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生日,我給六千紅包,婆婆給1百,回家後婆婆:胳膊肘外拐

我和老公是在大學的時候認識的,那時候我們都是青澀的男女。我的閨蜜和他的好基友是男女朋友,夾在中間的我們兩也就時常見面。閨蜜和他的好基友總是會習慣性的把我倆撮合到一起。漸漸的我和老公成為好朋友,我們經常一起去圖書館看書,一起積極備考……漸漸地我和他在一起的時間,比和我閨蜜在一起的時間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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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兩個人在一起培養出了感情,他在聖誕節那天向我告白,看著浪漫又可靠的他,我答應了。大學畢業後,我們趕上了畢業結婚的快車,很快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而撮合我們的那一對恩愛小情侶,如今卻已經分手了,也算是造物弄人吧,還是要感謝他們成就了我們的幸福。

我家住城市,從小我的家境就比較優越。而男友家住在農村,家庭條件不是太好,是由婆婆獨自拉扯長大的。在我們剛剛在一起的時候,我家裡是反對的,但是在我的堅持下還是沒能把我們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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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我和婆婆住在一起,我和婆婆的關係比較僵硬,在一起總是會引發各種矛盾。她處處看我不順眼,總是挑我的刺。我和之間有個一直沒有解決的矛盾就是,她不希望我每週末都去看我的父母。但是即使她不滿意我也沒辦法,因為我用的是我自己掙得錢,何況我父母為我付出了這麼多,我看看他們也不為過吧。好在老公對我非常體貼,在我和婆婆發生矛盾時,如果是婆婆錯了他絕對站在我這邊。平時即使工作忙他也會花時間陪我。為了不讓老公夾在我和婆婆之間為難,許多時候我不會與婆婆發生正面衝突。即使婆婆言語再不中聽也諸多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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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我媽媽的生日,我拿上自己的錢包出的門去給媽媽過生日,出門的時候,婆婆看了一眼我的錢包,說幹嘛去,我說媽媽生日去一趟,她說哦,還說幫她打發一百塊紅包帶過去,看來她還是懂一點這些人情世故的,上回婆婆生日,我媽特地跑過來包了五百紅包,最後婆婆收了還嫌少,這回回禮回100真不知道她怎麼好意思,不過我還是應下了,在媽媽那裡待了一整天很開心,回家用鑰匙一開門,就對上了婆婆的臭臉,正納悶著,她就指著我的鼻子罵胳膊肘往外拐,原來是老公告訴婆婆我封了6千紅包給我媽。因為這件事和我吵鬧不止,責罵我倒貼孃家。我一肚子火氣,我憑著自己的本事孝順父母有什麼錯嗎?就算你以後生日我也會給你發紅包的,為什麼說話這麼傷人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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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家條件好爸媽也不在乎這點小錢,但我把自己的錢給爸媽祝壽,這小小的心意會讓我父母感到很欣慰。父母將我養大,我孝順他們難道不應該嗎?怎麼就十惡不赦了?我用自己的錢,又不是把這個家的錢全給了我父母。大家說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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