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新政官方解讀】5月1日起持綠卡華人將被強制註銷戶口

根據上海政府發佈的最新公告顯示,對於定居國外或者加入外國國籍的華人華僑,必須註銷國內的戶口。不主動註銷戶口者,公安機關有權強制註銷。

【戶籍新政官方解讀】5月1日起持綠卡華人將被強制註銷戶口

上海市公安局發佈的新政,第四十六條如下:出國定居或者加入外國國籍的,本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註銷戶口登記。未辦理註銷戶口登記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及時告知本人、近親屬、戶主或者集體戶口協管員,拒絕註銷戶口或者告知後一個月內仍未辦理註銷戶口登記的,可以註銷其戶口。

【戶籍新政官方解讀】5月1日起持綠卡華人將被強制註銷戶口

劃重點

①出國定居,如果不入外籍,不論是在上海,還是其他地區,國內戶口都不會被註銷;

②中國不允許雙重國籍,退出中國籍,入外籍,國內戶口須依法註銷;

③未按規定註銷國內戶口,上海公安部門有權註銷其上海戶口,但這一規定,只是針對上海地區的地方性規定。國內其他地區還沒有推行。

3月21日深夜,上海市公安局人口辦就群眾關心的5月1日即將施行的新《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第四十六條有關問題作出解讀:

問:這條規定是新的嗎?

答: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頒佈實施了三十項便民利民措施,明確規定:出國、出境1年以上的人員可以不註銷戶口,但是在國外、境外定居的應當註銷戶口。

2005年、2008年、2010年和現行2015年修訂的《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均有針對出國定居人員應當註銷戶口的規定。

即將於5月1日起施行的新《規定》第四十六條在原有規定基礎上細化了操作程序。

問:根據第四十六條,哪些人員需要辦理註銷戶口登記?

答:出國定居或者加入外國國籍的人員,需要辦理註銷戶口登記。並未在外國長期定居的,不屬於本規定所指的應當註銷戶口人員。

問:出國定居或者加入外國國籍的人員,如何辦理註銷戶口登記?

答:上述人員辦理註銷戶口登記,根據本人申請,加入外國國籍的人員需提供外國護照;出國定居人員需提供載有移民、定居、獲得外國居留權等事由的外國簽證。上述兩類人員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戶口簿。如需他人代辦,必須委託律師辦理或者公證委託他人辦理,代辦人還需提供身份證明。

問:對於未主動申請註銷戶口的出國定居人員,公安機關如何註銷其戶口?

答:公安機關經調查,掌握當事人持有住在國簽發的載有移民、定居、獲得永久居留權等事由的簽證,以及長期在外國居住生活的事實等證據,認定其確屬在國外定居的,方可註銷其戶口。

問:出國註銷戶口後能否恢復?

答:註銷戶口的出國人員回國定居的可以恢復戶口。其中,具有華僑身份的,由市僑辦進行審批;不具有華僑身份的,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批。

問:如果我回國了,被註銷的戶口能恢復嘛?

答:未取得華僑身份的原本市常住戶口居民,經公安機關批准後,本人應當向原戶口註銷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常住戶口登記。

問:我出國前在國內工作過一段時間,請問外籍華人可以回中國申請養老金和醫療保險嗎?

答:如在出國前已經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並保留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的,再次回國就業並重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新、老養老保險關係可以續接。如在出國前已經辦理離職手續或者終止社會保險關係的,無論是華僑還是外籍華人,都不符合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

問:如果已經註銷了國內的戶口,如何領取退休金?

答:華僑、外籍華人已達到法定退(離)休年齡並辦理了相應的退(離)休手續,出國定居後,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退(離)休待遇不變,與是否註銷國內的戶口無關。自2015年7月1日起,當事人應根據《關於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有關問題的通知》(領外函〔2015〕660號)等相關規定,每年向負責支付其養老保險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一次由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或相關領事認證。

問:取消了戶口及身份證後,在中國辦理固定資產、退休金、房產、自費醫療、旅遊、產業、銀行相關業務都需要個人證件,而外國護照在一些方面無法使用,該怎麼解決?

答:根據中國國籍法的規定,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所以在您取得外國國籍後就自動喪失了中國國籍。加入外國籍的原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可以及時在相關部門進行信息變更登記。外國護照是在中國境內辦理相關事務的身份證明,在辦理信息變更登記時,需要按要求出具外國護照持有人與原中國居民身份證、中國護照持有人為同一人的有關證明和公證認證。

問:已入外國籍的華人如何恢復中國國籍?

答:外籍華人可向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申請恢復或加入中國國籍(在國內為當地市、縣公安局,在國外為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審批。經批准的,由公安部發給證書。

內容來自上海公安局網站、官方微博、國務院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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