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榆林中心城區這些車輛將被限行

5月31日,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佈關於《調整榆林中心城區部分車輛限行措施的意見徵詢》通告,由於市中心城區框架和建成區面積的不斷擴大,道路網絡不斷完善,交通流量不斷增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擬報請市政府擬對中心城區部分車輛限行措施進行調整(附件),現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具體內容如下:

一、限行車輛:重型貨車、中型貨車、輕型貨車、微型貨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專項作業車、輪式專業機械車、拖拉機等。

二、限行區域:環城北路(含)以南、神延鐵路以東、繞城快速路東段(不含)以西、繞城快速路南段(不含)以北區域內的所有道路,榆林大道榆烏路路口以南路段,榆補路、榆西路繞城快速路以內路段,機場專線、包茂高速榆林北收費站引線路段,以及其他設有限行標誌的路段。

三、限行時段:輕型貨車、微型貨車限行時段為夏季每日6時至22時、冬季每日7時至21時,其他限行車輛限行時段為全天24小時。

四、限行車輛因市政維修、企業生產、居民生活、重點工程及關係民生等原因確需在限行時段、限行道路內通行的,應當報告公安交警部門,辦理限行車輛通行證並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通行。遇有供水、供氣、供熱、排水等管道破裂及其他緊急情況時,救援搶險車輛可邊通行邊報告。

五、新能源貨車可以在除設置新能源貨車禁行禁令標誌以外的所有城市道路通行。

六、班線客車、單位通勤車應當在公安交管部門備案後,按照規定的路線通行。

七、車輛駕駛人應當自覺遵守車輛區域限行規定,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和管理。對違反規定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

八、本通告發布後2008年6月3日發佈的通告同時廢止。

徵詢期限為2018年5月31日至6月7日,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來電、來信或網絡的方式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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