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區法院」關於打好“精準執行攻堅戰”實施方案

「莲池区法院」关于打好“精准执行攻坚战”实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落實“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規劃方案》,結合文件要求和全省法院執行工作會議精神,確保到2018年完成“基本解決執行難”任務目標,根據執行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省各級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切實增強做好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加強組織領導,全院發動、全員出擊,狠抓工作落實,以決勝的精神狀態和敢打必勝的信心、決心,攻堅克難、頑強拼搏,狠抓突出問題整改和長效機制建設,進一步推動完善綜合治理執行難的大工作格局;確保實現“四個基本”的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總體目標。要實行“七個一批”工作機制,即主動執行一批,促使自動給付一批,依法協調和接一批,強制查控扣劃一批,嚴厲制裁懲戒一批,司法救助幫扶一批,確認執行不能一批。結合當前蓮池區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客觀實際,切實加大執行信息化建設,強化強制措施適用,加大信用懲戒力度,深化執行機制改革,加強執行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執行工作水平,不斷破解執行主要難題,打好“精準執行攻堅戰”。

二、統計數據情況

蓮池區人民法院2016年新收案件753件,未結113件、已結640件,其中駁回申請3件、駁回執行異議3件、執行完畢362件、終結執行272件,結案率為85%,實際執結到位率為48%。

蓮池區人民法院2017年舊存執行案件113件、新收執行案件1355件、未結執行案件36件、執行結案1432件,其中駁回申請2件、駁回異議5件、撤回申請18件、撤回異議1件、執行完畢449件、終結執行385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395件,結案率為97.55%,實際執結到位率為58.24%。督查3件執行案件,納入失信自然人932人、企業69個共計1001人,曝光失信被執行人130人次。限制高消費19人。組織集中執行活動3次,拘留63人。

截止到2018年4月25日,該院新收案件634件、舊存36件、未結560件、已結112件、實際執結到位率為18.79%。限制高消費12人,拘傳12人,拘留9人。

本次活動摸底排查中止、終本案件2021件。

三、主要任務及工作佈置

工作任務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目標:摸清底數,準確分類

對所有未結案件、中止和終本案件進行回查,要區分年限、區分類型、區分原因,涉黨政機關和涉信訪的執行案件要認真摸底排查,摸清底數,逐類建立臺帳,登記造冊,限期完成。(2018年4月8日-2018年4月15日)

正在執行期限內辦理的案件。嚴格根據案件流程管理系統中的37個節點監管信息實時錄入信息,並按照“七個一批”的要求實施並形成機制化管理;對案件類型、已採取的執行措施、執行期限、主辦人員、責任領導等進行詳細系統標註,嚴格辦理時限和辦理程序,確保每個案件均有結論,期限內結案率達到90%以上。(2018年4月8日-2018年4月30日)

非終本方式報結未實結的案件(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嚴格按照立結案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報結案件,嚴肅整治虛假結案。對以非終本方式報結而實屬未實際執結案件,責任倒查並逐一進行標註後納入專門系統進行管理。(2018年4月8日-2018年4月30日)

4、完成執行指揮中心建設,實現與執行單兵系統的聯通對接和信息的即時傳輸,實現市縣兩級法院統一指揮調度系統的對接。(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27日)

(二)第二階段目標:案案建卡,精準施策

1、為所有未執結案件以及所有新收案件,逐案建立《執行案件綜合信息登記卡》,與分類造冊的案件臺帳相對應,做到一案一卡。在法定期限內規範37個節點進行結案,必須按“七個一批”精準施策。(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2、案案見面,與申請執行人見面聽取意見和訴求的過程記錄,包括時間、地點、方式、談話主要內容、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對法院工作滿意度評價、當事人簽字。(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3、《執行案件綜合信息登記卡》逐項填寫,認真查找問題,對有財產案件確定攻堅方向,採取系列措施,務求取得實效;對無財產案件執行不能的依據通過嚴格程序把關認定,明確標準和退出機制。本院自查,等待驗收。(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三)第三階段目標:掛圖作戰,精準發力。

1、對執行難案件分類情況列出清單,進行定期公示,製作結案情況和執行進度公示欄,掛圖公示每名辦案人員名下案件數和各階段進度數。

2、保證完成三個90%以上的任務目標,即關於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執行90%以上;關於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終本合格率達到90%以上;最高院交辦、督辦的信訪案件辦結率達到90%以上。

3、嚴格按照“七個一批”“一案一表”“精準執行”檢查驗收、查缺補漏,做好迎接第三方評估的相關準備工作,並取得良好評估效果,最終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目標。

四、執行存在的困難及案件的難點

一是執行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

在當前司法體制改革背景下,受法官員額的限制,執行法官數量減少,精英化團隊還未形成,執行隊伍的綜合素質能力還需進一步提高。

二是佔比較大的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

許多被執行人企業負債累累、符合破產條件,但債權人、債務人都不申請破產,形成執行不能、破產不得的局面。相當數量的交通事故、人身傷害賠償等涉民生執行案件,加害人大多經濟條件差,往往除了維持生計的生活必需品之外沒有其他財產,無法及時有效執行。

三是當事人難找、財產難尋、查封財產難執行的“三難”問題突出。

有的有履行能力的被執行人逃避法律義務、玩 “人間蒸發”,四處隱藏難覓蹤影;有的惡意轉移、隱匿財產,造成無財產的假象,但在執行中又難以查實;有的以自殺、自殘、跳樓等極端方式威脅法院阻礙執行。

四是部分案件財產處置變現難度加大。

受國內經濟下行影響,人民法院在依法拍賣、變賣被執行財產過程中,無人競買的現象增多,執行處置難度增加,債權人權益難以及時、充分實現。

五是部分協助單位不配合執行現象仍然存在。

近年來在區委、區人大和上級法院的領導監督下,執法環境有所改善,但仍有個別協助單位不配合法院執法,不履行法律規定的協助義務,甚至擅自支付已被法院凍結的款項。公安機關基於自身人力原因對法院移送協助查控被執行人下落和涉嫌拒執罪的被執行人偵查進展較緩慢,聯合懲戒體系建設推進力度不大。

六是現階段人民法院執行手段仍不夠完善。

網絡執行查控體系建設正處於初始階段,尚未覆蓋全國及所有財產類型,有些財產領域尚未形成完善的登記制度,仍需主要依靠傳統執行方式開展執行工作,查人找物仍需耗時費力。

七是暴力抗法行為時有發生。

在法院執行活動中,仍然存在對執行法官誣陷、謾罵、圍攻、甚至傷害的惡性行為和問題,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法院的執行工作。

五、解決執行難工作中的亮點

一是深入開展專項執行,積極參與法治蓮池區建設,以深入開展“執行作風規範年”活動為載體,開展“懲失信、提效率”執行專項活動,打擊拒執行為,及時收集並向公安機關移送拒執罪線索,切實解決執行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問題,形成高效有序的執行工作作風,提升司法權威和公信力。

二是推進執行工作聯席機制、強化執行工作的強制性。積極爭取區委、政府的領導和支持,建立化解“執行難”協調工作機制,形成由黨委牽頭,政法部門及政府職能部門全參與,相關職能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配合協助人民法院執行工作中採取的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執行措施,威懾和促進當事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

三是實現財產查控一體化,強力壓縮“老賴”規避空間。強化最高法院“總對總”網絡查控平臺與金融、工商、車輛、民政等部門的網絡鏈接運用,加強還未實現網絡連接部門的實體查控,有效提升執行與協助執行的效率,壓縮消極執行的存在空間,形成快速反應、規範協調的網絡實體查控全覆蓋的執行機制,徹底改變執行人難找、被執行財產難查、協助執行人難求的情況。

四是創新拓展執行方式,全面破解執行難。為完成省高院“河北力爭兩年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目標,通過報刊、互聯網、LED顯示曝光失信被執行人的身份及照片,進一步加大執行威懾力度。加大對假離婚、假借貸轉移財產行為的打擊力度,發現一起懲處一起。讓當事人全程參與執行活動,見證執行過程,使其充分理解執行工作,減少和化解執行信訪。

五是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執法環境。加強與宣傳部門、新聞媒體、廣播電視臺的溝通合作,通過多種方式,向全社會宣傳人民法院攻克“執行難”的決心、安排部署和工作效果,以期得到全社會的關心和支持,引導社會和公眾正確理性認識“執行難”,理解和支持法院執行工作。

六、解決執行難的決心

“基本解決執行難”是一場硬仗,全市兩級法院要加強組織領導協調,抓好任務分解,明確工作責任,狠抓貫徹落實,確保各階段工作按期完成。

1

要加強組織領導,採取有力措施,確保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一把手”要率先垂範、親自上陣,一竿子插到底,抓進度,抓保障、抓機制建設,真正做到重要舉措親自部署、重大方案親自把關、關鍵環節親自協調、落實情況親自督察。要進一步摸清情況,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及時、全面掌握工作動態,做到了解情況更細、發現問題更準,實現精準施策,不斷提高工作的針對性、時效性。要強化工作保障,在人員、經費、裝備等方面大力傾斜、全力保障。立案、審判部門要建立協調配合執行工作的制度機制,做到立案考慮執行,審判不忘執行;行政裝備、財務部門要加強財物裝備支持,尤其在執行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要儘快配備到位;人事部門要強化人員配備,充實執行力量,優化執行人員結構,著力提高執行隊伍整體素質;審監庭要完善監督工作機制,強化對執行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督。要加強執行警務保障,探索實行司法警察派駐執行機構、組建執行司法警察隊伍等模式,壯大執行力量。法院之間要加強協作配合,提高委託執行、協作執行效率。

2

逐級立下“軍令狀”,層層壓實責任,一項一項完成任務,一步一步接近目標,決不能有等靠思想。執行局要發揮主力軍作用,執行局長要切實擔起解決執行難的直接責任,全體執行幹警要以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的精神,切實做好各項具體工作,堅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

3

對新進執行幹警要嚴格把關,確保具備必要的政治業務素質和任職資格,杜絕將不符合任職條件的人員安排進執行隊伍,發現不符合條件的及時進行調整。要提高執行幹警的業務技能,加快執行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進程。要堅持從嚴管理,加大正風肅紀和跟蹤問責力度,特別要嚴厲禁止辦“三案”、搞“三同”等問題。廣大執行幹警要增強法紀意識,堅決克服僥倖心理,堅持依法用權、謹慎用權、乾淨用權,樹立向善向上、清廉務實的形象。

4

要嚴明責任,根據《實施方案》合理安排分工,責任到人,倒排時間,分期完成。院領導要落實包保責任制,實行蹲點式督導,深入所聯繫執行團隊靠前指導,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放過,目標不完成不收兵。

「莲池区法院」关于打好“精准执行攻坚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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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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