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范冰冰演出4天拿6000萬,你們認為合理嗎?

清香紫蘭

假如范冰冰演出4天拿6000萬,你們認為合理嗎?

我覺得不太合理。

有人也許說,這是市場決定的,市場願意出多少錢,就出多少錢,與你我有什麼干係?

對此說法,我有兩點:一者,現在在娛樂圈是不是真的有市場,這市場是不是公平的、合法的,有沒有違反市場法則的地方?

二者,即便是市場經濟,也要有調控手段,也要遵循社會價值規律,而不能任由市場氾濫,否則也是會不公平的。至少從收入的角度來看,就可能導致富者更富、窮者更窮。

從當今明星市場之所以如此氾濫來看,主要在於全民追星、全民娛樂現象的泛濫,從而滋生了這個不成熟的、瘋狂的市場。

而娛樂圈存在的庸俗、低俗、媚俗,以及偷稅漏稅、暗箱交易、性交易等,還有一些明星藝人的道德水準問題,都不能說是一個正常的、公正的市場。如果行走在違法邊緣或已經違法,也算是市場經濟的話,那就是一個悖論。

市場經濟必須是法治經濟、規則經濟,必須要能在陽光下進行操作。否則就不要說是什麼市場經濟。顯然,如此畸高的收入,難以說是陽光的、公平的,尤其是與對社會的貢獻價值來比,遠不能讓人心服口服。


碧翰烽

一個人4天拿6000萬,只要是不違法,誰也沒權力管、批評。

這裡面有兩個關鍵問題。

否符合法律法規,這是第一前提。只要合法合規就行,甭說4天6000萬,就算你30天賺3元,不符合法律法規也得付出代價。因此,數字不代表合理不合理。

(1)合法合規的收入,只看你自己的價值。市場的歸市場才是正道,不能動輒突破權利與市場的界限

如果收入合法,才是市場權力與權力邊界問題。

市場6000萬有人願意給那是市場行為,你願意無償奉獻,你倒貼錢都沒願意看你的東西,市場還是賠錢。

誰的合理?因為中國大部分科學家都屬於權力範疇之內,因此,他們的工資是部門說了算,不是市場說了算。製藥公司等市場主體,對於科學家每年的工資獎金分紅並不少。

世間沒有職業貴賤,我賺的沒有明星、名人錢多,但我喜歡幹我的職業。因為我創造不出他們的價值來。有的人動輒戲子如何,那麼,老師的職業歷史上又被叫過什麼。

同樣,有人動輒說科學家如何,賺錢少。那麼,人首先不要氣疼。袁隆平、楊振寧、錢學森都曾經或現在還在被侮辱著。

(2)紅眼病要不得,拿食物能表現

你能創造什麼價值,社會就會給你多少價值。均貧富那是不存在的,想過好日子兒那得靠自己的努力。

所以說,這些都不是關鍵,問題是有些說話人的心態出了問題。

只要合法收入,法律就該保護,任何人都不應該氣疼,氣疼除了傷肝傷肺你啥也得不到。


坐古談今

對於影視明星的家長裡短風流韻事的報導,我是極少觀看的,既然娛樂領域裡面的糗事混到問答裡面來了,我也就不妨發表一下自已的觀點。對於崔永元曝光的范冰冰演出4天拿6000萬,這在當今社會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在此我有這麼幾種看法:



一、現在是法制社會,只要你的收入來路明瞭清細正規,該上稅的上稅,該開銷的開銷,收支合理合法、即是賺再多也無可非議。范冰冰4天掙得6000萬,與二馬的1天掙幾個億也就小巫見大巫。當然,這與馬雲的高收入的意義是不可同日而語的。否則就有鉅額財產來歷不明罪加身。對官員如此對富人也是如此。



二、稅收的問題。國家機器的運轉財政的支出都離不開稅費的徵收。所以不論任何企事業單位私營業主都要向國家繳納一定比例的稅收,違者偷稅漏稅即違法。曾經的不老女明星在這個上面就栽過跟頭。就小崔曝光的范冰冰演出4天收入6000萬一事,也沒有偷稅漏稅一說,這是個大問題,相信小崔應該不會忽略,所以也就證明範沒有偷稅漏稅的行為,網絡上有人隨意揣測,這是不負責任的。




三、社會的病態。關於當今影視明星的收入問題,在我個人看來,一方面是國家存在宏觀調控不力的問題,二方面社會公民追星一族存在心理問題。影視明星固然給人們帶來精神食糧,但這只是人們閒暇之餘可有可無的享受,與人們給予他們的報酬相去甚遠,過去不值錢的下三濫現在居然成為上層建築極高收入的人群,關鍵是有人捨得予以奉獻,這群人不分男女不分貴賤但分年齡,即年青的追星一族。他們對科學家反而不屑一顧。其實社會的發展、人類的進步、國家的富強依賴的是科學技術,科技工作者才是最值得人民尊重,最值得人民愛戴,最該拿最高薪酬的人。當代有些人輕重不分本末倒置,這是社會的悲哀國家的不幸。



四、呼籲:娛樂界的亂象值得整頓,過分高收入的現象理應得到限制,社會各行業的報酬也應相對均衡,儘量減少貧富差別,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圖片來自網絡,在此深表謝意。


歐陽建高1956

昨天晚上看了一篇報道。報道中說今年在有些地區把一斤小麥賣掉所得到的錢還買不到一瓶水!看過這篇報道後頓覺心酸。

一般情況下,小麥從播種到收穫要歷經七八個月的時間。在這期間,農民需要對小麥進行施肥、澆水、打藥、除草等作業。農民箇中的艱辛自不待言!但辛辛苦苦大半年,所得到的結果是什麼?——是一斤小麥換不回一瓶水!

但范冰冰等演員呢?賣賣臉蛋、賣賣嘴,四天時間,收入六千萬!試想,有多少個農民需要種多少畝小麥能達到范冰冰的收入呢?我不說,大家都明白。

俗話說,人是鐵,飯是鋼,一頓不吃餓的慌。但假若三十頓不吃飯呢?人會不會死?答案是肯定的!可見糧食和種植糧食的農民有多麼重要,同時,也可以悟到農民自身的真實價值究竟有多高。

而對於范冰冰等人的表演呢?如果這一輩子都不看,人會不會死?想必是不會的!由此可見,范冰冰等演員的價值與農民的價值根本無法相提並論。

既然范冰冰等演員與農民的價值根本無法相提並論,但為何范冰冰等演員的收入卻是農民收入的無數倍呢?這是市場供給和需求出了問題!

假若種地的農民越來越少,糧食產量越來越低,到了億萬人爭搶一個燒餅的時候,那麼,農民的價值又將如何?在這個時候,人們會去搶吃燒餅還是搶著去看范冰冰等的表演?答案不說自明。

“價值”這個東西非常玄妙。在市場上,真正有價值的東西往往無法體現其價值,而那些沒有多少價值的東西往往顯得非常有價值。其實,這也是人們的價值觀出了問題。假若,人們都不去看范冰冰等的表演,她們還會有那麼高的收入嗎?她們還會有價值嗎?我不說,大家心裡明白。所以,只要人們樹立了正確的價值觀,才能使那些具有“偽價值”的人褪去浮華,迴歸其本來價值。

關於范冰冰的收入是否合理的問題,我認為是“合理”的!為什麼這樣說呢?社會大眾用不合理的價值觀賦予了范冰冰的“價值”,所以,人家的收入憑啥不合理?如果社會大眾少關注一些范冰冰之類的表演,多關注一些社會底層人民的生活,讓范冰冰等失去了市場,她還有那麼多的收入嗎?她還有價值嗎?答案是否定的。既然社會大眾用錯誤的價值觀給了范冰冰等賦予了價值,我們再抱怨她的收入不合理還有什麼用?所以,人家的收入是“合理”的!即便從我們內心感覺到她的收入太高了,不合理。但又能怪誰呢?要怪,就怪我們自己!

最後,我想說,這個世界上沒有真正“合理”與“不合理”的東西!之所以會有大量的“不合理”的現象存在,不能責怪別人,應該責怪自己!——因為,那些“不合理”的現象都是社會大眾寵出來的。如果我們大家都用“合理”的態度多多善待像農民一樣的社會底層人民,這個社會就會減少許多“不合理”的現象!大家說是不是?



智者人生


這幾天關於范冰冰4天6000萬酬勞的討論,可以說是非常的熱烈。對於這個收入我雖然認為不合理,但也可以接受。有些人一天能賺幾個億甚至更多,也一樣存在。


一方面,是無數的粉絲追捧造成的。既然有人肯出這麼多的錢,來請范冰冰演戲,那就證明投資方認為她值得。同時,投資方肯定還會贏得更高的利益。而這些利益的根本,還是因為這大量的粉絲。


另一方面,不論收入多少,只要在法律允許的範疇內,那就應該是合理的。各行各業都有相關的法律與規定,只要不違反這些,我想就是合法所得。


當然了,明星們如此高的的收入,也應該多負責人對得起自己的收入。可以多做一些慈善,就像周潤發、韓紅等,多為社會做一些事情,這樣會更有價值。


雨天論娛樂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想先問問大傢什麼叫做合理?



但是我想說的是,既然片方能夠拿6000萬,讓其參演,那就是認為她和她背後的市場是值這個價的,這都是雙方達成一致的。那麼大眾為什麼憤怒呢?說到底還是認為6000萬對等范冰冰呈現出的作品是不對等的。就比如前段時間,楊穎一個摳圖電視劇,居然要八千萬的片酬,像這樣的演員,直接退出演藝圈吧,看個劇都鬧心。


還是說回范冰冰吧,除了對6000萬的不合理,還有人說偷稅漏稅的違法問題,你們想的真是多啊,如果合同中可以看出范冰冰存在偷稅漏稅行為,你覺得的崔永元會直接爆出來嗎?你是在質疑崔永元的智商還是情商啊,兩個人再怎麼有矛盾,也不會做這種致他人於牢獄的地步吧?那以後誰還敢和崔永元接觸交朋友?


合同裡明確說的是稅後6000萬,也就是稅額已經被甲方承擔了,根本不存在偷稅漏稅啊。你籤勞動合同上有稅後收入,難道就說你偷稅漏稅啊?


申明:我不追星,不是誰的粉。


只是很不明白,明明是崔不道德,隨意爆出他人商業合同,為什麼大眾槍口都是對準的范冰冰呢?


渡月辰

當然不合理,即使她付出了自己的貞操和靈魂,那她本身也值不上六千萬的天價。再說這其中牽扯到偷稅漏稅的違法問題,更不能談得上合理。

不要說假如了,事實證據已經擺在眼前,吃瓜群眾對此已經忍無可忍,范冰冰通過違法的手段獲取不正當的天價利益,影響了社會的經濟平衡和行業規定,這是道德和法律所不允許出現的問題,不出意外的話,基本上可以說范冰冰已經涼涼了。靠炒作和違法總歸不是正途,要想長久立足於娛樂圈,就必須拿出真本事俘獲觀眾的“芳心”,肉體潛規則更不值得提倡,那些投資商、製片人一時縱慾的工具最多也只能紅一時,熱度過後留下的只是敗壞的名聲而已!


不只是范冰冰,當紅女星楊穎曾被爆出一部電視劇獲得八千萬片酬的天價,這已經引起了許多人的不忿。許多善良老實的普通人勤勤懇懇一輩子也掙不到一百萬,憑什麼這些戲子就可以靠摳圖拿到平常人幾十倍甚至幾百倍的酬勞?可惜楊穎的事表面上只是社會現狀和行情的正常發展結果,許多人也是動動嘴皮為自己的不滿嘮叨兩句,並沒有理由和立場指責。但是范冰冰就沒有這麼好運了,她的那些勾當被小崔抓個正著,正是應了那句不作就不會死。

我還是比較欣賞一些有自我修養的老演員,他們是真正熱愛演員這個職業,不炒作不違法,還經常做慈善,他們的酬勞都是靠自己的努力一點一點獲取的,有實力被稱真正的表演藝術家。劉德華曾表示,他很想參加《戰狼三》的出演,即使沒有一毛錢片酬也無所謂,這種行為與范冰冰和楊穎比起來,可謂高低立判。

我是阿王,一名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的學生,喜歡影視的點個關注,相互交流!


阿王0705

如果范冰冰四天賺6000萬,而且按規定納稅,在一個法制社會根本就沒人會質疑她的正當性。就像梅威瑟與帕奎奧打一場拳各自能拿一個億以上的美刀一樣,人們只能驚歎這種商業化炒作的成功,而不會去質疑拳手和幕後策劃的機構。小崔是不是有錢人不清楚,但小崔如果也是一個隱性的“土豪”是不是也是時代的悲哀和不幸?“戲子”當道為什麼遭人恨?“戲子”礙著誰了?“戲子”擋了誰的道?“戲子”的錢是不是國家財政撥款?“戲子”如果拍戲不要錢,是不是科學家就能賺很多錢?……比較只能是同一概念之間的比較,不同的概念之間沒有可比性。就比如蘋果手機可以與錘子手機比較,但不能拿手機與小龍蝦比較。同理NBA明星的收入不能與諾貝爾物理學獎獲得者相比較,也不能同美國總統的薪金相比較……


徐正躍常綠永不雕謝

在我國,市場化運作搞的最成功的行業,就屬影視業,影視演員的價值被嚴重高估,收入明顯過高,確實是不爭的事實。

他(她)們的收入的不合理,實際上,源於整個社會的收入分配機制的不合理。

由於中國的影視業的發展模式,幾乎複製了美國的發展模式,民間資本的高投入,演員的高片酬,通過高賣座率,收視率,以達到盈利的目的。

但是,從歷史和現實來看,由於中美兩國是完全不同的國家,因此,美國模式在美國擁有合理性,在我國,並不一定就擁有合理性。

目前的美國,是前所未有的霸權國家,美國推行其文化霸權,通過好萊塢的運作模式,高投入,高成本,高科技,大明星,大製作,國內市場僅僅佔到其市場份額的一小部分,全世界市場,全世界的受眾,才是其利潤的主要來源,最後受益的是美國的投資人,製片人,導演,演員,以及通過納稅而間接受益的全體美國人民。

而我國的影視業,由於製作水平,演員的演技,藝術水準,欣賞習慣等原因,很難走出國門,即便是走出了國門,也很難取得高的收益,也就更談不上佔領國際市場了,因此,主要以內銷為主,具體的來說,就是掙國內觀眾的錢。

而國內投資方,要麼是為了謀取暴利,要麼就是為了洗錢,而給明星以高片酬,只不過是為了達到他們最終目的一種手段而已。

因此,職能部門治理影視業投資的亂象,確實十分必要,對演員限制薪酬,大幅度的降低票價,維護廣大國人的根本利益,確實也是很必要的。

徹底改變整個社會的目前的分配製度,使勞動者的收入趨於合理,也是完全必要的。

至於,演員偷稅,已經普遍化,程式化,那就應該由職能部門嚴厲懲處,決不能搞法不責眾。


瀋陽楊藝

小崔微博爆料范冰冰演出四天6000萬,在絕大多數人看來都是天價了,若屬實的話或將刷新演出紀錄,我也是第一次聽說有這麼高的價錢。但是從市場的角度來看,這屬於一種市場行為,范冰冰叫價高,但就是有人願意給,一個願意打一個願意挨,誰也沒辦法。



其實國內一線明星的價錢都不低,有位周姐姐一部電視劇收入3000萬,但那是2014年的價格了,前段時間又聽說有個楊姐姐一部電視劇收入了8000萬,水漲船高的行情看起來是有點兒嚇人哦,但其實這又是一種行業現象,有人往狠了要,但就是有人願意給!個人認為范冰冰應該還不是最高的,而且范冰冰掙的錢也不會是她一個人拿,她是要養活一個團隊的,圍繞它運轉的團隊人數應該有幾十人左右,算上她名下的公司什麼的人數應該更多了,他們能打的招牌無非就是范冰冰的名人效應,就是靠著名頭掙錢的,這是影視娛樂圈的普遍現象,世界其他國家也是如此,歐美等發達國家演藝圈名人拿的就更多了。



不過既然是市場行為,就得服從市場的規則,這在哪個國家都一樣的,商業演出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要用於社會和國家建設的,根據小崔爆料,你們合同做成一大一小是什麼道理?



四天拿到6000萬,這麼高的價錢可能讓很多人豔羨,但是作為一種社會現象,我們也應該反思一下,演藝圈的名人效應就那麼值錢嗎?四天就賺6000萬,這讓那些無法上學的孩子,沒錢開展科學研究的科技工作者們情何以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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