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方案——小區不得配建營利性幼兒園

省政府辦公廳5日印發《江蘇省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方案》,聚焦小區配套幼兒園的規劃、建設、移交、辦園等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治理,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

方案要求,已建成城鎮小區沒有規劃配套幼兒園,縣(市、區)政府要依據國家和地方配建標準通過補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換、購置等方式予以解決。正在建設的小區,按配建標準應當規劃但未規劃幼兒園的,要建立責任倒查機制,落實幼兒園配建標準。分期建設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由政府協調開發建設單位將配套幼兒園列入首期項目建設,並滿足使用條件。

已建成的小區配套幼兒園應當按照規定及時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對已挪作他用的要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移交的監督落實。小區配套幼兒園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後,應當由教育行政部門辦成公辦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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