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90後的童年
你是不是又想列舉那些
吃不完的零食
玩不完的玩具看不完的動漫?
嘿
別說什麼戒指糖
發條青蛙
數碼寶貝了
哆啦A夢還記不記得?
福建“機器貓”商標被裁定無效
“如果我有機器貓,我要叫他小叮噹,竹蜻蜓和時光隧道,能去任何的地方。”哆啦A夢,又名機器貓、小叮噹,是動畫片《哆啦A夢》的主人公。它熱情幽默,每當好朋友遇到困難時,它總能在口袋裡找到工具為大家排憂解難。那所有與“哆啦A夢”酷似的商標都來自於《哆啦A夢》的作者不二雄嗎?
機器貓公司不服該裁定,將商標評審委員會訴至法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並通知艾影公司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艾影公司提起“機器貓”商標無效宣告請求
機器貓公司爭辯:形似但並不是“哆啦A夢”
機器貓(福建)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簡稱機器貓公司)是福建省的一家經營體育器材、服裝、童鞋等商品的公司。2012年,機器貓公司向商標局提出第10744707號圖形商標的註冊申請,2015年12月,該商標在嬰兒全套衣等商品上獲得核准註冊。
為了辨別訴爭商標和“哆啦A夢”是否相似,法官還特意翻看了多本“哆啦A夢”漫畫。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哆啦A夢”不同於漫畫中常見的貓的形象,其五官緊湊,手部呈圓形,頸部繫有鈴鐺,腹部有口袋,機器貓公司註冊的商標與“哆啦A夢”在整體結構、設計細節、元素構成和佈局等方面均相近,已構成實質性相似。
一審宣判後,原告機器貓公司未明確表示是否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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