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和公益你分清楚了嗎?來看看區別究竟在哪兒?

加入助殘公益組織有一段時日了,那天無意間和閨蜜聊起最近公益組織裡發生的一些事兒,閨蜜說:“做公益是需要錢的?對吧,以後等我有錢了我就為公益捐獻一部分。”聽了她的話,我有點無語,然後又和她說了慈善和公益的區別,結果說了半天,閨蜜對我說:“不都一樣嗎?”好吧,我徹底放棄了。

後來我仔細的想了想,看來大家對公益、慈善這兩個概念的理解很混亂啊!公益和慈善是清晰的概念,是一個行業成熟的標誌。從這個角度講,中國公益慈善事業還非常不成熟公眾從業人員及普通公眾對公益和慈善的誤解與偏見普遍存在。

那麼到底兩者的區別究竟在哪裡呢?

1、維度的區別:

公益的維度,是社會成員基於社會責任感、使命感,在政府力量之外主動謀求公共利益的滿足與維護,動員社會資源,優化或重建社會結構與關係,解決或改善社會問題。比如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各種政策倡導、立法推進、文化藝術科學事業發展等。公益的行動主體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組織,有時政府和企業也會參與進來。公益的受益方通常不是特定的個體,所有社會成員、甚至其他地球生物都可能從中獲益。

慈善的維度,通常是基於憐憫、同情或不忍之心,致力於幫助因社會問題陷於困境的個體獲得正常的生存與發展權利(自然的、受法律保護的,得到社會認可的、受尊重的、健康的、平等的、無障礙的……)。即慈善滿足的是個體的私益。慈善的主體同樣可以是個人,也可以組織,受益者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動物等生命。

2、從事者的區別:

從從事者來說,做慈善的人多是經濟與生活條件上有優勢,願意去幫助處於弱勢地位人群的人;而公益則是我們社會上的每個公民,甚至受助者也可以從事公益

3、社會地位的區別:

從社會地位來說,慈善的受助者和捐贈者社會地位和行動角色中都是不平等的,而公益則是人人平等,人人都應該儘自己的義務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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