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出臺學前教育新政,配套幼兒園規模與地產開發規劃條件掛鉤!

近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快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

(魯政辦字〔2018〕71號)。5月23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實施情況,解讀《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

山東出臺學前教育新政,配套幼兒園規模與地產開發規劃條件掛鉤!

發佈會上,山東省住建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周善東提到,2011以來全省新建居住區按標準應規劃配套建設幼兒園3394所,實際規劃3293所,實際建成僅2236所,實際建成數僅佔應規劃數的65.88%、佔實際規劃數的67.9%。從這組數據可以看出,居住區幼兒園配套建設不足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規劃不足,二是已規劃的不能足額建成投入使用

針對這兩個問題,山東省住建廳進行了認真研究分析,在《意見》中對相關解決途徑予以明確:

一是,關於規劃不足的問題。要求,今後市縣房地產開發項目用地供應前,應由規劃、住建、教育、發改、國土、衛計等部門,根據該項目地塊擬規劃建設住宅面積、預計人口數量、年度新增幼兒規模、城鎮化進程等數據,科學提出該項目地塊應足額建設幼兒園的數量和規模,列入規劃條件意見書,確保項目起始階段,幼兒園配套規劃滿足實際需求。

二是,關於已規劃幼兒園不能足額建成投入使用。

山東省住建廳提出,全面落實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制度,在意見書中,依據規劃條件,進一步明確幼兒園的建設標準、完成時限、投資來源及移交方式,將其作為相關地塊的出讓條件,其中明確配套幼兒園投資來源為開發企業的,實行“交鑰匙”工程,由開發企業無償優先代建,建成並驗收合格後3個月內無償交付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同時,也將加強建設過程監管,要求分期開發的項目應將配套幼兒園安排在首期建設;加強規劃、圖審把關,保證同步規劃設計;施工許可審核要同時把關建設條件,保證同步建設施工;規劃核實、竣工驗收備案時,與規劃條件意見書、建設條件意見書形成閉合,重點審核配套幼兒園建設是否到位,保證同步竣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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