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男子偽造房產證抵押借款獲刑

寧德新聞網5月28日電(劉常娟)今年44歲的施某超因一時手頭緊,動起了造假證騙錢的歪腦筋,不想最終因觸犯法律而伏法獲刑。

考慮到債權人要求提供產權證作為抵押擔保方能出借錢款,施某超便於2017年8月偽造了一份虛假的不動產權證作為抵押擔保,並利用原有的離婚證書,動手自制了一份自己和現女友的結婚證複印件以矇混過關。

收到抵押擔保的盧某,沒有當即審查證件的真假,便將現金14800元出借給了施某超。三個月後,施某超償還了7800元。

但隨後的一段時間,盧某遲遲未收到施某超理應償還的剩餘的7000元,又無法聯繫上施某超,方知自己被騙了,當即向福鼎市公安局報了案。今年1月,在外躲債的施某超在寧波市火車站被當地民警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施某超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結合其坦白和獲取被害人諒解等情節,並參考所在社區意見,遂依法判處其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14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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