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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土地“以租代徵”的形式還是非常普遍的,所謂的“以租代徵”指的是通過租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擅自擴大建設用地規模的行為;
但是,很多農民對於此類違法行為卻表示並不瞭解,利益受損了卻並不知曉,農業百事通在此提醒廣大農戶,任何以租用土地名義進行徵收建設行為的,都不要輕易答應,要注意維權,如有遇到,完全可以直接要回自家土地!
第一:土地“以租代徵”會給農民帶來哪些利益危害?
耕地地力受損,恢復困難
“以租代徵”的農地,一般都是用來進行非農建設,自然就會對現有耕地地力造成影響,農民需要經過長時間的休耕才能稍微恢復耕地土壤肥力等;
一經發現,農民承擔損失
本身土地“以租代徵”就是違法行為,一旦受到國家嚴格的檢查治理,一些建設項目被直接喊停,要求恢復耕地,其中的損失都要由出租土地的農民自己承擔;
租金少、收益低
相比於將土地租出去,農民自己耕作經營土地反而獲得的收益更高,再加上國家還有種地補貼給到農民;而將土地租出去,一方面收益取決於租賃方,收益不穩定;另一方面,一旦農民有意向提高租金,很有可能就租不出去甚至連租金都拿不到;
不能進行土地確權
因為承包地“以租代徵”屬於違法行為,又被直接用於非農業建設,完全違反了土地確權的相關規定,因此,自然就不能進行確權,而沒有完成確權的土地,則意味著失去了保障;
第二:為何明知違法,卻屢禁不止?
首先,對於政府來說,既不用管理徵地補償費用的問題,還能夠擴大建設用地指標;
其次,對於用地企業來說,省去了繁瑣的徵地程序,減少了徵地成本,直接簽訂租地協議就可以了;
正是因為有這些好處,自然就很難得到嚴格的全部禁止;
第三:遭遇“以租代徵”,農民如何要回自家土地?
當意識到自家承包地遭遇“以租代徵”時,如何要回土地,保障利益不受損?
首先,要弄清楚常見的幾種農地“以租代徵”形式主要有哪些?
用地單位或個人直接與村委簽訂協議租用土地;
基層政府直接租用(轉租)農村集體土地;
村委租用農戶的承包地進行非農建設;
其次,要明確,根據國家規定,“以租代徵”形式的“租地合同”是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可以主張合同無效 ,要回自家土地;
綜上,不管是什麼時候,廣大農戶一定要做到的一點是,不要輕易將土地租出去,一定要了解清楚,提高警惕,有任何問題,可以隨時私信詢問農業百事通,遇到強行徵地佔地行為的,當即採取法律途徑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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