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考卷”是守護婚姻還是婚姻自由的絆腳石

“離婚考卷”是守護婚姻還是婚姻自由的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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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志勇

很多人參加過駕駛證考試、入學考試、司法考試,但你聽說過“離婚考試”嗎?近日,江蘇連雲港東海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的“離婚考卷”正式登場了。對於此舉引發的爭議,連雲港政府官方回應稱,該考試主要讓想離婚的夫妻通過做題考試,對雙方的感情做一個考察。60分以上初步表明有挽回餘地,60分以下可以初步認定婚姻關係快要破碎。(5月26日 《人民法院報》)

離婚考試到底是對嚴肅婚姻的守護,還是婚姻自由的絆腳石,抑或是有關部門好心辦壞事的“秀”,自然各說各的理。在筆者看來,給離婚手續辦理環節增加了一個緩衝帶,其初衷雖好,但也往往給離婚當事人製造了諸多麻煩。尤其民政部門存在著一種先入為主的主觀臆斷,即認為所有去辦理離婚手續的人都是因為一時衝動才去離婚的。

照此邏輯,對於去辦理結婚登記的人,是否也該要求他們填寫“結婚考卷”,測試一下他們是不是因為一時衝動而結婚?可見,這是存在偏頗的,行不通的,有悖婚姻登記條例以及婚姻法中婚姻自由的相關規定。

早在2011年,紹興越城區一對結婚不到半年的夫妻在面對離婚時,彼此商定給對方一個緩衝期,雙方分開一個月的時間冷靜一下。等一個月後,假如還想離婚,就直接奔民政局。結果一個月後,兩人見面時抱頭痛哭,發現兩人還是深愛對方,離婚這事兒給拋開了。於是,感動了無數人。2012年4月1日,浙江慈溪市婚姻登記處開始試行預約離婚。夫妻要離婚,得先填一個預約表,一星期以後再正式辦理。結果制度實行3個多月,40%預約的夫妻最終沒有辦離婚手續。

自古“清官難斷家務事”,為我國持續攀升的離婚率尋求破解之道,難度不言而喻。認為當前離婚率飆升,是閃婚問題,是獨生子女自私、任性的性格使然,雖有道理,但都背離了婚姻幸福的本義。其中,有些政府部門或社會團體總是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對轄域內離婚或離婚率數據抱有政績思維,認為離婚是不光彩的事,甚至千方百計干預、阻撓離婚,這最是令人憂慮。

也有人口婚姻專家、婚姻諮詢人士提出,緩一緩離婚不如緩一緩結婚,當事人彼此瞭解透了,想清楚了,再登記結婚。這,雖可降低離婚幾率,但仍涉嫌干涉婚姻自由。

基於此,民政部門為離婚設置緩衝區、實施“離婚考試”的作法,還是慎用為佳。因為這牽涉到政府部門的辦事效率或服務效率的問題。即便確有這個必要,也該由法律部門在進行婚姻調解時酌情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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