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范冰冰演出4天拿6000万,你们认为合理吗?

清香紫兰

假如范冰冰演出4天拿6000万,你们认为合理吗?

我觉得不太合理。

有人也许说,这是市场决定的,市场愿意出多少钱,就出多少钱,与你我有什么干系?

对此说法,我有两点:一者,现在在娱乐圈是不是真的有市场,这市场是不是公平的、合法的,有没有违反市场法则的地方?

二者,即便是市场经济,也要有调控手段,也要遵循社会价值规律,而不能任由市场泛滥,否则也是会不公平的。至少从收入的角度来看,就可能导致富者更富、穷者更穷。

从当今明星市场之所以如此泛滥来看,主要在于全民追星、全民娱乐现象的泛滥,从而滋生了这个不成熟的、疯狂的市场。

而娱乐圈存在的庸俗、低俗、媚俗,以及偷税漏税、暗箱交易、性交易等,还有一些明星艺人的道德水准问题,都不能说是一个正常的、公正的市场。如果行走在违法边缘或已经违法,也算是市场经济的话,那就是一个悖论。

市场经济必须是法治经济、规则经济,必须要能在阳光下进行操作。否则就不要说是什么市场经济。显然,如此畸高的收入,难以说是阳光的、公平的,尤其是与对社会的贡献价值来比,远不能让人心服口服。


碧翰烽

一个人4天拿6000万,只要是不违法,谁也没权力管、批评。

这里面有两个关键问题。

否符合法律法规,这是第一前提。只要合法合规就行,甭说4天6000万,就算你30天赚3元,不符合法律法规也得付出代价。因此,数字不代表合理不合理。

(1)合法合规的收入,只看你自己的价值。市场的归市场才是正道,不能动辄突破权利与市场的界限

如果收入合法,才是市场权力与权力边界问题。

市场6000万有人愿意给那是市场行为,你愿意无偿奉献,你倒贴钱都没愿意看你的东西,市场还是赔钱。

谁的合理?因为中国大部分科学家都属于权力范畴之内,因此,他们的工资是部门说了算,不是市场说了算。制药公司等市场主体,对于科学家每年的工资奖金分红并不少。

世间没有职业贵贱,我赚的没有明星、名人钱多,但我喜欢干我的职业。因为我创造不出他们的价值来。有的人动辄戏子如何,那么,老师的职业历史上又被叫过什么。

同样,有人动辄说科学家如何,赚钱少。那么,人首先不要气疼。袁隆平、杨振宁、钱学森都曾经或现在还在被侮辱着。

(2)红眼病要不得,拿食物能表现

你能创造什么价值,社会就会给你多少价值。均贫富那是不存在的,想过好日子儿那得靠自己的努力。

所以说,这些都不是关键,问题是有些说话人的心态出了问题。

只要合法收入,法律就该保护,任何人都不应该气疼,气疼除了伤肝伤肺你啥也得不到。


坐古谈今

对于影视明星的家长里短风流韵事的报导,我是极少观看的,既然娱乐领域里面的糗事混到问答里面来了,我也就不妨发表一下自已的观点。对于崔永元曝光的范冰冰演出4天拿6000万,这在当今社会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在此我有这么几种看法:



一、现在是法制社会,只要你的收入来路明了清细正规,该上税的上税,该开销的开销,收支合理合法、即是赚再多也无可非议。范冰冰4天挣得6000万,与二马的1天挣几个亿也就小巫见大巫。当然,这与马云的高收入的意义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否则就有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加身。对官员如此对富人也是如此。



二、税收的问题。国家机器的运转财政的支出都离不开税费的征收。所以不论任何企事业单位私营业主都要向国家缴纳一定比例的税收,违者偷税漏税即违法。曾经的不老女明星在这个上面就栽过跟头。就小崔曝光的范冰冰演出4天收入6000万一事,也没有偷税漏税一说,这是个大问题,相信小崔应该不会忽略,所以也就证明范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网络上有人随意揣测,这是不负责任的。




三、社会的病态。关于当今影视明星的收入问题,在我个人看来,一方面是国家存在宏观调控不力的问题,二方面社会公民追星一族存在心理问题。影视明星固然给人们带来精神食粮,但这只是人们闲暇之余可有可无的享受,与人们给予他们的报酬相去甚远,过去不值钱的下三滥现在居然成为上层建筑极高收入的人群,关键是有人舍得予以奉献,这群人不分男女不分贵贱但分年龄,即年青的追星一族。他们对科学家反而不屑一顾。其实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国家的富强依赖的是科学技术,科技工作者才是最值得人民尊重,最值得人民爱戴,最该拿最高薪酬的人。当代有些人轻重不分本末倒置,这是社会的悲哀国家的不幸。



四、呼吁:娱乐界的乱象值得整顿,过分高收入的现象理应得到限制,社会各行业的报酬也应相对均衡,尽量减少贫富差别,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图片来自网络,在此深表谢意。


欧阳建高1956

昨天晚上看了一篇报道。报道中说今年在有些地区把一斤小麦卖掉所得到的钱还买不到一瓶水!看过这篇报道后顿觉心酸。

一般情况下,小麦从播种到收获要历经七八个月的时间。在这期间,农民需要对小麦进行施肥、浇水、打药、除草等作业。农民个中的艰辛自不待言!但辛辛苦苦大半年,所得到的结果是什么?——是一斤小麦换不回一瓶水!

但范冰冰等演员呢?卖卖脸蛋、卖卖嘴,四天时间,收入六千万!试想,有多少个农民需要种多少亩小麦能达到范冰冰的收入呢?我不说,大家都明白。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但假若三十顿不吃饭呢?人会不会死?答案是肯定的!可见粮食和种植粮食的农民有多么重要,同时,也可以悟到农民自身的真实价值究竟有多高。

而对于范冰冰等人的表演呢?如果这一辈子都不看,人会不会死?想必是不会的!由此可见,范冰冰等演员的价值与农民的价值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既然范冰冰等演员与农民的价值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但为何范冰冰等演员的收入却是农民收入的无数倍呢?这是市场供给和需求出了问题!

假若种地的农民越来越少,粮食产量越来越低,到了亿万人争抢一个烧饼的时候,那么,农民的价值又将如何?在这个时候,人们会去抢吃烧饼还是抢着去看范冰冰等的表演?答案不说自明。

“价值”这个东西非常玄妙。在市场上,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往往无法体现其价值,而那些没有多少价值的东西往往显得非常有价值。其实,这也是人们的价值观出了问题。假若,人们都不去看范冰冰等的表演,她们还会有那么高的收入吗?她们还会有价值吗?我不说,大家心里明白。所以,只要人们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才能使那些具有“伪价值”的人褪去浮华,回归其本来价值。

关于范冰冰的收入是否合理的问题,我认为是“合理”的!为什么这样说呢?社会大众用不合理的价值观赋予了范冰冰的“价值”,所以,人家的收入凭啥不合理?如果社会大众少关注一些范冰冰之类的表演,多关注一些社会底层人民的生活,让范冰冰等失去了市场,她还有那么多的收入吗?她还有价值吗?答案是否定的。既然社会大众用错误的价值观给了范冰冰等赋予了价值,我们再抱怨她的收入不合理还有什么用?所以,人家的收入是“合理”的!即便从我们内心感觉到她的收入太高了,不合理。但又能怪谁呢?要怪,就怪我们自己!

最后,我想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合理”与“不合理”的东西!之所以会有大量的“不合理”的现象存在,不能责怪别人,应该责怪自己!——因为,那些“不合理”的现象都是社会大众宠出来的。如果我们大家都用“合理”的态度多多善待像农民一样的社会底层人民,这个社会就会减少许多“不合理”的现象!大家说是不是?



智者人生


这几天关于范冰冰4天6000万酬劳的讨论,可以说是非常的热烈。对于这个收入我虽然认为不合理,但也可以接受。有些人一天能赚几个亿甚至更多,也一样存在。


一方面,是无数的粉丝追捧造成的。既然有人肯出这么多的钱,来请范冰冰演戏,那就证明投资方认为她值得。同时,投资方肯定还会赢得更高的利益。而这些利益的根本,还是因为这大量的粉丝。


另一方面,不论收入多少,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那就应该是合理的。各行各业都有相关的法律与规定,只要不违反这些,我想就是合法所得。


当然了,明星们如此高的的收入,也应该多负责人对得起自己的收入。可以多做一些慈善,就像周润发、韩红等,多为社会做一些事情,这样会更有价值。


雨天论娱乐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问问大家什么叫做合理?



但是我想说的是,既然片方能够拿6000万,让其参演,那就是认为她和她背后的市场是值这个价的,这都是双方达成一致的。那么大众为什么愤怒呢?说到底还是认为6000万对等范冰冰呈现出的作品是不对等的。就比如前段时间,杨颖一个抠图电视剧,居然要八千万的片酬,像这样的演员,直接退出演艺圈吧,看个剧都闹心。


还是说回范冰冰吧,除了对6000万的不合理,还有人说偷税漏税的违法问题,你们想的真是多啊,如果合同中可以看出范冰冰存在偷税漏税行为,你觉得的崔永元会直接爆出来吗?你是在质疑崔永元的智商还是情商啊,两个人再怎么有矛盾,也不会做这种致他人于牢狱的地步吧?那以后谁还敢和崔永元接触交朋友?


合同里明确说的是税后6000万,也就是税额已经被甲方承担了,根本不存在偷税漏税啊。你签劳动合同上有税后收入,难道就说你偷税漏税啊?


申明:我不追星,不是谁的粉。


只是很不明白,明明是崔不道德,随意爆出他人商业合同,为什么大众枪口都是对准的范冰冰呢?


渡月辰

当然不合理,即使她付出了自己的贞操和灵魂,那她本身也值不上六千万的天价。再说这其中牵扯到偷税漏税的违法问题,更不能谈得上合理。

不要说假如了,事实证据已经摆在眼前,吃瓜群众对此已经忍无可忍,范冰冰通过违法的手段获取不正当的天价利益,影响了社会的经济平衡和行业规定,这是道德和法律所不允许出现的问题,不出意外的话,基本上可以说范冰冰已经凉凉了。靠炒作和违法总归不是正途,要想长久立足于娱乐圈,就必须拿出真本事俘获观众的“芳心”,肉体潜规则更不值得提倡,那些投资商、制片人一时纵欲的工具最多也只能红一时,热度过后留下的只是败坏的名声而已!


不只是范冰冰,当红女星杨颖曾被爆出一部电视剧获得八千万片酬的天价,这已经引起了许多人的不忿。许多善良老实的普通人勤勤恳恳一辈子也挣不到一百万,凭什么这些戏子就可以靠抠图拿到平常人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酬劳?可惜杨颖的事表面上只是社会现状和行情的正常发展结果,许多人也是动动嘴皮为自己的不满唠叨两句,并没有理由和立场指责。但是范冰冰就没有这么好运了,她的那些勾当被小崔抓个正着,正是应了那句不作就不会死。

我还是比较欣赏一些有自我修养的老演员,他们是真正热爱演员这个职业,不炒作不违法,还经常做慈善,他们的酬劳都是靠自己的努力一点一点获取的,有实力被称真正的表演艺术家。刘德华曾表示,他很想参加《战狼三》的出演,即使没有一毛钱片酬也无所谓,这种行为与范冰冰和杨颖比起来,可谓高低立判。

我是阿王,一名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学生,喜欢影视的点个关注,相互交流!


阿王0705

如果范冰冰四天赚6000万,而且按规定纳税,在一个法制社会根本就没人会质疑她的正当性。就像梅威瑟与帕奎奥打一场拳各自能拿一个亿以上的美刀一样,人们只能惊叹这种商业化炒作的成功,而不会去质疑拳手和幕后策划的机构。小崔是不是有钱人不清楚,但小崔如果也是一个隐性的“土豪”是不是也是时代的悲哀和不幸?“戏子”当道为什么遭人恨?“戏子”碍着谁了?“戏子”挡了谁的道?“戏子”的钱是不是国家财政拨款?“戏子”如果拍戏不要钱,是不是科学家就能赚很多钱?……比较只能是同一概念之间的比较,不同的概念之间没有可比性。就比如苹果手机可以与锤子手机比较,但不能拿手机与小龙虾比较。同理NBA明星的收入不能与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相比较,也不能同美国总统的薪金相比较……


徐正跃常绿永不雕谢

在我国,市场化运作搞的最成功的行业,就属影视业,影视演员的价值被严重高估,收入明显过高,确实是不争的事实。

他(她)们的收入的不合理,实际上,源于整个社会的收入分配机制的不合理。

由于中国的影视业的发展模式,几乎复制了美国的发展模式,民间资本的高投入,演员的高片酬,通过高卖座率,收视率,以达到盈利的目的。

但是,从历史和现实来看,由于中美两国是完全不同的国家,因此,美国模式在美国拥有合理性,在我国,并不一定就拥有合理性。

目前的美国,是前所未有的霸权国家,美国推行其文化霸权,通过好莱坞的运作模式,高投入,高成本,高科技,大明星,大制作,国内市场仅仅占到其市场份额的一小部分,全世界市场,全世界的受众,才是其利润的主要来源,最后受益的是美国的投资人,制片人,导演,演员,以及通过纳税而间接受益的全体美国人民。

而我国的影视业,由于制作水平,演员的演技,艺术水准,欣赏习惯等原因,很难走出国门,即便是走出了国门,也很难取得高的收益,也就更谈不上占领国际市场了,因此,主要以内销为主,具体的来说,就是挣国内观众的钱。

而国内投资方,要么是为了谋取暴利,要么就是为了洗钱,而给明星以高片酬,只不过是为了达到他们最终目的一种手段而已。

因此,职能部门治理影视业投资的乱象,确实十分必要,对演员限制薪酬,大幅度的降低票价,维护广大国人的根本利益,确实也是很必要的。

彻底改变整个社会的目前的分配制度,使劳动者的收入趋于合理,也是完全必要的。

至于,演员偷税,已经普遍化,程式化,那就应该由职能部门严厉惩处,决不能搞法不责众。


沈阳杨艺

小崔微博爆料范冰冰演出四天6000万,在绝大多数人看来都是天价了,若属实的话或将刷新演出纪录,我也是第一次听说有这么高的价钱。但是从市场的角度来看,这属于一种市场行为,范冰冰叫价高,但就是有人愿意给,一个愿意打一个愿意挨,谁也没办法。



其实国内一线明星的价钱都不低,有位周姐姐一部电视剧收入3000万,但那是2014年的价格了,前段时间又听说有个杨姐姐一部电视剧收入了8000万,水涨船高的行情看起来是有点儿吓人哦,但其实这又是一种行业现象,有人往狠了要,但就是有人愿意给!个人认为范冰冰应该还不是最高的,而且范冰冰挣的钱也不会是她一个人拿,她是要养活一个团队的,围绕它运转的团队人数应该有几十人左右,算上她名下的公司什么的人数应该更多了,他们能打的招牌无非就是范冰冰的名人效应,就是靠着名头挣钱的,这是影视娱乐圈的普遍现象,世界其他国家也是如此,欧美等发达国家演艺圈名人拿的就更多了。



不过既然是市场行为,就得服从市场的规则,这在哪个国家都一样的,商业演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要用于社会和国家建设的,根据小崔爆料,你们合同做成一大一小是什么道理?



四天拿到6000万,这么高的价钱可能让很多人艳羡,但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我们也应该反思一下,演艺圈的名人效应就那么值钱吗?四天就赚6000万,这让那些无法上学的孩子,没钱开展科学研究的科技工作者们情何以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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