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外戚”是一個特殊的群體。
“外戚”也叫“外家”、“戚畹”,專指古代帝王的母族、妻族。這些人活躍在歷史舞臺,往往是與“干政”聯繫在一起的,他們通常利用皇帝年幼把持朝政大權,一些外戚不但干政擅權,有的甚至改朝篡位,比較典型的有西漢末年的王莽、隋朝的楊堅。
據《漢書·外戚傳》:“夫女寵之興,由至微而體尊,窮富貴而不以功,此固道家所畏,禍福之宗也。序自漢興,終於孝平,外戚後庭色寵著聞二十有餘人。然其保位,全家者,唯文、景、武帝太后及邛成後四人而已……其餘大者夷滅,小者放流,烏噱!鑑茲行事,亦已備矣。”
由此可見,外戚干政不是什麼好事。
這種現象不獨漢朝有,之後的唐朝、宋朝,都出現過外戚干政的現象,不但令皇帝頭痛不已,那些干政的外戚,多半又是些壞蛋,好事不做,專幹壞事,彷彿天生就是為了禍國殃民的。
鑑於歷史教訓,所以明太祖朱元璋立國後,就開始制定相關制度,從源頭上防止外戚干政現象的出現。
據《明史·列傳第一百八十八·外戚》,“明太祖立國,家法嚴,史臣稱后妃居宮中,不預一發之政,外戚循理謹度,無敢恃寵以病民,漢、唐以來所不及”。
外戚“循理謹度,無敢恃寵以病民”,固然與制度約束有關,但與皇后的賢明也不無關係,比如高、文二後,她們都自覺地“抑遠外氏”。
尤其是朱元璋原配孝慈高皇后(也就是馬秀英),在朱元璋幹革命期間給了他不少有價值的建議,並且都得到他的採納,對他奪取江山有重大貢獻,所以朱元璋為了報答她,不惜破壞自己制定的制度,要給她的親戚族人封官加賞,都被其斷然拒絕:“國家爵祿,宜與賢士大夫共之,不當私妾家。”
明成祖朱棣的皇后孝文皇后同樣如此,表示給外戚封官“非己志”,直到臨終還在勸朱棣“毋驕畜外家”。
然而,這個慣例到明英宗那裡卻被意外地打破了,那個名叫孫繼宗的外戚,不但被封了高官,還能參議國事,差點讓“外戚干政”重演。
這是腫麼回事?
孫繼宗本為明宣宗孝恭章皇后孫氏(明英宗之母)之兄,因為是外戚,所以一直“默默無聞”,但是天順元年之後,他的人生一下子來了個飛躍,因為那一年發生的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與他有關。
那件大事就是史上著名的一場政變——奪門之變。
奪門之變成功後,在土木堡之變中被瓦剌人俘虜後回國的明英宗朱祁鎮把皇權從弟弟明代宗手裡奪了過來,順利復位,作為重要功臣,時為都指揮僉事的孫繼宗(英宗舅舅)因功進侯爵,加號“奉天翊衛推誠宣力武臣”,特進光祿大夫、柱國,還享受了自身可免二死、子免一死世襲侯爵的特權,幾個弟弟升了官。
但他仍不滿足,上書要官:“臣與弟顯宗率子、婿、家奴四十三人,參加奪門之變,有功,乞加恩寵。”於是又被“進升為都指揮同知,子璉授錦衣衛指揮使,婿指揮使武忠進升都指揮僉事,家奴授官者十七人,五月,命繼宗督五軍營軍務兼掌後軍都督府事”。
連他十七個家奴都授了官,可以說是非常給面子了。
然而,當英宗的侍臣李賢來為孫繼宗的弟弟孫紹宗求官時,英宗不高興了,對李賢說:“孫氏一門該得到的都得到了,連他的長子都封了侯,二十多個子孫也都當了官,已經夠了。當初在給孫氏子弟封官時,太后就不允許,多次請示才答應,太后很多天都不高興,曾說這些人對國家有何功勞,以至於濫授這些官爵,難道我們還要讓太后再不高興一次嗎?”還說讓他舅舅孫繼宗掌管京師軍務,太后至今仍在後悔。
當初在授予這些外戚官職時,孫太后就有一種預感,說了句“假如他們犯事,我也保不了”。
後來,孫繼宗、孫紹宗、孫顯宗幾兄弟果然犯事,被控與英國公張懋、太平侯張瑾等人侵佔官地建立私莊,英宗大怒,孫繼宗大驚,急忙請求辭職,英宗卻不準,命他老老實實帶兵。
從此以後,孫繼宗再也不敢胡作非為。
其他胡作非為的外戚,都得到了相應的懲處,通過對外戚勳貴的整頓,被他們侵佔的田產統統收回,英宗順水推舟地分發給百姓耕種,百姓交口稱讚。
直到明憲宗時期,成化十年八月,兵科給事中章鎰上疏說“繼宗久掌兵權,居其位而不盡職,確應罷退,以全其有始有終的名聲”,再次上疏懇求辭官的孫繼宗(時為太傅)才被允許解除軍職,但“仍在後府視事,管理經筵,參預朝政”。孫繼宗再辭,皇帝仍然不準,“只免其奏事承旨”。
成化二十年,孫繼宗去世,贈郯國公,諡榮襄。
孫繼宗之後,外戚大多能謹身奉法,而且“謙謙有儒者風”,“怙恩負乘之徒”當然也有,但他們“所好不過田宅、狗馬、音樂,所狎不過俳優、伎妾”,再也沒人能混到手握軍國大權的地步,更未形成朋黨之勢。
所以有明一代,為外戚最為孱弱的朝代。
整個明朝未讓外戚干政的歷史悲劇重演,可以說是法治戰勝人治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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