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发文要求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市建委发文要求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我市即将进入汛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为加强汛期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范化解建筑施工行业安全风险,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要求,结合市政府近期重点工作安排,成都市建委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把市委、市政府防汛减灾各项工作部署抓实抓细抓具体,确保我市建设工程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市建委发文要求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强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汛期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区域(点位)评估排查,迅速组织力量对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一)加强深基坑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在建深基坑工程管理,对设计及施工方案进行核查,对施工现场按图施工情况及变形观测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汛期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措施,入汛前应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活动。加强边坡及毗邻建(构)筑物变形观测,做好观测记录,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二是完善停工深基坑工程管理机制,对长期停工深基坑项目进行梳理,建立问题台账,督促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完善现场应急救援措施,入汛前组织一次基坑支护结构安全性能检测,采取有力措施平安度汛。加强对于属地政府的工作对接,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研究,加强对停工深基坑项目的应急管理。针对基坑支护已超出设计年限,支护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存在问题且近期不能复工的项目,应在主汛期来临之前尽快组织加固或回填。

(二)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重点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汛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和有限空间作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规定,加强施工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有限空间作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入汛前进行一次演练。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范。

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宿舍、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要科学选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

(四)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强化对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的检查,提高设备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对存事故隐患的起重机械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停止使用,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严禁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和起重吊装等违章作业。

(五)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

防范的重点是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近期,各企业要对脚手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拉结点的设置与固定情况。该紧固的紧固,该增设的增设,做到拉结有效,确保脚手架整体稳固、牢靠。

(六)加强临设汛期安全管理。

要对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办公室、仓库等临时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距离深基坑过近,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临设要坚决予以拆除,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临时设施,要立即采取措施,该维护的维护,该加固的要进行加固,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

(七)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市政府安办《成都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安办〔2018〕21号)要求,即日起至6月15日,利用2个多月时间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建设工程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管理,防范化解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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