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愛過的人,是不會忘記的吧。即使嘴上說已經忘記,也不過自欺欺人罷了。
我沒有很刻意的去想念你,因為我知道,路過了就該釋懷。我只是在很多很多的小瞬間不經意的想起你,比如:瞥見一個背影,聽到一句歌詞,又或者無數個閉上眼睛的瞬間。
張嘉佳寫過這麼一句話:“你如果想念一個人就會變成微風,輕輕掠過他的身邊。就算他感覺不到,可這就是你全部的努力。”
我一遍遍翻看已經定格的聊天記錄,把文字還原成甜蜜的鏡頭。
那雨中的畫面,有你我相擁的背影;
那條熟悉的街道,我們曾牽手走過;
那片璀璨的星空下,你說過不離不棄;
那個你送我的尾戒,還在陽光下耀眼;
那張笑得很甜的照片依舊擺在桌上……
那些美好似乎從來都沒有變,只是改名叫做想念。最可笑的是,一個人的想念,卻是兩個人的畫面。
在無數睡不著的夜晚,不知道你會不會和我一樣,習慣性地閉上眼睛安靜的想念一個人,回憶那些讓你不自覺微笑或流淚的往事。
如今,我一個人安靜的生活,默默的想念,沒有你,也沒有爭吵,懷疑,委屈。只有我的驕傲和固執,以及握在手中不肯揚去的沙。
對不起,還是會想你,但不會再愛你。
原來,想念是一個人的事情,而愛是兩個人的事情。
親愛的,你也要知道,只剩下一個人的愛情,停止愛,才是對自己最好的交代。什麼事情都可以努力,除了愛情。
與其懷念,不如嚮往,與其嚮往,不如該放就放去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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