準客戶嗎?那為什麼不能直接在外層就讓他接受到這個信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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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長得像廣告不丟人

這個問題是由上面那個問題珩生出來的。推廣人員為了追求點擊率,往往把一個廣告包裝得不像廣告,像一則新聞或者軟文,用這層外衣來掩蓋它是條廣告的本質,從而賺取點擊率。先不分析從媒體發佈平臺角度,他們這麼幹是自願的還是被逼的,是圍繞用戶體驗還是圍繞客戶需求,但是確實是客戶有這種要求,我挺為這種客戶不值的,你自己出錢打廣告,為什麼要把廣告弄得不像廣告,轉個彎過來才讓人發現是個廣告,廣告長得像廣告難道丟人嗎?如果真的丟人,那你還冒著丟人的風險做它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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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試試就不要做了

這個是普遍客戶的心理,你先幫我做3、5天看看效果。對於這種廣告主,我分析你只能有以下三種動機:1、你確實不懂廣告(不怪你);2、從一開始你就是抱著佔人便宜的心態來的(鄙視你);3、你預算真的有限(理解你),前面兩種情況就不說了,第一種三言兩語也說不清楚,第二種呵呵兩個字也就夠了,重點說下第三種情況,如果你是真的預算有限,又希望做4兩拔千斤的事情,在做廣告這件事上還是算了,試試一定會讓你失望的,還不如省著買點像樣的禮品搞搞互動。做廣告和燒開水和放風箏是一樣一樣的,開水燒開之後,你給點火就行;風箏放到一定高度之後,你看著點就行。廣告沒有做到一定程度一定是打水漂的,達到了一定程度之後,你給點力他就自己推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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