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20180531

董君芳、李學軍、隴西縣慶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定西市隴西縣晟達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宋琦訴董君芳、李學軍、隴西縣慶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小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18)甘1122民初66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後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甘肅省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

隴西縣人民法院

牛生文:本院受理原告甘肅天祝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支行訴你與馬召瑪才讓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後15日和30日內。並定於舉證期滿後第3日上午9時(遇節假日順延)在天祝縣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天祝藏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張靈通:本院受理原告潘國勝訴你離婚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依法缺席判決。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前往本院甘溝驛人民法庭領取(2017)甘0422民初2566號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送達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視為發生法律效力。

會寧縣人民法院

王水林:本院受理原告牛存明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18)甘1122民初147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後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隴西縣人民法院

範宗寶、劉樹琴:本院受理原告康順梅訴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舉證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後的15日和30日內。並定於舉證期滿後的第3日上午9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訴訟服務中心開庭審理,逾期本院將依法缺席判決。

天祝藏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付亮亮:本院審理的原告嶽向文訴你離婚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須知、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後的15日和30日內。並定於舉證期滿後第3日上午9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民事一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隴西縣人民法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