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學位委員會關於批准廣州工商學院為學士學位授予單位

廣州工商學院:

請學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以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通訊評議和實地評審的專家意見與建議,大力加強學科建設和學位管理, 不斷改善辦學條件,進一步提高本科教育水平,確保學士學位授予質量。請於2018年6月l0日前將第一屆學位評定委員會委員名單、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以及學士學位有關管理規章制度報我委備案。

廣東省學位會員會

2018年5月28日

公開方式:依申請公開

廣東省學位委員會關於批准廣州工商學院為學士學位授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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