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指可再生能源產業鏈痛點 減負新政能否讓“風光”能源再風光

直指可再生能源产业链痛点 减负新政能否让“风光”能源再风光

近日出臺的《國家能源局關於減輕可再生能源領域企業負擔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保障性收購、釐清接網工程投資建設主體、電力市場化交易、降低土地和融資成本、制止糾正亂收費等舉措都直指可再生能源產業鏈的痛點。

在業內看來,若這些措施能落地,將真正減輕可再生能源相關企業投資經營負擔,進一步促進可再生能源度電成本下降。

保障性收購劍指“棄風棄光”頑疾

當前,隨著我國清潔能源發展步伐的加快,風電、光伏新增裝機量雙雙位列世界第一。但與此同時,風電、光伏發電等面臨的消納問題也日益嚴重,“棄風棄光”的現實屢見不鮮。

據中電聯統計,2017年底全國併網風電、光伏裝機佔全部裝機容量的16.5%,但發電量僅佔6.6%。部分地區仍存在較高的限電比例,如甘肅棄風率達33%、新疆29%、吉林21%等,棄光率超過5%的地區有陝西、新疆、甘肅、青海、寧夏。

“過去有觀點認為可再生能源發電是垃圾電,其出功不穩,會存在波動,但是現在技術發展後已大為好轉,歐洲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佔比達到30%—40%都沒有出現問題。”阿特斯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執行副總葛純說。

業內人士介紹,新疆和甘肅兩地已連續幾年沒有新批光伏、風電等項目,主要原因就是保障性收購未達標。

市場化交易待破能源消納壁壘

葛純表示,根據《可再生能源法》,目前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分為兩種模式,一是保障性收購,可以實現電站的基本收益;一是市場化交易,通過市場議價的競爭方式取得售電合同,通過市場化的手段實現新能源電量優先上網。

此次《通知》也特別強調,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超過最低保障性收購小時數的電量參與市場化交易,提出電網企業應與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簽訂優先發電合同,實施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確保電力市場化交易維護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合法權益。

“目前可再生能源主要還是在省內消納,‘三北’地區裝機容量大但電力需求有限。”東南大學能源與環境學院院長肖睿說。

終端用戶有望“分品種”買電

目前,我國電力市場仍由電網企業統購統銷,電力用戶只能閉著眼睛採購,不知道電從哪裡來。今年,這一局面將被打破。

《通知》中明確要求,實施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對各省級行政區域規定可再生能源佔電力消費比重配額指標並進行考核,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李創軍也透露,目前正在根據徵求意見的情況對《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及考核辦法》進行修改和完善,初步計劃於上半年發佈。

延宕十年,這項被新能源企業寄予厚望的政策,終於將揭開“廬山真面目”。

今後,客戶有權根據自己的偏好進行選擇,至於實現這個選擇要花多少錢,則是可以談的。但是,首先要把選擇權給客戶才行。而配額制及之前一系列文件,就是為了讓客戶擁有選擇權。《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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