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萌千年2017
題主,請問:學生上課有玩手機的權利嗎?如果你說有,那老師就真的沒有權利沒收學生的手機。那麼請你大聲告訴我:學生有權利在課堂上玩手機!
學生在課堂上玩手機,這本身就是錯誤的,對他自己有害不說,而且勢必會分散這個學生周圍同學的注意力,受到負面影響的學生絕不只是玩手機的學生自己!一個學生玩,如果老師不管,就會很快蔓延開來,今天是一個,明天就是十個、二十個……學樣豈不成了手機遊戲和聊天基地?
也許有人會說:老師可以勸和教育告孩子上課不要玩手機。請問:在老師勸告和教育之前,學生就不知道上課不能玩手機嗎?學生本來就知道上課不能玩手機,但他還是玩,那老師的勸告和教育意義在哪裡?為了玩手機的同學,也為了整個班級著想,老師必須沒收學生的手機(暫時保管,然後通知家長來校領取)!
我的班裡也有學生帶手機,但我只沒收過一個學生的手機,因為其他同學的手機在校期間是關閉的。既然學生主動把手機關閉,那麼他們帶手機的作用只有一個,為了放學後便於和家長聯繫。學長如果有急事找學生,可以打電話給我,我再去通知學生。我們學校有許多學生上學帶手機,班主任和家長商定,學生的手機一上學就交由班主任保管,放學後再由班主任發回。家長和學生都非常理解這種做法,家長們給孩子帶手機上學時,每天都通過家長群告知老師,他家孩子上學帶手機了,以便老師管理。
如果是老師上課玩手機,那麼,就會有鋪天蓋地的責罵之聲傾瀉到老師身上,而且所有老師都得跟著好好地吃頓鍋烙;但是,學生上課玩手機,就沒有這麼大的反響。彷彿學生不管犯什麼錯誤,都應該被無原則地原諒一樣。這就是培養某些學生一天天墮落的社會土壤。
我想,大多數家長都是能夠理解老師沒收學生手機的苦衷的,到現在為止,我也沒遇見一個質問老師為什麼沒收他家孩子的手機的家長。社會上別有用心挑撥師生關係、老師和家長關係的人畢竟是極少的。但我們不能不面對這些別有用心的人,對他們的挑釁必須直面回擊,以正視聽。
松濤盛語
有權收繳,無權不還——也說日漸氾濫的學生手機問題
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應該按以下的思維邏輯來分析:教師為什麼要收學生的手機,教師受教學生的手機之後應該如何處理,教師收繳學生手機不還有什麼問題。
首先,教師收繳學生手機,其出發點是好的。
所以,有人戲稱,中國現在多了一個民族,這個民族人數眾多,叫做“低頭族”。
那麼,教師為什麼要收繳學生的手機呢?我以為,無外乎以下幾個原因:
1.影響品行。手機網絡信息良莠不齊,未成年學生難免受不了信息的侵蝕,影響健康成長。各種有毒有害乃至色情信息在手機網絡上盛行,屢次打擊,但換一個馬甲,又會上市。
2.影響成績。手機遊戲容易讓學生沉湎其中不能自拔,影響學習成績。我從不玩遊戲,但聽學生說,一個叫做“王者榮耀”的遊戲,很是風靡,很多學生課上想著,課下玩著,睡覺都不忘記。
3.影響健康。長時間使用手機,對視力和身體發育極為不利。長時間使用手機影響視力,這不用贅言,而對脊柱等的影響,不受太多的人關注。
4.影響思維。 利用手機閱讀,其片段化的特點,影響人的思維的嚴謹性和完整性。其過多的形象化,又讓人的思維處於簡單的形象化階段——人的思維發展是從形象到抽象的過程。
所以,基於以上一些原因,教室沒收手機的初衷是好的——為了學生的健康成長!
其次,教師有沒有權利沒收手機呢?
毫無疑問,教師沒有任何權利沒收手機,只有收繳暫時留存的權利。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國的《物權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也就是說,手機是屬於學生的合法動產,學生擁有該物品的所有權,任何個人與機關(除執法機關外)無權佔有或扣留。
但依照《教師法》《教育法》,教師有教育學生的權利,那麼,也就是說,教師有權對學生使用手機一事進行教育,在教育的過程中,可以暫時將手機收繳,等候處理。
但暫時的收繳,只是一種管理上的手段,是針對未成年學生的一種特定的管理手段,按照《物權法》,只有執法機關才具有扣留權。而沒收涉及到的是所有權的變更,教師並非執法人員,學校也非執法機構,自然不具有變更物品所有權的權利,所以,教師沒有沒收手機的權力。
最後,教師怎樣處理手機問題更為科學和合法呢?
良好的出發點必須配商量好的配套措施,才有良好的效果。教師暫時收繳手機,其目的應該是將影響學生健康成長的因素暫時與學生分離。之後,教師應該儘快處理,將手機交還學生或者學生的監護人。
這裡講一個小故事:十多年前,我在擔任班主任的時候,受教了學生一款索愛手機,那時候價值3000多元,差不多夠我兩個月的工資。收繳之後,我還算是妥善保管,鎖在了抽屜裡。結果,在做辦公室清潔衛生的時候,抽屜上有一條縫隙,水流進了抽屜,手機就毀了。我發現後,後悔慘了——但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去承擔後果,所以,我借了一筆鉅款,買了一款同樣的手機,交給家長。沒想到,家長髮現後,堅決不收,並威脅說“如果我執意要賠手機,就永遠不認我這個老師了!”
然後,家長自己拿著手機去手機店退還,十多年過去了,我還記得那個家長梁紅脖子粗的樣子——想想,這都是滿滿的溫暖。
那麼,如何處理手機問題呢?
1.加強教育引導才是根治的措施。教師要利用各種途徑,利用各種形式,教育引導學生正確使用新的技術手段,讓學生明白如何做新技術手段的主人而不是淪為新技術手段的奴隸。我以為,可以採用案例分析、專業人員介入,利用活動載體來開展,效果會更好。
2.收繳手機後要妥善保管、及時處理,儘快返還學生家長。
3.收繳過程中,要避免出現暴力爭執。
4.立即銷燬的方法,簡單粗暴,並涉嫌違法。部分地區的學校採用了當場銷燬的方式,這雖然在短時期內會有一定的震懾作用,但卻是用一種違法手段,維護所謂的教育的權威性,實在是很不可取的。
三水三心
老師有沒有權利沒收學生手機
老師當然沒有權利沒收學生的東西包括手機,如果沒收還不還更是不可以的事情。我們先簡要地看一看老師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我國的教師法有明文規定,教師的權利有:完成相應的教育教學活動,可以進行教育教學方面的改革活動;可以從事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可以在學術活動中可以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可以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獲取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和帶薪寒暑假期;可以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等提出意見和建議;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活動。
教師應當履行責任義務: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為人師表;嚴格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規定相關條款,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進行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權利與責任義務是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教師在學校的任務就是教好課程的同時對學生的思想品德方面進行教育,還對學生有保護的職責。和 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應該包括承擔督促學生學習的義務。老師可以用提問、上課時讓學生被手機放在固定位置的辦法、和學生家長溝通,建議學生家長給學生使用非智能手機等杜絕學生玩手機。
學生的手機屬於個人物品,老師自然沒有權力沒收學生手機,儘管學生的行為影響他們的學習效果,總的來說老師有規勸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沒收最終不還,一般都是老師把手機上交了。不管手機是上交學校或者哪些學校的主管科室,學生的手機是經當事老師手出現的後續問題的,當事老師必須協調解決把手機儘快還給同學。老師上課的時候可以暫時沒收學生手機,下課趕緊還給學生。如果上交弄丟怎麼辦?學生家長打電話找孩子怎麼辦?既然法律沒有給我們這個權利,儘量不使或者少使用。
我們作為教師一定注意把握好自己的權利和職責義務的界定,不要做費力不討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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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我所知道的學校裡,都是會在沒收後,給還學生的。我們每當開學的時候,學校領導都給老師開會強調關於師德師風的問題,特別是有關教師違法的事情,現在隨著手機進校園增多,領導特別強調了這個問題,不能和學生因為手機發生矛盾。班主任都要簽訂責任狀,還在第一週發給學生一張關於禁止學生帶手機進校園的通知書回去給家長學習,讓家長知道給孩子帶手機來學校,對學生學習影響,還讓學生家長也簽訂管理手機責任狀,告知如果帶手機來領導,班主任,老師,無論是誰,都要沒收讓學校保管,等到放假了,再有家長領回去。這樣做的效果還是很好的,學生簽訂,家長也簽訂了,學校管理學生就容易多了。
像上個學期,我在宿舍裡沒收了三個手機,當時也告知家長,家長都通情達理的,也支持老師這樣做。畢竟老師沒收,都不會要他們的手機的,畢竟這個是私人財產,而且是家長出錢買的,屬於家長的財產,只是學生使用而已,我們一般到了期末考試後,就打電話叫家長親自來領回去。但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上週我晚上上自習課時,在多媒體哪裡看到有個手機和一個mp3在充電,最多媒體哪裡充電,會損壞多媒體電腦的主機的,學校三申五令,不能在多媒體哪裡衝手機電,也看到了,就馬上拔下,等下課的時候就上交領導哪裡了,並且和學生說明白了,要等放假了,才能拿回去的。學生當時也沒什麼意見,等到週五下午放學時,一個女人氣勢洶洶的來到學校,說要找領導,說領導扣押了他兒子的手機,應該馬上歸還手機給他兒子,原來那個手機是他孩子的,領導把當時情況和她說了,說這樣拿手機來是會影響孩子學習,而且他在多媒體哪裡充電的壞處,但那個家長蠻橫無理,說如果她兒子想不開出了什麼事情就要學校負責,在教導處哪裡大吵大腦,領導講什麼道理都不聽,最後還是違反了當初學校制定的條例,給還家長那個家長才罷休。我後來知道了,覺得很無語。
手機都是要給還家長的,學校不會沒收後不還的,但有的家長還是不配合學校管理條例,所以有的家長就亂說,學校沒收後不給還學生給學校施加壓力。我也希望得到廣大群眾理解和支持,不要信聽謠言,畢竟大部分的學校和老師都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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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問題,答案是非常明確的,這就是老師是沒有權利沒收學生手機不還的。其原因如下:
二,老師更沒有權力不歸還學生手機。我國的«物權法»規定,學生手機屬於學生自己的合法動產,任何機關(除執法機關外)無權佔有或扣留。從這一點來看,老師是沒有權力佔有學生手機不還的,如果佔有不還,屬於非法佔有他人財務,是違法行為的。
但是,我們還應該換個角度來看,老師如果在組織上課,學生使用手機通話或播放視頻音樂,影響了課堂秩序,使得老師無法正常組織上課,這時候,為了維護其他同學的合法權益,老師有責任可以暫時把學生手機收起來,這也是老師應盡的管理學生,組織課堂教學的義務。當然,老師會通知家長來領取的,這種情況下的沒收,應該是合情合理的管理,我覺得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如果收起來不給,當然又對的。
因此,我們說,老師是沒有權力沒收學生手機不還的,但是,老師出於管理學生,組織課堂活動的需要,也是有義務暫時收起學生影響課堂教學活動的手機,這是老師應盡的職責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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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墨香書房
老師有權利沒收手機,但沒權利不還。
現代社會,學生有一部手機已普遍,手機確實也方便學生聯繫,查資料,增加生活樂趣等等。但手機為學生的生活與工作帶來便捷和歡樂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給學生的健康成長帶來不少的危害。
1、違反課堂紀律,降低學習效率。
中學生的心智還不成熟,即使家長和老師不允許,也會偷偷的把手機帶到學校,一些自控能力差的學生在課堂上也會偷偷的玩手機,影響聽課,當然也就降低了學習效率。甚至會有的學生忘了靜音,手機鈴聲突然響起不僅干擾了學生的聽課注意力,而且會打亂課堂秩序,影響老師的講課情緒。即使有些學生在課堂上不敢玩手機,可他們在課餘時間也會專注於手機,打電話,聊天,甚至在手機上看不良網站等等,本該放鬆的課間卻專注於手機,而使用手機後所產生的一些不良情緒又會延續到課堂上,學生就不容易集中精力聽老師講課,大大的降低了課堂的學習效率。
2、用手機機作弊,影響學風。
近幾年來各類考試學生用手機作弊的現象日益增多,嚴重的影響學風。此外,學生利用手機直接在網上搜索答案或者作文範文等。無論是作弊、抄襲等都是不誠信的表現,如不及時制止,學生之間就會相互效仿,很容易造成學風日下。
此外,學生攜帶手機,容易讓學生相互攀比,滋生事端,容易讓學生過早的與校外不良人員接觸,而且上體育課或參加活動時帶在身上不方便,又容易丟失,會增加孩子心理負擔。
另外, 有一部分學生在放學路上邊走邊玩手機,邊騎車邊聽歌曲,容易引起安全事故。
所以,學校禁止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班主任老師也會對學生帶手機的行為採取相關的措施,比如,沒收。但沒收的手機都會還的,但還的方式就不一樣了,有的老師會通知學生的家長到校,把手機交給家長,並跟家長溝通,進行配合。有的老師會把沒收的手機保存一段時間,然後等到放假還給學生。有的老師會馬上還給學生,但讓學生保證,以後不能帶到學校。
總之,老師是本著為學生負責的態度採取措施的,沒收的手機會還的,希望家長理解。
空谷幽蘭27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教師沒有權利沒收學生的手機不還!那麼為什麼這麼說呢!
首先,法律上不允許!應該說參看所有的法律法規條文,沒有規定教師可以可以沒收學生得手機不還的!沒收和暫扣財物屬於行政處罰範疇,而作為教育機構的學校顯然沒有這樣的權利!再說公民的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第二,老師可以有權暫時沒收學生手機。前提是,在上課時學生玩,老師可以沒收。但是在學生娛樂時間,或者回家,老師則無權干涉 !老師更無權搜身,如果一個老師懷疑學生帶手機來學校就去搜身,那是一種嚴重侵犯學生隱私的行為! 但是你拿出來在課堂上玩,這是違反學校的法規的,教師有權沒收,因為你玩手機影響了其他人教師有權維護學校的課堂秩序,果斷沒收,沒有商量,由教師暫時保管,這樣不違法,除非老師要佔為己有。
手機現在作為學生的個人財產,當然也應受到法律的保護。並且手機作為現代普及的通訊工具,從安全角度考慮也正逐漸成為家長和孩子之間保持聯絡的重要工具。一個手機讓家長安心!但是攜帶手機也有好多的弊端,學生自制力差,對學習影響很大!學生攜帶手機要是階段還是弊大於利的,所以家長讓學生攜帶手機進學校一定要慎重,除非有很重要的事!
學校在教學管理中應儘量避免採用粗暴的管理方式,應當嚴格依照法律規定來解決學校管理權與學生財產權之間的矛盾。
比如在禁止學生使用手機這件事情上,校方一定要事先做好不讓學生帶手機進課堂的宣傳。另外校方再沒收手機後,應及時通知家長到學校取走手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但是一定要家長做出保證,不能因為你影響了別人,而且對你自己的學習影響巨大,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陳明厲害徵求家長的監督配合,而不是簡單地沒收或者或者長時間的扣留!
松高尋鶴
老師有一個重要的職責就是管理學生。學生在學校的時候要養成良好的習慣,就必須有老師的不斷引導,而管理也是進行引導的一種方式。管理學生不僅僅是為了養成學生的良好習慣,還是為了學生的學習成績的提高。學生的主要任務就是學習,只有在掌握了知識的基礎上才能提高自己的素質,才能讓自己變成社會主義的建設者,才能適應社會,才能在社會上過上質量高的生活。對這點家長和老師都是知道的,家長希望自己的孩子學習成績好,老師也希望自己所教的學生成績好。目標是一致的,為了這一致的目標就需要對學生加強管理。這可以消減影響學習的不利因素。如果手機成了學生學習的不利因素,那麼老師有責任、有義務沒收學生的手機。
我們平常都講: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手機畢竟是學生的私人財物,所以我們可以因為學生違背了規則而沒收學生的手機,但是不能據為己有。如此做的話,就跟盜竊沒有什麼區別了。老師不能也不會把沒收學生的手機,走兩天的一種手段,完全沒有必要。假如真怎麼做了那麼老師以後就沒法管理學生了。老師在學生的心中的形象就會一落千丈。因為老師做出了錯誤的榜樣示範,學生會認為老師的道德有問題。道德有問題的老師是不會受到學生的尊敬的。那麼會出現什麼事情呢?學生不願意在這各老師的指導下學習,那麼他的成績會迅速下降。這就違背了我們教育的最初目的,也無法實現我們教育的目標。因此,沒收的學生手機是一定要還的,只不過還的時間還的方式要仔細考慮。我想不會有老師沒收學生的手機不還的,又不值什麼錢!即使值錢,老師也不能因此毀了自己的道德。
老師有權利沒收影響上課及學生成績的屬於學生的手機,但老師沒有理由不還。沒收學生手機是老師的職責履行,還給學生手機是老師的道德表現。教育中我們要注意職責和道德相結合,達到教書育人的目的。
人類社會教育
現在是信息社會,手機幾乎成了必需品。手機的基本功能就是打電話和發短信。我們學校是寄宿制的學校,學生只能週末回家,絕大部分孩子以前都沒離開過父母,不管是學生的需要還是家長的需要,每天家長和孩子都想通個電話聊聊天。所以給孩子配電話的家長不少。
問題是手機的功能越來越先進,從智能機普及了以後,帶手機的弊端就逐漸顯現。上課玩遊戲,晚上不睡覺玩遊戲的越來越多。嚴重影響學生的學習和健康。且學生之間會互相影響,畢竟學生年紀小經不住誘惑,一旦遊戲成癮後果相當可怕。
為了保證教育教學質量,學校都會規定學生不能帶手機,為了方便學生和家長聯繫,學校在很多地方都安裝了固定電話。但有些家長為了圖方便根本不配合學校管理,照樣讓學生把手機帶入校園。可以說學生無節制的玩兒手機跟家長的縱容脫不開關係。
但是老師真的沒有沒收學生手機不還的權利,校規不能凌駕法律之上,不管老師的出發點是多麼的正當。如果學生上課玩兒手機影響教學,老師可以果斷沒收以示懲戒,但事後必須歸還給家長。千萬別一怒之下摔手機,因為不管是家長還是學生都不會因為你摔手機而感謝你的,反而會給自己增添意想不到的麻煩。
如果家長拿到手機後由還給學生,讓他繼續帶到學校,那他就已經擺明態度,不需要老師管理孩子了,為了其他學生不收影響,我建議班級最後專門留有一排座位,給想玩手機的學生去做,這樣大家互不干擾,皆大歡喜。
就是不經意的點了一下
很高興為您解答疑惑。看到這個問題,我想到了在上初中的時候班裡發生的一件事情。由於這件事的發生,我改變了對老師的看法。
起初,我總覺得老師來學校教我們上課都是都是自私的,他們總拿著教育學生的旗號來為自己謀私利。他們嘴上講著仁義道德,正義公平,可當學校要求學生交一些跟教育不相關費用的時候,老師給我們所講的公平正義就放在一邊了,甚至他們做為說客,來幫學校數錢。這樣的事情在十幾年前普遍存在。
或許是周圍環境的影響,我才有這樣的認知。總用一種悲觀的情緒,來看待社會上所有的事情。
在一次化學課堂上,一位同學肆意妄為的在看小說。作為老師,怎麼可能不管這樣的學生呢?那自然是要求他把書籍收起來,可是這個學生也太不聽話了。說了多次,多次都不收。在多次不聽勸阻的情況下,老師生氣了,直接把他的書給撕了。由於這個學生也挺渾的,甚至要跟老師動手。當時不理解老師為什麼要這麼做,他既然想看就讓他看吧,管他那麼多幹什麼?在這裡,老師雖然也有不對的地方,不應該把他的書給撕了。但是要明白老師為什麼會這麼做?後來我才明白了一個道理,雖然老師這個工作是為了自己謀生,但是他在這工作中也把最真摯的情感融入進去了,他有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去教育好學生。
要說老師有沒有權利把學生的手機沒收了不還,他沒有權利,但是他有責任和義務去培養一個優秀的你。
當你長大後再回看這件事情,你會覺得老師是一個不應該受尊重的人嗎?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