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躲避拒絕執行 突襲賓館追擊“老賴”

當執行幹警進入被執行人張某入住的賓館後,張某並未在房間內,但桌上的外賣還是熱的,經詢問酒店工作人員後得知該客房並未退房,且和隔壁房間是同時登記入住的。執行幹警便敲開隔壁房門詢問,住的果然是張某的朋友,並得知張某離開不久。執行幹警隨即讓張某的朋友打電話勸張某立即返回酒店。迫於執行壓力,半小時後張某主動返回酒店,執行幹警隨即將其拘傳到清水縣法院接受調查。

安某申請執行張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自2018年1月11日立案以來,執行幹警曾多次電話聯繫張某並去其家中尋找,但被執行人張某卻始終不肯露面,並以各種藉口躲避執行。被執行人張某被拘傳到法院,在經過法院執行人員的批評教育後,其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承諾以後將誠信做人,嚴守法律底線。之後,被執行人張某聯繫朋友交來案款25000元、延期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441元、案件受理費420元、執行費2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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