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大多數人而言
每月最開心的就是發薪水的日子
但如果被拖欠工資
這是所有工人最不願意碰到的事情
作為勞動關係中相對弱勢的一方
工人被拖欠工資的情況並不鮮見
辛辛苦苦工作
卻常常不能及時收穫自己的勞動果實
尤溪法院審結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被告人張某以個人經營的形式成立鞋面加工廠,後因經營不善、資金緊張,拖欠33名工人工資共計84391.6元,在工廠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張某採取不接手機、逃匿到外地等方法逃避工人討薪,且經尤溪縣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局責令支付後仍拒不支付,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憑力氣賺錢天經地義
工人工資不能拖欠
努力為工人追討拖欠工資款
切實維護工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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