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鄭州市金水區鄭花路的陳薇,法官喊你履行義務

家住鄭州市金水區鄭花路的陳薇,法官喊你履行義務

失信被執行人:陳薇

身份證號:4130281982xxxx4640

性別:女

年齡:36

住址:鄭州市金水區鄭花路34號院3號樓11號

執行案號:(2017)豫0105執6944號

立案時間:2017年5月31日

執行法院: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

案情介紹:

申請人何記紅起訴被執行人陳薇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豫0105民初2146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申報財產令、納入失信被執行人決定書,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後3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至今未履行。

執行依據文書: (2017)豫0105民初2146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一、被告陳薇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退還原告何記紅購房款90000元。二、被告陳薇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退還原告何記紅房屋差價款50000元。三、被告陳薇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向原告何記紅支付違約金1312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有能力履行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舉報電話:17698089236(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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