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区法院」关于打好“精准执行攻坚战”实施方案

「莲池区法院」关于打好“精准执行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规划方案》,结合文件要求和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到2018年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目标,根据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省各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发动、全员出击,狠抓工作落实,以决胜的精神状态和敢打必胜的信心、决心,攻坚克难、顽强拼搏,狠抓突出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大工作格局;确保实现“四个基本”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体目标。要实行“七个一批”工作机制,即主动执行一批,促使自动给付一批,依法协调和接一批,强制查控扣划一批,严厉制裁惩戒一批,司法救助帮扶一批,确认执行不能一批。结合当前莲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客观实际,切实加大执行信息化建设,强化强制措施适用,加大信用惩戒力度,深化执行机制改革,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水平,不断破解执行主要难题,打好“精准执行攻坚战”。

二、统计数据情况

莲池区人民法院2016年新收案件753件,未结113件、已结640件,其中驳回申请3件、驳回执行异议3件、执行完毕362件、终结执行272件,结案率为85%,实际执结到位率为48%。

莲池区人民法院2017年旧存执行案件113件、新收执行案件1355件、未结执行案件36件、执行结案1432件,其中驳回申请2件、驳回异议5件、撤回申请18件、撤回异议1件、执行完毕449件、终结执行385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395件,结案率为97.55%,实际执结到位率为58.24%。督查3件执行案件,纳入失信自然人932人、企业69个共计1001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30人次。限制高消费19人。组织集中执行活动3次,拘留63人。

截止到2018年4月25日,该院新收案件634件、旧存36件、未结560件、已结112件、实际执结到位率为18.79%。限制高消费12人,拘传12人,拘留9人。

本次活动摸底排查中止、终本案件2021件。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布置

工作任务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目标:摸清底数,准确分类

对所有未结案件、中止和终本案件进行回查,要区分年限、区分类型、区分原因,涉党政机关和涉信访的执行案件要认真摸底排查,摸清底数,逐类建立台帐,登记造册,限期完成。(2018年4月8日-2018年4月15日)

正在执行期限内办理的案件。严格根据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中的37个节点监管信息实时录入信息,并按照“七个一批”的要求实施并形成机制化管理;对案件类型、已采取的执行措施、执行期限、主办人员、责任领导等进行详细系统标注,严格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确保每个案件均有结论,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2018年4月8日-2018年4月30日)

非终本方式报结未实结的案件(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严格按照立结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报结案件,严肃整治虚假结案。对以非终本方式报结而实属未实际执结案件,责任倒查并逐一进行标注后纳入专门系统进行管理。(2018年4月8日-2018年4月30日)

4、完成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实现与执行单兵系统的联通对接和信息的即时传输,实现市县两级法院统一指挥调度系统的对接。(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27日)

(二)第二阶段目标:案案建卡,精准施策

1、为所有未执结案件以及所有新收案件,逐案建立《执行案件综合信息登记卡》,与分类造册的案件台帐相对应,做到一案一卡。在法定期限内规范37个节点进行结案,必须按“七个一批”精准施策。(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2、案案见面,与申请执行人见面听取意见和诉求的过程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方式、谈话主要内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评价、当事人签字。(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3、《执行案件综合信息登记卡》逐项填写,认真查找问题,对有财产案件确定攻坚方向,采取系列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对无财产案件执行不能的依据通过严格程序把关认定,明确标准和退出机制。本院自查,等待验收。(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三)第三阶段目标:挂图作战,精准发力。

1、对执行难案件分类情况列出清单,进行定期公示,制作结案情况和执行进度公示栏,挂图公示每名办案人员名下案件数和各阶段进度数。

2、保证完成三个90%以上的任务目标,即关于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行90%以上;关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达到90%以上;最高院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90%以上。

3、严格按照“七个一批”“一案一表”“精准执行”检查验收、查缺补漏,做好迎接第三方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并取得良好评估效果,最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四、执行存在的困难及案件的难点

一是执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受法官员额的限制,执行法官数量减少,精英化团队还未形成,执行队伍的综合素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占比较大的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

许多被执行人企业负债累累、符合破产条件,但债权人、债务人都不申请破产,形成执行不能、破产不得的局面。相当数量的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等涉民生执行案件,加害人大多经济条件差,往往除了维持生计的生活必需品之外没有其他财产,无法及时有效执行。

三是当事人难找、财产难寻、查封财产难执行的“三难”问题突出。

有的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逃避法律义务、玩 “人间蒸发”,四处隐藏难觅踪影;有的恶意转移、隐匿财产,造成无财产的假象,但在执行中又难以查实;有的以自杀、自残、跳楼等极端方式威胁法院阻碍执行。

四是部分案件财产处置变现难度加大。

受国内经济下行影响,人民法院在依法拍卖、变卖被执行财产过程中,无人竞买的现象增多,执行处置难度增加,债权人权益难以及时、充分实现。

五是部分协助单位不配合执行现象仍然存在。

近年来在区委、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下,执法环境有所改善,但仍有个别协助单位不配合法院执法,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协助义务,甚至擅自支付已被法院冻结的款项。公安机关基于自身人力原因对法院移送协助查控被执行人下落和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侦查进展较缓慢,联合惩戒体系建设推进力度不大。

六是现阶段人民法院执行手段仍不够完善。

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建设正处于初始阶段,尚未覆盖全国及所有财产类型,有些财产领域尚未形成完善的登记制度,仍需主要依靠传统执行方式开展执行工作,查人找物仍需耗时费力。

七是暴力抗法行为时有发生。

在法院执行活动中,仍然存在对执行法官诬陷、谩骂、围攻、甚至伤害的恶性行为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五、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的亮点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执行,积极参与法治莲池区建设,以深入开展“执行作风规范年”活动为载体,开展“惩失信、提效率”执行专项活动,打击拒执行为,及时收集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线索,切实解决执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形成高效有序的执行工作作风,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二是推进执行工作联席机制、强化执行工作的强制性。积极争取区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建立化解“执行难”协调工作机制,形成由党委牵头,政法部门及政府职能部门全参与,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威慑和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三是实现财产查控一体化,强力压缩“老赖”规避空间。强化最高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平台与金融、工商、车辆、民政等部门的网络链接运用,加强还未实现网络连接部门的实体查控,有效提升执行与协助执行的效率,压缩消极执行的存在空间,形成快速反应、规范协调的网络实体查控全覆盖的执行机制,彻底改变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求的情况。

四是创新拓展执行方式,全面破解执行难。为完成省高院“河北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通过报刊、互联网、LED显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及照片,进一步加大执行威慑力度。加大对假离婚、假借贷转移财产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惩处一起。让当事人全程参与执行活动,见证执行过程,使其充分理解执行工作,减少和化解执行信访。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台的沟通合作,通过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宣传人民法院攻克“执行难”的决心、安排部署和工作效果,以期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引导社会和公众正确理性认识“执行难”,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六、解决执行难的决心

“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一场硬仗,全市两级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抓好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责任,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各阶段工作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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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把手”要率先垂范、亲自上阵,一竿子插到底,抓进度,抓保障、抓机制建设,真正做到重要举措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要进一步摸清情况,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做到了解情况更细、发现问题更准,实现精准施策,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要强化工作保障,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大力倾斜、全力保障。立案、审判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执行工作的制度机制,做到立案考虑执行,审判不忘执行;行政装备、财务部门要加强财物装备支持,尤其在执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尽快配备到位;人事部门要强化人员配备,充实执行力量,优化执行人员结构,着力提高执行队伍整体素质;审监庭要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对执行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要加强执行警务保障,探索实行司法警察派驻执行机构、组建执行司法警察队伍等模式,壮大执行力量。法院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委托执行、协作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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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级立下“军令状”,层层压实责任,一项一项完成任务,一步一步接近目标,决不能有等靠思想。执行局要发挥主力军作用,执行局长要切实担起解决执行难的直接责任,全体执行干警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切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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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进执行干警要严格把关,确保具备必要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任职资格,杜绝将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安排进执行队伍,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调整。要提高执行干警的业务技能,加快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程。要坚持从严管理,加大正风肃纪和跟踪问责力度,特别要严厉禁止办“三案”、搞“三同”等问题。广大执行干警要增强法纪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坚持依法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树立向善向上、清廉务实的形象。

4

要严明责任,根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分工,责任到人,倒排时间,分期完成。院领导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实行蹲点式督导,深入所联系执行团队靠前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目标不完成不收兵。

「莲池区法院」关于打好“精准执行攻坚战”实施方案

厚 德

尚 法

明 辨

慎 断

保定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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